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bigman wrote:
有可能會有因為史料錯誤(比方看小魚往上游)而導致這個歷史書寫的完全錯誤,
也有可能因為站在錯誤的觀點(比方站在殺人魔希特勒的角度)而倒致雖然也是歷史

其實,你說的可能都對
只是
當初指責黨國愛國教育洗腦民眾的那群人
站上大位之後
也使用更進化的方式來一趟新的愛國教育
魚往上游、砍櫻桃樹這些當然都是有目的故事
只是,隨著科技的進步
現在不需要靠著課本裡的這些故事去達成那些神話的效果
只要在網路上帶帶風向就可以了
不管事賴神問童、或是時鐘大神
都是極度強調行銷、曝光率、關注度下的結果
歷史...一直以來或許都是由勝利的一方撰寫
只是最後不能被大家接受的,大概就是過度美化、偏頗過頭的版本吧
tommy_ka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https://228.drnh.gov.tw/index.php?act=Display/image/50859DOA2qM=#d0J

該為閩台監察使楊亮功之詳細報告
如果要說我是歷史虛無主義
那就怪了
公文檔案都呈現了很清楚
且那些資料是馬政府任內允許開放解密
證實打臉現今多數綠營學者教授還有教科書的說法
完全錯誤別有用心



如果我要消費歷史
我可以學習民進黨的人士
每到2月28日就開始靠北靠木賣悲情就好了
何必花時間查證
如果不講真話
每年就一堆被製造的天然獨
整天相信鬼話洗成白癡
看得下去麼?
tommy_kang
[讚][讚][讚][讚][讚]
bomsori wrote:
殘體共匪不要來干涉台灣內政。反正中國黨的、一家親的都不可能在台灣執政,你們滾吧!


tommy_kang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一點良心 wrote:
1. 228事件不是官逼民反,本質是當時有政治意圖的左翼共黨份子藉由私菸查緝誤會事件,故意敲鑼打鼓放大對立,事件後演變成教唆本省人砍殺外省族群


歷史當然是 滅亡了前朝的征服者 , 批判已不能說話的前朝 ?
文天祥的《正氣歌》中:在齊太史簡 。戰國時期齊國大夫崔杼殺害齊莊公,史官寫:「夏五月乙亥,崔杼弒其君光。」,崔杼要求史官改寫,但史官不肯。崔杼一怒之下連殺三名史官,後繼史官仍然記載『崔杼弒君』,崔杼最後只得屈就事實。
史學史經常以此強調史官氣節,「不虛美,不隱惡」。
明朝方孝孺寧死不從,不替明成祖朱棣起草即位詔書,於詔書上寫上「燕賊篡位」四字。直言不諱有用嗎? 無用! 方孝孺被誅十族

陳壽所著《三國志》位列二十四史前四史之一,是中國歷史上評價最高的史書之一。
《三國志》作者陳壽原是蜀國人,蜀亡後變節到晉朝為官。
他編寫《三國志》,以曾經的敵國曹魏為正統,黜蜀吳為偏霸,並創造「迴護法」,在史書中專門為當權者避諱 ,並對晉朝的相關人物 維護。
只要對比《後漢書》,就可以看出《三國志》簡略以及失實
《三國志》記載說漢獻帝委任曹操為翼州牧,但是《後漢書》則直接說曹操自領翼州牧 。
曹丕篡漢,《三國志》說獻帝見眾望所歸、人心系魏,才召集群公卿士,獻出玉璽,主動禪位;《後漢書》則直言「魏王丕稱天子,奉帝為山陽公」,說明禪位並非獻帝自願。
《三國志》為司馬氏諱惡
明明是司馬師脅迫太后廢立曹芳,陳壽卻寫成曹芳惡貫滿盈,太后才下令廢掉他,實在是顛倒黑白,全為司馬氏隱惡。
《漢晉春秋》、《魏氏春秋》及《世語》諸書都記載說魏帝曹髦見威權日去,欲向司馬昭討權,才發甲於凌雲台,驅車討伐司馬氏。司馬昭急令賈充出來阻攔,賈充對成濟等說:「公畜養汝等,正為今日。」
於是,成濟領命上前殺害了曹髦。後來司馬昭處死了成濟,但誰都知道成濟只是一個代罪羔羊而已。
《三國志》關於這段事卻絕口不提, , 只說「五月己丑,高貴鄉公卒,年二十。」更把惡名全部都推到了曹髦身上? 後面抄錄一份皇太后的喻令,歷數曹髦的罪惡,說他「情性暴戾,日月滋甚」,非但不聽管教,居然還想鴆毒太后;又抄錄大臣們的奏疏,說「高貴鄉公悖逆不道,自陷大禍」?

