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o8888 wrote:輪到你的時候就不要該(恕刪) 罰單從105年拖了4年,途中還有十幾次「雙掛號」,理由太牽強了,想賴繳才是真!放心,這46年來我罰單收到蠻認命的,這種事我遇不到,謝謝你的指教!
有其他動產 有其他活儲有假扣押手段先取得債權?不能判拘役抵扣罰金?老人家生活無處可居住再來動用社會補助?只會用法拍,顯示不管人民死活法律的運用,不是違規就法拍吧滯納稅金以及逃漏稅的案件還有金額更多更大。這是所謂比例原則。
Brian 168 wrote:有其他動產 有其他活(恕刪) 這案主是打零工領現的,以公務員依法行事來看,會走到拍賣房子這步,代表他名下帳戶存款不足,應該只剩下這間不動產。當初家人意外往生,去國稅局拉遺產清冊,哪個銀行帳戶有多少錢一清二楚,有些銀行存摺還找不到。
逛逛3455 wrote:我家遭法拍!未繳1萬...(恕刪) 很正常,也很常見。不能因為你不懂法律或不識字,就可以免責。社會就是這樣,法律規定就是這樣。所以戶籍地的掛號信件很重要,錯在媽媽看不懂又不告知兒子有掛號信。如果大家都可以補救,那還需要法律幹嘛?這件事也代表兒子對自己的家和媽媽都莫不關心,才導致的,不可能工作都沒放假,打個電話回家也行阿!強制執行,本來就是會查封名下財產拍賣,因為你一直不還錢阿。
POOH1205 wrote:打零工代表是領現的,怎麼扣?11次雙掛號,代表有人簽收,這案主理由蠻牽強的。 領現的沒有雇主嗎?可以找雇主說呀!連國保找不到人都會想到找配偶頂鍋了,這種把別人一家掃地出門的大事反而找不到人了?我們評論每一件事都要站在弱勢的立場,政府是替人民服務的,不是拿各種理由來迫害人民的,別因為顏色對了就去袒護吃人不吐骨頭的鴨霸政府,那就是喪失了基本做人的良知。
Brian 168 wrote:有其他動產 有其他活儲有假扣押手段先取得債權?不能判拘役抵扣罰金?老人家生活無處可居住再來動用社會補助?(恕刪) 執行單位會先執行扣帳戶現金及汽機車等動產,這傢伙會走到此步,就是不相信領月薪的公務人員會如此勞心勞力,替人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有不動產的人」付出應該付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