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韓市長團隊 & 恭喜您!

weiweichiao wrote:

證據拿出來


建議不要理那一個人啦!我觀察他的發言一陣子了,尖酸刻薄沒禮貌,臆測抹黑沒有底線,沒有必要理他
rebata2018 wrote:


公正地說,罷免韓...(恕刪)

25%好動員?
為什麼韓國瑜是第一位被罷免的直轄市市長?
另外你對選舉制度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2018年高雄市選舉人人數為2,281,338人
韓國瑜得票數為892,545票
有50%?
罷免所謂25%是選舉人總數的26%;而你所謂的50%是投票人數的50%,二者相同?
ysan wrote:
25%好動員?為什麼(恕刪)


你只要告訴大家
你說的對還是自由說的對就好了
但我覺得你應該無法回應

GracyOnOn wrote:
剛剛知道結果,以對方(恕刪)


恭喜恭喜
好事一椿
ION.
freedomhome wrote:


你只要告訴大家
...(恕刪)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67條:
公職人員選舉,除另有規定外,按各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第90條: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實務上多人競選單一席次,當選人幾乎不可能得到50%的選舉人總數的票數,如果分母是選舉人總數,2018柯文哲的得票率為26.8%,韓國瑜為39.1%,如果罷免門檻為50%的選舉人總數完全是閹割憲法賦予人民的罷免權!
這次罷免案同意票:939,090 二年前892,545 韓國瑜不只輸了二年前的票,而且還倒輸4,6.545讓人不勝唏噓⋯
目地達到了
會順從民意修法
等到火又燒到自己了
就再來修一次法
這就是這個爛黨的賤招
///////////////////////////////////////////////////////
Arithmetic wrote:
韓睡到中午的頻率之高(恕刪)
喔!所以陳菊在官邸是休息,韓在官邸就不是休息?喔!您有通天眼喔!!怎會如此清楚呢?
安的貼個 wrote:
目地達到了會順從民意(恕刪)


肯定如此,輸的人到底是誰。
ION.
rebata2018 wrote:
25% 。太好動員了。正常的基本都能罷免成功了,不管哪個市。選上要50%以上,罷免只要25% 。
誰說選上要50%? 只要相對多數就選上了!
而罷免有總選舉人數四分之一的門檻!

覺得很好罷免,你再找一個縣市長或立委來罷免看看啊!
chiashin wrote:
誰說選上要50%? ...(恕刪)

一些人只會說罷免門檻低,但是罷免高雄市的黃捷議員罷免案,別說第二階段連署,連第一階段的提案都還沒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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