原本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陳壽任西晉史官,只能寫成 "曹髦是個大壞蛋(「曹髦謀逆」),弒君殺了主公曹髦的司馬昭反而是英明神武的大忠臣?"
所以只要比對多方的說法 ? 受害人怎麼說? 日本人怎麼說?美國人怎麼說? 不是聽任當事人一面之詞

當時 在日本統治之下的台灣人民,仍具有「祖國情結」,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的詩句「祖國我欲乘風歸」,可見一斑。
台灣人這種孺慕「祖國」的熱烈歡迎,這在中國任何一個"光復區"是絕對找不到。
滿州國並沒有
日本投降後,台灣人興奮地迎接「祖國」的來臨,全台知識份子籌組「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在全島各大城鎮,積極展開教唱國歌,建造歡迎牌樓,為民眾訂作國旗,到處張燈結綵。
台灣在當時, 治安非常好 , 日本法治之下., 根本是夜不閉戶
日治時期, 台灣治安良好 , 為何國民政府一來, 就能「教唆本省人砍殺外省族群」?
不是官逼民反? 只因為『教唆』 ?就能造成全島各地的暴動?
Google 維基百科 , 歸納下列原因
官員貪污腐化
貪污案件不僅出現在高官,連檢察官、法院院長、教師都貪污,金額也不少。就《民報》一家報紙而言,自1945年國府接管臺灣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短短一年多之間,貪污案件的報導就有五十件,若再加上其他報紙以及未曝光者,則不知其數,臺灣人目睹這種情景,加上和日本時代的官吏比較, 自然感到失望與悲憤 。

軍隊紀律敗壞
許多軍人除了偷竊以外,耍賴、詐欺、恐嚇、調戲、搶劫、打家劫舍、強姦、殺人,無惡不做。曾任駐臺國軍憲兵第四團團長高維民於回憶錄〈台灣光復初時的軍紀〉上面說:「由於軍隊紀律廢弛,一言以蔽之,姦淫擄掠」

掏空民生物資
行政長官公署讓「資源委員會」將台糖公司在戰後所接收的15萬噸白糖,無償轉交給貿易局,運往上海出售,售款由四大家族與陳儀所屬的政學系分贓殆盡,導致臺灣糖價暴漲,而且比在上海還貴,並使臺糖缺乏再生產資金,必須向台灣銀行大量貸款。
工廠在陳儀政府接收後,許多工廠的成品、原料、機械、廠房逐一被變賣到上海,造成大量工廠的關閉,導致民生用品缺乏與大量人口失業。另外,在臺灣嚴重米荒之際,飢餓的臺灣人在配糧處大排長龍,接收大員則將一船船的臺灣白米走私到日本,換取一箱箱的黃金,中飽私囊。

文化語言衝突
臺灣跟中國大陸經過五十年的不同發展,兩邊已呈現相當大的差距。1945年臺灣每人平均分配發電容量是大陸的50倍,臺灣的工業化程度也遠超過大陸,臺灣學齡兒童就學率也超過大陸,臺灣人的識字率也超過大陸,而且40歲以下沒有文盲。
臺灣人以河洛話和日語溝通,對於北京話相當陌生,而中國大陸來臺人士面對這種語言溝通問題即產生困擾,凡不懂北京話的臺灣人就剝奪服公職的權利。另外,戰後來臺的大陸人對於臺灣到處充滿日本氣息,覺得刺眼與反感,來自中國大陸的接收大員並以「征服者」、「戰勝者」的態度對待臺灣人,使臺灣人深感不平。不幸, 部份大陸人仍將台灣人當成日本人一起仇視到目前依然如此

統制經濟掠奪
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後,採取全面性的統制經濟。日本人所留下來的237家公司企業,六百多個單位,全被沒入長官公署所屬各處室所設的27家公司來經營。對樟腦、火柴、酒、菸、度量衡等物品,則全部納入專賣,就連許多民生物資,也都被納入統制之列。
舉凡樟腦、米、糖、鹽、鳳梨、石炭、鋁、煤油、水泥、造紙、漁產等,凡是能賺錢的生產品,全由「貿易局」統制,也只有貿易局可以"專賣",公開大賺其錢與民爭利。這種官員亦官亦商的行徑,從中獲取暴利 ,民眾則受其剝削,造成民生困苦,及大量民眾失業。
中國大陸記者唐賢龍就指出:「自從國內的很多人員接管以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時那一套毛病,統統都搬到了台灣」。
各項台灣出產的物資被源源不斷的運往中國。以米糧為例,僅在1946年,就有一百多萬石的食米由台灣被運送到中國蘇北和華北充作軍糧。台灣在日治時期,一直都是米和糖的重要產地和輸出地,連戰爭封鎖之下都沒有發生米荒,卻在1946年,遭受到了前所未見的米荒

新舊台幣的變裝
國民政府自日本手中接收台灣。並未使用已通行於中國的法幣、金圓券,而是上海之中央印製廠另外印製「台幣」, 做為過渡時期的貨幣。
英國經濟學家凱因斯曾經說過:「通過連續通貨膨脹的過程,政府可以秘密地、不為人知地沒收公民財富的一部分。用這種辦法可以任意剝奪人民的財富,在使多數人貧窮的過程中,卻使少數人暴富。」
在日治時期,由台灣總督府發行的「台灣銀行券」,是當時台灣通行的貨幣。雖然名稱不同,但是與日本國內的日圓是一比一的對價,也就是說,日治時期的「台灣銀行券」與日圓是等值的貨幣 。
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以後,在1946年5月21日由台灣銀行發行舊台幣,與「台灣銀行券」也是一比一的兌換率。即甫發行的舊台幣與日圓,在當時也應該是等值的貨幣。
但實質上 , 台灣的貨幣與日圓脫離成為舊台幣後, 舊台幣匯率以1949年的舊台幣兌換美金的匯率是20萬舊台幣兌換一元美金。
反觀日圓兌美金的匯率,雖然在大戰結束後經過激烈的震盪,但是從1949年起日幣逐漸趨於穩定,而且一直
到1971年都是固定在360:1的美金匯率。 這樣「台灣銀行券」換到"舊台幣" ,實質相差了555倍。

