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n wrote:即使查無不法,不代表(恕刪) 對不對這種事情很主觀以我的標準而言,氣爆善款用做法扶基金然後裡面一狗票領錢的人正好都是時任民進黨議員候選人而且事後針對法扶的報告完全提不出來這就是不配為人但,您別忘記,台灣是民主國家,有八百一七萬票,力挺這種行為喔所以身為邊緣少數的我們,認為善款應該用在災民上,其實才是錯誤的邏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