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要成立「自治區」,剛好可以廢掉福建省

神號角0859 wrote:
加泰隆尼亞,為西班牙的自治區之一,就是「自治區」的主權屬於西班牙


先成立自治區,至於是哪一邊的自治區,這個再來討論!

當大陸的自治區,肯定比當台灣的自治區賺的多!
sunhm wrote:
原來這樣子解讀,那台(恕刪)

是的!

台灣治權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授權的,台灣全島公投要廢掉台灣也不可行的
是這樣子解讀,領土變更案是需要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才可行喔!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公民投票法第 16 條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神號角0859 wrote:
成立「自治區」硬是要用公投也是可以的

然後下次就會學
加泰隆尼亞
公投脫離自治區地位,
我沒說錯阿?
jeel54321 wrote:
先成立自治區,至於是(恕刪)

金門成立的「自治區」,是屬於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 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sunhm wrote:
然後下次就會學加泰隆(恕刪)

那麼就是違憲了
神號角0859 wrote:
金門成立的「自治區」(恕刪)


不管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領土都沒變更,公投是可行的。

所以沒有一定要屬於哪一國的道理!
神號角0859 wrote:
台灣治權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授權的,台灣全島公投要廢掉台灣也不可行的
是這樣子解讀,領土變更案是需要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才可行喔!

你這不就是在說,
台獨黨綱做不到,
是在騙人的嗎?
神號角0859 wrote:
金門要成立「自治區」,剛好可以廢掉福建省金門縣,正是廢省

馬祖(福建省連江縣)表示:林涼咧,存在感真低.....
神號角0859 wrote:
台灣治權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授權的,台灣全島公投要廢掉台灣也不可行的
是這樣子解讀,領土變更案是需要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才可行喔!


台灣治權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授權的,
早說清楚不就得了,
這跟我說台灣總督府在金湖路上的說法是一致的,
表面上我們有民主自由,
但是背後的深層政府是美,
藍綠爭相成為檯面上的代言人(總統),
總統候選人要飛美面試,
那些選前不聽話的就換柱或是草包式抹黑,
選後不聽話的那個已經被"艾德蒙組洗錢防範組織"伺候,
一天到晚親日的那個就讓你善終,
兩邊都討好的那個勉強讓你安全下庄,
這樣你清楚為什麼有人開始反美了嗎?
精神勝利法,也稱為阿Q精神,是魯迅所著的《阿Q正傳》所批判的一個自我安慰法,這個方法側面以諷刺的姿態描寫了中國人的心態,也有貶義之意。 精神勝利法其實是在諷刺當時中國人在精神上的麻醉,在近代的很多時期都有人使用精神勝利法。

果真血濃於水.0.0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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