1935年國民政府推出法定紙鈔:「法幣」。中日開戰以後,國府支出暴增。而由於過去主要的財源東南沿海地區淪陷,收入卻相反的呈現大量銳減的狀況。國府大印鈔票,以滿足政府的需要,通貨膨脹因此而起。1947年初,法幣發行總額為3萬5千億,至7月增至10萬億以上。用於全年內戰之經費,佔總支出百分之八十;1947年開支經費100億元,而全年收入只有17億元,83億財政赤字,全靠印刷機來彌補。
徐蚌會戰以後,中國長江以北多被共產黨佔領,而江南人心浮動,收稅困難。所以從1948年11月以後,中華民國所有軍公教人員的生活來源,只有依靠台灣。中國的軍公教人員眾多,很快就吃垮了台灣。台灣的物
資變得極端缺乏,物價也跟著飆漲。

國府在戰後的通貨膨脹並未控制,國府高層大員捲入上海「金潮案」,金鈔價格狂漲,市場混亂, 上海發生大規模搶米風潮 ,1948年2月,每擔米市價法幣300萬元,至6月每擔米市價法幣1,000萬元。相對於米價, 法幣一文不值 。
1946年以後,為了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軍費,法幣的發行量更是大增,到了1948年8月總共發行了604兆元,是原發行量14億元的43萬倍。法幣發行初期與美金的匯率是20元法幣兌換一元美金。
到了1948年8月,卻變成了1千1百萬的法幣才能兌換到一元的美金。法幣貶值到原來幣值的55萬分之1。
對比1千1百萬的法幣對1美金的匯率, 舊台幣匯率以1949年的舊台幣兌換美金的匯率是20萬舊台幣兌換一元美金。相對於美金,舊台幣對於法幣的比值是 20 :1100 ,55倍之差 ,可是當時的國府,卻以一種獨厚法幣和金圓券的匯率,刻意壓低了舊台幣的幣值。

曾經在台灣擔任過經濟部次長,國貿局長,臺糖董事長的汪彝定,在其回憶錄《走過關鍵年代》中寫道:“拜此匯率之賜,我們這些早期來台的窮公務員,忽然之間發了一筆小財。我帶來台灣約有一、二十萬元法幣,按照二十比一的匯率,變成六、七千元,甚至上萬元台幣。我穿著一條舊卡其褲來到台灣,這時趕緊去太平町延平北路)做衣服,一口氣做了兩套款式不甚高明的西服,共花了我兩、三千元而已。如果在重慶,這筆錢 (六萬元法幣)連一條卡其布褲都買不到。

台幣幣值還被刻意壓低。相同的東西在台灣買反而比在上海便宜。從1946年下半開始,法幣就源源不斷地匯入臺灣,大肆購買商品後,再出口回中國大陸,臺灣逐漸成為中國炒家覬覦的對象。而在1946年11月時,先前長官公署刻意凍結的日銀千元券存款則獲解凍,高達7億的資金突然流進市面。與此同時,國共內戰導致中國內部政經情勢動盪,1946年末更爆發「金鈔風暴」。由於民眾對政治局勢喪失信心,紛紛搶購黃金與美鈔。從12月份起,上海資金更不斷湧入臺灣,臺灣的游資也加入炒作的行列。短短兩個月間,台北的黃金與美鈔價格都上漲1倍。當黃金、美鈔價格攀升至一定程度時,游資便轉向民生物資。依糧食局的數字, 1946年11月底台北市的蓬萊米價格為每斤14.56元,但到1947年1月份時已漲為19.5元。黑市米價更已上漲3倍。若依長官公署《物價統計月報》台北市1946年1月米價8.84 , 到了1947年2月, 漲到42.67 , 高雄的米價在1947年1月是每斤208元,但在2月就漲到每斤300元 。

糧食極度匱乏
日本統治時期實施糧食配給政策。當時農民生產的米糧,除可保留部分供自家消費外,其餘皆須賣給政府,一般市民則憑證向國家指定的糧商買米。,總督府對於全台的稻田種苗多少?補著肥料多少?產量多少皆有列冊,很清楚如何分配
有米的米荒
林獻堂日記記載:「蔡繼琨(中部警備司令部少將)命軍隊二十餘名,各持短鎗來包圍農倉,欲取米粟。士英使人來問如何對付,囑其不可抵抗,一任其自由搶奪。」
國民黨前主席吳敦義的父親吳奚, 在二二八事件"時,任台中縣農會總幹事,管理糧倉;"二二八事件"後的清鄉運動,對方羅織一名吳奚的同鄉為"匪諜",硬咬吳奚為同路人;當年含冤入獄,並於2年9個月後才獲釋返鄉,在動亂的時代發生了許多悲劇,有些人因而家破人亡,命喪牢獄,吳主席說他完全能體會所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心情。

