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踹拒檢少年頭部惹議 警記申誡處分

小島畫師 wrote:
溫良恭簡讓是面對善良...(恕刪)

不只申誡歐
還會被告傷害
朝著趴在地板上的人踢頭
準備被關吧
如果執法人員畏首畏尾,明哲保身,被罵三字經還要心平氣和,被拒檢也不能壓制,那才是失職。
Flyer TSAI wrote:
如果執法人員畏首畏尾...(恕刪)


壓制前? 還是壓制後?

我們賦予警察的權力在於“在維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合法合理的行為執法”


已經被壓制,還可以依據執勤員警的情緒而有不同的處置?
JasonQ wrote:
已經被壓制,還可以依據執勤員警的情緒而有不同的處置?


逃逸差點撞人、譙人又咆嘯,
沒像美國被開槍已經賺到了,
壓制之後被踢幾腳我覺得很可以很活該。
看他下次還敢不敢。
JasonQ wrote:
壓制前? 還是壓制後?

我們賦予警察的權力在於“在維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合法合理的行為執法”

已經被壓制,還可以依據執勤員警的情緒而有不同的處置?(恕刪)



就菜鳥警察啊,穿了制服就以為成龍上身,追捕嫌犯時你要揍他、駕車逃逸開槍打死他我都很支持

無反抗能力之後就不能打了,這基本的常識都不懂還做甚麼警察

那些支持這一腳的,是不是代表以後只要抓到犯人且無抵抗能力時,都可以正大光明賞他一腳?
tivar wrote:
無反抗能力之後就不能打了,這基本的常識都不懂還做甚麼警察

那些支持這一腳的,是不是代表以後只要抓到犯人且無抵抗能力時,都可以正大光明賞他一腳?


對,我支持這正義和教育功能的一腳。

以免被送回家庭接受父母溺愛、學校被老師包容輔導、被法院保護管束,是有屁用?

現在警察非常溫和,我好幾次就看到路邊肖人違規還在對一臉無奈的警察大吼大叫的,我都想說這樣警察這麼孬怎麼抓流氓?竟然還有現行犯會被踹,就是忍無可忍才會這樣。旁邊的住戶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在美國就是合法合規 朝警察吐口水還要被判刑
台灣警察被吐口水 還要跟人微笑敬禮
真是兩樣情
小島畫師 wrote:
對,我支持這正義和教育功能的一腳。

以免被送回家庭接受父母溺愛、學校被老師包容輔導、被法院保護管束,是有屁用?

現在警察非常溫和,我好幾次就看到路邊肖人違規還在對一臉無奈的警察大吼大叫的,我都想說這樣警察這麼孬怎麼抓流氓?竟然還有現行犯會被踹,就是忍無可忍才會這樣。旁邊的住戶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你支持,他被記申誡,既然是條子就要懂法律,要打要打得沒有爭議,神來一腳,害得整個行動變調

失敗啊

如果在美國又是黑人被踢這一腳,我看社區要暴動了
什麼傷害?驗傷再說!關不了的,這種屁孩剛好而已.
林沉恩 wrote:
不只申誡歐還會被告傷(恕刪)
林沉恩 wrote:
不只申誡歐
還會被告傷害
朝著趴在地板上的人踢頭
準備被關吧


據警方盤查發現車上駕駛及同車友人共4人均為未成年少年,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開車的16歲鄭姓少年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並針對少年違規行為開罰,包括拒檢、無照駕駛、逆向行駛、闖紅燈、紅燈右轉等共開共7張罰單,約20萬元的罰金。

有立委針對此事詢問警政署,轄區中和警分局回覆表示,該車在道路連續逆向及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已涉及公共危險罪,現場攔停後,鄭等4人不願立即下車配合警方盤查,在車內不斷咆哮辱罵及吐口水,警員李員、陳員為展現強勢執法決心,隨即強制鄭等4人下車,其中戴男下車後仍不願配合員警盤查,企圖掙脫李等2員壓制,陳員為制止戴男脫逃,出現有以腳制伏的行為。


通常這事都這樣

等到屁孩飄車撞死人

再來哭訴警察無能

反正也不用關幾年

可能還拿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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