繳的多的人就會埋怨我繳這麼多 每年健保費還在往上漲 然後又看到有人濫用健保資源
再看到常年居住在國外 在海外賺錢 在台灣的貢獻又少少的人 一回國就往醫院衝 心裡難免不爽
看這篇新聞
台灣民眾申請中國居住證,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住滿183天的個人,符合稅收居民的定義,必須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就是台灣人在中國住超過半年的人 全世界賺的錢都要繳所得稅
如果台灣也比照辦理 台灣人 管你住哪裡 在海內外賺的錢都繳稅 就沒有爭議了
我管你在海外一年賺多少 給我乖乖繳稅 這樣我就相信你是台灣人
但你看台灣的所得稅制有一條對大陸賺錢的優惠政策
大陸領的薪水如果已經繳稅,可以扣抵台灣應納稅額
「扣抵的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大陸來源所得而依台灣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
而大陸稅率比台灣高
所以反正大陸是全世界賺的錢都要繳稅 大部份的人 會想辦法把稅留在中國 台灣就可以盡量扣除
總結 常年在中國賺錢的人 稅都繳給中國 台灣幾乎不繳
這樣還叫做台灣人嗎?
請政府改稅制 讓這些人一樣繳稅給台灣 這樣大家都不會有意見
但是可能是否就會逼這些人拋棄台灣國籍呢?
Yaude Huang wrote:
但你看台灣的所得稅制有一條對大陸賺錢的優惠政策
大陸領的薪水如果已經繳稅,可以扣抵台灣應納稅額
「扣抵的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大陸來源所得而依台灣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
而大陸稅率比台灣高
所以反正大陸是全世界賺的錢都要繳稅 大部份的人 會想辦法把稅留在中國 台灣就可以盡量扣除(恕刪)
這個部份,我沒辦法舉太多例子
但是就我所知,這應該是各國針對國外所得都會有的政策。
不大可能一份薪水,在工作國和母國的課稅稅基都相同。
網路上有查到一個範例:
若海外所得 (像是新加坡香港澳門等) 低於新台幣 100 萬,不須納稅、不需申報。
假設赴新加坡海外所得為 1000 萬,海外所得扣免額為 670 萬,繳稅 200 萬,剩餘的 330 萬,則適用級距為 20% 稅率,計算下來最低稅負為 66 萬,但由於在新加坡已經繳稅 200 萬,對於台灣需繳的 66 萬,由於小於已繳稅負 200 萬,因此就不須再繳,但仍須申報。
所以,這政策也不是只針對中國大陸。
mtsui wrote:
這個部份,我沒辦法舉(恕刪)
你那是已經超過最低稅負制 會超過的還是少數
大部分得海外所得 台灣是課不到稅的
而且身為台灣人 繳給別的國家200萬 台灣66萬 台灣已經很吃虧了
當然阿 如果你是賺錢的那個人 當然會哀哀叫 為什麼我賺的每一分錢要繳兩次稅
但是對我看來 你台灣人 常年住國外
所有的開銷都在國外消費 替國外創造稅收 不管是你賺的還是你花出去的錢產生的稅收 都是其他國家收去
等到有難時 還要找台灣求助
台灣幫你的錢 都是其他可憐要繳稅的人幫你支付的
我同意錢賺多的稅繳多一點 這樣錢賺少的人才不會有病沒錢醫
這不就是健保的初衷
但是你錢賺多的人 稅都繳給別的國家 讓錢少的人幫你出錢 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