面對劇烈的物價波動,糧商紛紛惜售,期盼未來好好大賺一票,而地主與糧商則共同努力囤積米糧。糧商惜售導致市場供需失調,米價持續攀升。糧食局只好拋售手中的公糧,試圖安定民心。但糧食局掌握的公糧數量極為稀少,丟入市場猶如杯水車薪,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另一方面,糧食局開始查緝米糧大戶,要求主動出售自家餘糧,台北某大家族即被查獲囤積了54萬公斤米糧。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地主乾脆將米糧作為抵押品、向金融機構貸款,使自家的「餘糧」在法理上消失。

當糧價不斷暴漲、呈現一日三市的情況時,願意售糧的糧商也越來越少。糧商害怕若早上把米賣出去後,下午米價又漲,反而少賺一筆。然而當糧商紛紛惜售時,米價必定持續上漲,此又反過來加強糧商惜售的心態,惡性循環的結果導致台北的米市在2月12日時完全休市。米市停擺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一般的市井小民,2月13日時超過1千位台北市民集結於龍山寺,發動遊行抗議,要求糧食局立即解決米荒問題,各縣市代表亦前往糧食局請求協助。更有人開始發送傳單,號召市民實施搶米運動。而於2月26日時,台大法學院學生因10多天來均以甘藷果腹,紛紛出現體力不支的現象,因此決定返鄉。各界的憤怒最終在2月28日時一併爆發。

嚴重通貨膨脹
由於官場貪污舞弊,在厲行統制經濟下,許多公營企業經營不善,不但資金不能自給自足,還擴充生產設備、購買原料,向銀行貸款,於是一向以公營事業及交通事業為主。因貸款的增加,乃要求臺灣銀行印製鈔票因應,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因此又再增加公營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形成通貨膨脹的惡性循環。
工廠被轟炸沒開工,國府接收又不善經營,造成生產大減,加上糖、米等物資大量運往中國大陸,造成臺灣可用物資大減,也促使通貨膨脹 。當時同樣一擔米,在上海只賣二千元,原產地臺灣卻要賣四千元。

失業問題嚴重
歧視臺灣人民
終至 228 事件爆發

美國人以第三者的角度
《被出賣的台灣》(Formosa Betrayed)是第一本詳細記錄台灣戰後史與二二八事件前因後果的書籍,由二二八事件當時任職於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副領事的柯喬治(George Kerr)所著作。
敘述年代自1941年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至1965年出書前夕。以1945年台灣戰後時期至二二八事件的發生前後為全書描述的重點。書中直接描述國民政府在台灣的種種貪腐暴政,舉其顯著者如
第五章以「奸商政府」為標題,敘述國民黨官員各種貪婪的醜態,宛如奸商政府般處處剝削人民,這是造成二二八事件的根本原因。
第八章用「詐騙集團」批判國民黨假中國善後救濟總署之名,挪用聯合國五億美元救濟物資近五分之二,做為行政管理費。
引用自「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以下簡稱UNRRA)」工業重建官員Allan J. Shackleton的著作《Formosa Calling》, CHAPTER IX THE FINAL PHASE OF THE REBELLION
第十一章指出官員勒索、索賄與敲詐情形層出不窮遍及全島。
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有關鎮壓情形,指出國民黨官員的欺騙與秘密展開鎮壓,以及殘暴沒人性的屠殺經過。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血腥鎮壓,儘管國民政府極力封鎖新聞、婉拒外國記者至台灣採訪, 3月19日,一名美國記者鮑威爾(John W. Powell)仍悄然到達台灣,報導引起世界熱議,2018年出版之《解密‧國際檔案的二二八事件》一書亦有節錄。
An Executive Account of Taiwan’s Blood Bath As Detailed by Eyewitnesses”,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Volume 105, Number 5, PP 115-117. March 29, 1947.

鮑威爾看見的是這樣的場面:20名學生被割下雙耳與鼻子後再用刺刀刺死、少女被誣指為「共黨」開槍射殺,每一天,海潮都沖刷著殘破不全的青年屍體……

台灣記者遭逮捕 當局不僅禁止報導真實鎮壓情況,也刻意捏造「外省人3、4000人被殺」等系列假消息,將「暴民」標籤貼於台灣人之上。例如戰後遭國民政府接收、常製造假新聞之《申報》,即在4月1日連載:「外省孕婦被日本武士刀對準頭部插入」

1947年3月國民政府開始「清鄉」鎮壓造成槍聲四起、平民橫屍街頭,然而,當時台灣媒體幾乎被迫噤聲。3月9日《民報》工廠被大批軍警搗毀,5家報館遭警備司令總部封閉,罪名為「共黨份子」、「挑撥政府與民眾之間情感」、「深中日本毒化思想」、「叛國」等,其中《人民導報》宋裴如遭槍決,其餘遭捕報社工作人員皆生死未卜。

