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通過~選舉制度大疑問?

blood0819 wrote:
既然帶職選總統是合法的,為何能成為罷免理由??


你還要說服那麼多人出來投票才行

我很討厭柯文哲

不過要是罷免成案

我也不會去投票
phS00313 wrote:
投票率. 得票率一堆(恕刪)


計算基礎必須是要用所有投票有權利的人數去算~

這是很基本的觀念,

你不用管別人去不去投,那是別人的自由,不是大家都要隨反對者聞雞起舞,

這和選舉不一樣,不是比誰的票多,

是要確認是不是多數人都反對之前的投票結果,

算是一種修正的機制,反對人數要大於有權力投票人口數一半才有公信力,

1/4票數的規定,就是只要掌握少數人的票即可推翻先前多數人的定案,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01橘子人 wrote:


40%就是不到半...(恕刪)

可是韓草包當初當選也才39%的高雄市民投他啊,也不滿50%啊!!
blood0819 wrote:
我覺得票數還好
我只對罷免理由有意見,既然帶職選總統是合法的,為何能成為罷免理由??
罷免理由,我只認同施政滿意度跟國際形象那2點
其他抹黑抹紅的理由也能受理??
所以罷免是隨便瞎編理由就能受理,然後就隨他們自己去辯論??

之前的罷免案炒得沒那麼厲害
我一直以為罷免會先經嚴謹的調查,確定指控屬實才會受理,經過這一次,我才知道不是這麼一回事

全黨,全國,親綠的政黨,連柯P幕僚都號招要罷韓
這能不過嗎?
不過還是有很多疑問
01橘子人 wrote:
1/4票數的規定,就是只要掌握少數人的票即可推翻先前多數人的定案,


你們放棄出來支持韓總

也沒話好說

台灣選舉制度也沒說投票率要超過 50% 才算數

為何罷免需要
01橘子人 wrote:
我是超級討厭韓的一位(恕刪)


你知道你的疑問,在罷免案前後提出的話,會得到不同的回覆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爛到只有不到1.1% 的選民,願意出來支持他
知恥的話 應該要主動下台 別讓人趕
提25%門檻護航, 看顯得不堪
01橘子人 wrote:
計算基礎必須是要用所有投票有權利的人數去算~

這是很基本的觀念,

你不用管別人去不去投,那是別人的自由,不是大家都要隨反對者聞雞起舞,

這和選舉不一樣,不是比誰的票多,

是要確認是不是多數人都反對之前的投票結果,

算是一種修正的機制,反對人數要大於有權力投票人口數一半才有公信力,

1/4票數的規定,就是只要掌握少數人的票即可推翻先前多數人的定案,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要罷免他當市長 需要 50% 以上投票人口同意

要選舉他當市長 卻不需要 50% 以上投票人口同意

這邏輯

請教教大家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01forever wrote:
全黨,全國,親綠的政黨,連柯P幕僚都號招要罷
這能不過嗎?
不過還是有很多疑問


如果

全黨,全國,親綠的政黨,連柯P幕僚都號招要罷
這能不過嗎?

全黨,全國,親綠的政黨,連柯P幕僚都號招要罷
這能不過嗎?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01橘子人 wrote:
我是超級討厭韓的一位(恕刪)


如果你覺得罷免很容易

之前黃國昌應該很容易被罷免才對

怪罪制度
為何不檢討自己
當初支持的人
為何不出來支持?
還在那邊說支持的不要出來投
難道他們都不知道
同意要多於不同意才成立嗎?
說穿了
只是怕場面難看
面子掛不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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