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487 wrote:小蟑螂哥哥帳號,於稍(恕刪) 才到警察局備案而已,這程序還有得跑...要到偵查庭開庭至少明年了吧給原告:不必期待什麼,這種案子要勝訴的機率很低,最多開一到兩次偵查庭就結案不起訴了;就算有幸,證據能說服檢察官起訴,你也勝訴了最後也是罰款了事!給被告:我記得沒錯的話,可以請警方把案子轉移到設籍處進行筆錄,接到警方電話可以問問看,理論上應該不需要到小蟑螂開告的嘉義走到偵查庭時,也可以把案子轉到設籍處的地檢署,以你方便為主
R2487 wrote:我發現中午左右開始整個台灣新聞區都不能評分應該有被修改過了我原本那篇被大家認同加分到500以上你應該知道什麼原因了 我在想01高層是不是被綠圾政腐約談了?我在投資理財綜合區回文吐槽一下政府竟然被01小編用超可笑的理由刪文------------------------------------------------標題:振興方案也來不及救的同胞 - 無薪假暴增至4.4萬人 金融海嘯後最多我回:綠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我這樣回哪有文不對題嗎???大家評評理----01小編居然刪我的文現在是再做言論審查嗎?01沒有言論自由嗎?還說我選字錯誤?難道選錯字就要刪文?你確定我有選錯?
oldchang1205 wrote:我記得沒錯的話,可以請警方把案子轉移到設籍處進行筆錄,接到警方電話可以問問看,理論上應該不需要到小蟑螂開告的嘉義走到偵查庭時,也可以把案子轉到設籍處的地檢署,以你方便為主 感謝. 我也沒準備去嘉義.
R2487 wrote:你可以看看後續,不要(恕刪) 那個我跟你無冤無仇,我何需對你們的案件感到自滿?被告經驗倒是有,過程就如同我所述,被告案由也是差不多,網路上的言論涉及妨礙名譽,這種案子警察和檢察官都辦多了,就算勝訴也是微罪,不合解最多也罰個幾萬塊而已連案底都不算,對01上的鄉民幾乎沒啥感覺,至於我的案子最後連律師都不必請我就不起訴沒事了...另外教你一招,你提告的地方錯了,你應該去嘉義地檢署按鈴申告,這樣可以省過警察製作雙方筆錄這一關...開庭會快一點....
oldchang1205 wrote:那個我跟你無冤無仇,(恕刪) 地檢署按鈴提告由值班檢察事務官開臨時偵查庭(要有對方年籍資料)--姓名住址電話就可以如有年籍資料,會變成他字號,又交給當地管轄分局還喚被告製作筆錄後,再擇期開偵查庭確定有犯為行為,他字號變成偵字號對方年資料都沒有,要去告誰也是交由警方調查傳喚,製作筆錄在移送地檢署自己報案,經由警方傳喚製作筆錄,移送地檢署,就是偵字號這樣清楚了嗎
R2487 wrote:建議多看點書才好刑事(恕刪) 刑事訴訟法有沒有備案我不知道但一般而言,你去警察局開告,大多數人的認知就是備案,程序當然是警察會送地檢署,不過從警察局開告這步程序太慢,通常也會請警察局通知被告作筆錄,兩方筆錄作完才會送地檢署給檢察官直接去地檢署不是更快?
幸福很簡單 wrote:病毒可以狂洗版,你不過只是PO個提告文,這也能永久關帳號...01你這樣做只是把自己的公信力打到最低。 別忘了月月鳥泰事件 我的想法跟閣下一樣,有些網友專門在「台灣」新聞區發對岸的新聞、造謠帶風向也都沒被停權,樓主不過發了提告文就GG了,這是彰顯有人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