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12歲女遭叔姪侵犯」!竟遭屏東縣府火大開嗆 隋棠心痛回應了

這告訴我們養公關人員的必要性
不會遣詞用字就會淪為今天屏東縣政府的樣子
如果當時是說
「謝謝隋棠小姐為偏鄉教育的熱心付出,巴拉巴拉
有關隋棠小姐提及兒童性侵案,縣府社會局教育局同仁一直盡力提供學童安全防護網
期許給兒童快樂無憂的童年巴拉巴拉
針對個案已長期進行輔導與協助
我們也希望關心本案的媒體朋友們能維護孩子的隱私與心理健康
相信未來偏鄉兒童的教育與安全會一直持續進步
期盼各界朋友能持續關心屏東縣偏鄉資源與人力短少問題
讓我們攜手為孩子共創美好生活」
今天如果這樣講我想就沒這麼大問題了
鄉下地方,沒辦法
潘縣長~~~

大阪好玩嘛???
AJ-Hau wrote:
已經決定切割教育處長(恕刪)



就事論事沒什麼好說的
合理懷疑屏東縣府官員是不是邁向"某"大國風範.....

印度?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saredira wrote:
這告訴我們養公關人員(恕刪)



你說的很有道理...........
別擔心
天下雜誌買榜買一買就沒事了
歌照唱舞照跳
屏東人會心疼台灣囡仔的
saredira wrote:
這告訴我們養公關人員(恕刪)


戀童狼誘姦11歲女童 逼她吃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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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
2020年6月15日 下午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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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37歲的李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今年2月認識了年僅11歲的女童丫丫(化名),竟利用對方懵懂無知,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直到女童母親查覺女兒舉止有異,發現她手機裡藏有許多女兒私處照,全案這才曝光,追問得知2人曾在住家頂樓、樓梯間、公園公廁等地發生關係,氣得報警提告,檢警已經介入偵辦,正在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

根據《鏡周刊》報導,今年2月間,李男利用交友軟體認識了丫丫,2人很快地展開交往,一次李男邀約丫丫出遊,趁機在虎頭山公園附近公廁,撫摸她的私處,見她沒有反抗,食髓知味的李男,幾天後竟把丫丫帶往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陷入熱戀的丫丫,總是長時間盯著手機,甚至連洗澡都把手機帶進浴室,媽媽查覺有異,經查看發現多張私密照、裸拍照等,追問之下才知道2人已發生關係,李男不但趁著丫丫家人不在,侵門踏戶與她發生關係,還經常在丫丫家附近徘徊,利用她下樓倒垃圾、買東西時,把她帶到頂樓或樓梯間強上,甚至帶著她去買避孕藥,讓女童母親聽了差點昏倒。

丫丫媽媽指控,李男除了戀童癖之外,似乎還有SM傾向,不但以「主人」自居,還稱丫丫「母狗」,痛罵李男無恥,就算報警提告他也不怕,仍三不五時地出現在丫丫周圍,試圖接近糾纏她,更開設臉書假帳號,公布與丫丫的私密照,反控她仙人跳,令丫丫備感壓力,甚至出現自殘行為,而李男更恐嚇:「妳爸媽要告我,我也要反告,讓妳爸媽一起被關!」

報導指出,桃園地檢署今年6月召開偵查庭,檢警正在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女童受害,如今家長只判檢警盡快將這名戀童惡狼逮捕到案,別讓他們生活在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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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現在還在外面趴趴造...
algerno2 wrote:
報導指出,桃園地檢署今年6月召開偵查庭,檢警正在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女童受害,如今家長只判檢警盡快將這名戀童惡狼逮捕到案,別讓他們生活在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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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現在還在外面趴趴造...



恩~這則新聞我有看
但不是很懂問題倒底是不是法律的問題???
是不是因為罪證未確鑿也還沒有被判有罪(畢竟看起來最近才開審查庭)
所以這人渣可以在外面趴趴走持續騷擾受害者
而警察礙於沒有逮捕令也沒辦法有任何動作?
個人看法是...
家長用私刑吧
找流氓把這人渣打到下輩子生活不能自理比較快
保證無法再騷擾被害人
也算為民除害
他改變了什麼
能舉例說來聽聽嗎

yu120158 wrote:
老實說屏東最近幾任的...(恕刪)
屏東發生事情就要嘴保護當事人

中國發生事情就武漢嘴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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