述鮑威爾所寫:
「軍人搶劫、刑求與殺人之事,在台北多到數不盡。一位從高雄來的外國人,看到上千臺灣人,雙手被鐵絲反綁,深絞至肌肉中,然後被拖到監獄中;也看到軍人朝窗戶外開槍,當問及為何開槍時,軍人回答說遭共產黨攻擊,但他實際看到的,卻是一位女孩被擊倒在地……」

「台北與基隆有20名學生被割下雙耳與鼻子後再用刺刀刺死,每天都有被殺死丟到河裡或海中的屍體漂到岸邊,他在3月21日即親眼見到3具浮屍。一位外國人看到憲兵用刺刀刺殺一位騎腳踏車的男孩,只因他沒有立即停下來;另位台北外國人看到軍隊挨家搜索、恣意的朝開門的人開槍,共有5戶遭殃;有更多外國人看到軍隊卡車載著機關槍,隨到之處任意射殺市民與人群……」

一點良心 wrote:
2. 行政長官公署實際上沒有實權,和日殖總督府不能並相比,行政長官公署需要接收南京中央政府命令才可以實施
當時來台的駐軍不久隨即調回大陸打內戰,台灣島上其實沒有任何駐軍,只有少數警察和憲兵

1945年8月,蔣介石設置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陳儀為長官。8月29日,蔣委任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之後又委派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10月24日,陳儀在美軍將領陪同下從上海飛抵台北。
陳儀本人集行政、立法、司法於一身,還身兼軍事大權,被民眾詬病為新總督。
沒有任何駐軍 ? 百姓被誰打死的?
1945年10月17日,陳孔達的國軍七十軍三千人連同政府官員,浙江寧波由美軍運輸艦LST-847戰車登陸艦載運護送至臺灣基隆登陸。11 月初LST-847又開到北越海防與「USS Ormsby」(APA-49)「USS St Croix」(APA-231)、「USS Napa」(APA-157)共同載運第 62 軍登陸高雄。
LST-847 等運輸及護航的艦艇多艘,共分三個批次載運國軍第 62 軍從海防到高雄佔領台中以南。
228事件在台北爆發時,臺灣約部署5,000名兵力及中央警官學校1,000多名師生。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曾緊急調派高雄縣鳳山、基隆與花蓮軍隊進駐 。

屠殺百姓需要軍隊嗎 ?
在各地混亂之際,許多地方仕紳和民意代表出面與政府交涉。3月1日上午10時,臺北市參議會邀請國民大會代表、臺灣省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在中山堂成立「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並推派黃朝琴、王添灯、周延壽和林忠與陳儀會面 。
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及交通。之後在陳儀承諾下,處理委員會在3月3日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召開臨時委員會,由許德輝組織學生成忠義服務隊,以維持治安交通。

228下午三時,警備總司令部發佈臺北市臨時戒嚴令,並派遣武裝軍警乘坐大卡車巡邏臺北市區,見到臺灣人的穿著打扮便開槍掃射。許多民眾遭到射殺,一些返家的學生也遇害。
3月1日,臺北市民眾包圍鐵路管理委員會,警察大隊自樓上開槍掃射造成18死、40傷,桃園鎮民眾民眾包圍警察局,遭警察以機槍掃射,死亡數十人。之後軍隊在新竹都城隍廟、旭町附近槍擊群眾,民眾死8人、傷18人。
3月3日,羅迪光下令自嘉義中學山仔頂營地砲轟市區,造成9人死亡,之後連同孫志俊等人退守嘉義機場。
3月6日,彭孟緝的軍隊自高雄要塞以八門七五砲砲擊高雄市,並駕車往向鼓山一路一帶掃射,開始攻擊高雄市政府等地。處理委員會於下午2時推派黃仲圖、彭清靠、林界、凃光明、曾豐明等7名代表前往談判,希望彭孟緝不要濫殺路人, 彭孟緝反下令逮捕槍斃范滄榕、曾豐明與凃光明,下午2時,彭孟緝命令部隊會同第21師獨立團第3營展開鎮壓,分三路攻擊高雄市政府、及民眾佔領的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何軍章領導的21師獨立團第3營掃射高雄車站人群,民眾躲入高雄車站地下道也遭軍隊掃射,造成多人傷亡。守備大隊陳國儒部包圍高雄市政府禮堂, 直接丟入手榴彈並開槍掃射人群,裡面的參議員黃賜、律師陳金能、參議員許秋粽、王定石等五、六十人遭到槍殺 ,民眾跳入高雄愛河躲藏也遭軍隊開槍掃射,也發生搶劫民戶、強暴婦女等事

3月6日,臺灣省全體參政員緊急上電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重申光復以來長官公署嚴重失政,積成民怨以至爆發二二八事件,要求根本改革臺灣政治,籲請速派大員來臺協同處理,「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
陳儀假意談判實則暗中調動軍隊全面撲殺
3月8日中午12時,臺北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向處理委員會成員肯定政治改革目標,並表示政府不會調派軍隊;而只要民眾不要求解除武裝,亦不會採取軍事行動。 「本人決以生命保證,中央決不對台灣用兵」。

然而,國史館發表新書《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其中一篇陳儀向蔣介石請兵「寅冬亥親電」,陳儀在電文中表示,「至少先派一團來台,俾可肅清奸匪,以紓鈞座南顧之憂。」台大教授陳翠蓮會中說,這證明陳儀是兩手策略。
蔣渭川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來台鎮壓,遂緊急以「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名義發出電文,期望獲得蔣中正信任,特地委託台北美國領事館轉南京美國大使館,轉致蔣中正電文:「懇請蔣主席萬勿派兵來臺以免再激民心」(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司徒雷登於3月7日將此電文親手交給蔣中正),但蔣中正電告陳儀,說「又接台灣政治建設促進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談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分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大溪檔案》之「蔣主席致陳儀三月虞電」)
這次的檔案也發現,台灣情報機構是層層疊疊,有軍統、中統、憲兵、中央社、軍務局、外交部情報司等單位。
由於軍統局、中統局等駐臺單位報告後,讓蔣中正選擇接受陳儀和情治單位的建議,將事件視為暴民組織的叛亂,並派遣整編第21師、憲兵第4團與附屬部隊前往臺灣
第21師部隊於3月6日中午自上海出發,
憲兵第4團則從福州市前往臺灣。
3月7日,第21師師長劉雨卿從南京市飛抵台灣會面陳儀

軍隊不是抵禦外侮, 卻拿來鎮壓人民

但3月6日 就發生高雄鎮壓 , 何軍章領導的21師獨立團第3營抵達高雄車站後,便掃射車站人群,民眾躲入高雄車站地下道也遭軍隊掃射,造成多人傷亡,之後軍隊追擊逃散各處的民眾。
這時處理委員會和民眾因等待談判結果而守在高雄市政府禮堂,高雄要塞守備大隊陳國儒部包圍建築後,直接丟入手榴彈並開槍掃射人群,高雄市政府禮堂裡面的參議員黃賜、律師陳金能、參議員許秋粽、王定石等五、六十人遭到槍殺,躲藏在防空壕的民眾被軍隊丟入手榴彈,民眾跳入高雄愛河躲藏也遭軍隊開槍掃射。

3月8日, 約7,000名兵力的整編第21師和憲兵第4團陸續自基隆港登陸,另有3,000名兵力自高雄港登陸。部隊在未靠岸前便以機槍掃射。當天晚上,基隆市宣布戒嚴,部隊於登陸後四處搜捕民眾,主力向臺北推進,沿途朝人群密集掃射,數百人以鐵絲綑綁並推入海中處決,單人則裝入麻布袋丟入海。期間基隆市參議會副議長楊元丁在協調讓米糧車輛通過檢查哨時,遭到警方帶走槍殺。
3月8日, 接受政府號召參與維護治安工作的一百多名不滿二十歲的各學校中學生,被誣陷暴動反抗者,被軍隊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廣場前集體射殺,此即圓山事件
3月9日,首批增援軍隊進駐嘉義縣劉厝莊並進行掃射,造成13人死亡。

3月10日在基隆市區、八堵、社寮島、宜蘭等地區展開綏靖工作。同日,一輛載滿士兵的軍用卡車進入金山鄉卻掃射路旁民眾,是為金山事件。
3月10日,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林連宗在和臺北市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李瑞豐兄弟會面時,遭到憲兵逮捕而失去下落。
3月10日,高雄縣岡山教會牧師蕭朝金勸阻抗爭遊行時,反遭部隊逮捕,並與另一名遭拘留的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學生余德仁處死。
3月11日,臺灣省參議員王添灯在於住家遭憲兵隊逮捕,並被張慕陶下令淋上汽油燒死 。
民報》創辦人的國立臺灣大學教授林茂生、擔任《人民導報》首任社長的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及《臺灣新生報》日文版編輯吳金鍊和總經理阮朝日等人,分別遭到情治人員帶走後失蹤。廖進平則在逃亡期間,在淡水遭舉報而被憲兵逮捕而下落不明。
另外包括臺灣信託董事長陳炘、臺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施江南、臺北市參議員黃朝生、徐春卿、李仁貴、陳屋、淡水中學校長陳能通、新竹地方法院檢查處檢察官王育霖等人在也陸續失蹤,另有林宗賢、郭國基等人遭到逮捕監禁,而蔣渭川則是差點遭逮捕殺害。
3月11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嘉義分會在推派代表前往嘉義機場會談時,軍隊拘捕陳澄波等4名代表。
3月11日,第21師憲警人員對臺南地區掃蕩,逮捕過去負責維持臺南市治安的候補省參議員湯德章律師,酷刑逼供,於隔天遊街後在民生綠園槍決,死後法院卻判處湯德章無罪。
3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在辦公室遭便衣人員請去問話,之後遭到槍決。

但直到3月13日,蔣中正才發電文給陳儀要求軍政人員不得報復。
3月14日,南京《建設日報》頭版標題有〈借用援軍武力報復〉、〈陳儀軍臨台灣)、〈施行恐怖政策大肆屠殺無辜〉。
但殺戮仍未停止
3月17日,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宜蘭分會會長的宜蘭病院院長郭章垣遭到軍方逮捕,隔天槍決
3月18日於嘉義車站處死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
3月25日處死嘉義市參議會議員潘木枝、盧炳欽、柯麟、陳澄波等人
4月4日軍隊在東部鎮壓過程中,於晚上逮捕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張七郎,之後和其兒子張果仁、張宗仁在鳳林公墓處死
21軍及憲兵所殺, 皆非如謝雪紅之共產黨員 , 皆為台灣當時的政經領袖, 和平協調企圖彌平暴動, 並非參予暴動人士, 卻反遭嚴刑烤打殺害?
228為何要下令出兵鎮壓 ? 完全看不懂? 軍隊無力抵禦外侮, 卻拿來鎮壓人民 ? 只是種下日後更大的反彈而已

二二八事件爆發一年多後,陳儀於1948年6月任浙江省主席。陳儀見當時局勢對國民政府不利,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以親筆信函策反湯恩伯投共。最後陳儀便因「通共」的罪名遭處刑,陳儀由中國大陸被專程押赴台灣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中央日報》報載前往守候觀看行刑的台灣民眾高達兩萬人。

一點良心 wrote:
沒有外省人壟斷官場事情,當時陳儀長官沿用日籍官員和培育大量本省人士當公務員

1945年台灣由中華民國接管,當初並非沒有日人願意留在台灣(台灣總督府曾舉行在台日本人歸國志願調查,當時調查之結果,志願留台者約有十四萬餘人,而志願歸國者有十八萬餘人),但並未被當局接受,而最終全數遣返 , 何來沿用日籍官員?

有關長官公署參、諮議之任用,依據國史館之資料, 若以籍貫論,有登錄籍貫者計103人,分別浙江25人(24.27%)、福建21人(20.39%)、臺灣13人(12.62%)、江蘇11人(10.68%),其他省籍人員皆為個位數,計33人(32.03%)。 88%非台灣人
參、諮議人數樣本較少,若再擴大至長官公署本部(175人次)、宣傳委員會(113人次)、秘書處(379人次)及公署幕僚單位:人事室(98人次)、機要室(38人次)、統計室(59人次)等,其中標明籍貫者626人,占三大區塊的分別是福建167人(26.68%)、浙江156人(24.92%)、臺灣148人(23.64%)。臺籍與大陸省籍人員比例約1:3.1。
臺籍公務員以中、低階人員為多,另外,從籍貫人數來區分,前3名的浙江、福建及臺灣籍職員,臺灣本為行政長官公署之所在地,陳儀是浙江人亦擔任過福建省主席,任用故舊親信,可知一斑 。

奉命抵台調查二二八事件的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根據1946年11月由長官公署發表的統計,簡任及簡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0.82%;薦任及薦任待遇級官員,臺籍本土人士僅占6.63%,而且在極少數的薦任、簡任級臺籍人士當中,由大陸返臺的就占據裡面的70%。


1948年,中華民國高普考各省定員(各省名額與全國總員額548名都確定,大陸各省540名,臺灣省9名)
公務員依據省籍訂出比例
依1956年人口普查,所謂全國(就只有台灣)人口有88%為本省人。而以1991年高普考為例,「台灣省」錄取定額僅有21名,已是歷年最高,卻僅佔錄取總數599人的3%。
而中華民國以全國省區定額比例,是依1948年中國大陸時期內政部計算的各省區人口計算分配,「外省人士」依這樣的保障名額,律取率高達96-98%!某些邊疆省份,比如新疆、青海、西康、外蒙...報考名額還不達錄取名額,是報考即錄取。部分省區更會因無人應考而缺額。
一點良心 wrote:
3. 米糧和經濟通膨不是政府的問題,日殖時期就有商人在兩岸搞走私賺錢,戰後台灣有大量的日產被霸佔問題,還有公物財產被盜賣走私
當時貨幣膨脹不是貪污腐敗造成,而是戰後經濟通膨,加上日本離開台灣前留下大量舊台幣鈔票和債卷,拔走所有基礎水電設施設備,留下爛攤子給國民政府處理

米糧和經濟通膨不是政府的問題 ?
政府稅收不足可以亂印鈔票來補足缺口嗎 ?
在二戰末期,台灣總督府是透過「征購」與「配售」的米穀管制措施,使缺米問題不致惡化。
戰後接收臺灣的長官公署面對缺糧問題,基於法幣一文不值造成物價通膨,舊台幣綁牢中國法幣匯率, 波及台灣只能照單全收 ,米價因而大漲 ,市場惜售。 長官公署既無能力也不願意延續總督府的管制措施,更在廢除該政策後,「封存」大批屯糧,導致消費市場上米穀數量急凍,助長了「米荒」。
結果米價暴騰,糧食問題失控,使偏鄉飢荒與弱勢民眾餓死,民怨累積

官員貪污腐化
貪污案件不僅出現在高官,連檢察官、法院院長、教師都貪污,金額也不少。就《民報》一家報紙而言,自1945年國府接管臺灣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短短一年多之間,貪污案件的報導就有五十件,若再加上其他報紙以及未曝光者,則不知其數,臺灣人目睹這種情景,則感到失望與悲憤 。

自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後,貪污案件的新聞報導不斷,例如貿易局勾結商人,獲利一億多元;貿易局長于百溪隱匿變賣接收的日方物資,得款數千萬元。另外,于百溪被《民報》公開爆出貪污五百萬元的證據,陳儀於是派人警告《民報》,不得再揭發隱私;專賣局長任維鈞侵吞鴉片70公斤,私運香港變賣獲利,並推說鴉片是被白蟻吃掉的;陳儀舊屬時任臺北縣縣長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得款一億多元,事情爆發後,縣長陸桂祥叫人縱火把臺北縣政府會記室及稅捐稽徵室焚毀以湮滅證據。

事件爆發之際,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1949年投共)、民政處處長周一鶚(1949年投共)、財政處處長嚴家淦、工礦處處長包可永等陳儀在福建時期舊部被臺灣人團體指責為陳周遭貪官污吏之「四兇」,導致政治黑暗、米糧外流、人民無穀為炊,被指名要求究辦。其中葛敬恩被指為收受、侵吞原日本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的黃金,其女婿李卓芝擔任台灣省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亦涉及「劫收」臺灣貪污兩千餘萬元。

1945年10月,高維民帶領憲兵第四團乘戎克船渡海登陸台灣,負責糾察國民黨軍之軍紀風氣,並協助警察維護治安。
憲兵第四團長高維民曾描述中國來台灣的目無法紀,毫無紀律的第70軍的素質:「但七十軍的部隊實在太糟,該軍在基隆未下船前,雖有零星上岸,披著毯子,拖著草鞋,隨便在船邊大小便者,而因範圍小,影響不大。正式下船時,雖然整隊而行,其衣服破爛,不堪入目,於夾道歡迎的人群中,頓使台省同胞失望。」

1951年, 有位憲兵的高官佔住了三重鎮長莊根滕的官邸。某天鎮長的女兒莊阿惠在閨房中遭傳令兵劉貴陽性侵致死,並且頭部中三槍、胸部四槍,死狀非常悽慘,引發極大民怨。
陳誠知道問題很嚴重,決定把劉貴陽槍決;為取信民眾,因此在淡水河的河濱公開槍決過程,當時聚集上萬人圍觀。

一點良心 wrote:
4. 調解委員會很多中間派堅持和平處理事情,但很多中間派的人士在228事件內被暴徒栽贓嫁禍,不是消失或失蹤就是栽贓莫須有罪名,最有名的是湯德章,之前被民進黨消費的一位人士,實際情況是當時的台南市長派學生要保護會議避免暴徒群眾攻入,湯是治安委員會的人物

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書中描述1949國共內戰前後的許多故事,提到了潘木枝醫師 。龍應台記錄了她訪問前副總統,也是嘉義人的蕭萬長先生,留下了這段記錄:
他無法忘懷的,反而是一九四七。 八歲的孩子,能記得什麼呢?
他記得潘木枝醫師。貧窮的孩子,生病是請不起醫生的。但是東京醫專畢業以後在嘉義開「向生醫院」的潘醫師,很樂於為窮人免費治病。蕭萬長的媽媽常跟幼小的萬長說:「潘醫師是你的救命恩人哦,永遠不能忘記。」
潘木枝,以嘉義參議員的身份,和其它十一個當地鄉紳,到水上機場去與軍隊溝通卻遭拘留。潘木枝在牢中受到嚴刑烤打,被施以鐵針刺入指甲的酷刑,痛苦哀號,竟至下巴脫臼,與柯麟、陳澄波、盧鈵欽等這十二個代表,在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全數被綑綁,送到嘉義火車站前面,當眾槍決。

八歲的蕭萬長,也在人群裡,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但他眼睜睜看著全家人最熟悉、最感恩、最敬愛的醫生,雙手縛在身後,背上插著死刑犯的長標,在槍口瞄准時被按著跪下,最後一陣槍嚮,潘醫師倒在血泊中,血,汨汨地流。
「八歲,」我說,「你全看見了?你就在火車站現場?」
「我在。」
在那個小小的、幾乎沒有裝潢的總統府接待室裡,我們突然安靜了片刻。
火車站前圍觀的群眾,鴉雀無聲。沒有人敢動。
這時,蕭萬長那不識字的媽媽,不知什麼時候,手裡已經有一支香,低聲跟孩子說,「去,去給你的救命恩人上香拜一拜。你是小孩,沒關係。去吧。」
小小的鄉下孩子蕭萬長,拿著一支香,怯怯地往前,走到血泊中的屍體前,低頭跪了下來。

潘木枝寫在香菸盒內層包裝紙上的遺書,由獄警偷偷帶出,其中除了與愛妻訣別外,還寫下「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陳澄波(1895年2月2日-1947年3月25日),台灣嘉義人,童年在私塾受漢文教育,13歲入公學校,再進入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就讀,受教於石川欽一郎。1926年以一幅《嘉義の町はづれ》(現稱為《嘉義街外》)的作品,入選第七回日本「帝國美術院展覽會」(簡稱「帝展」), 這是臺灣人首次以西畫跨進日本官展的門檻;其後又數度入選「帝展」和其他各項展覽。曾舉家遷上海擔任教員能夠說華語,因此被推任為嘉義市各界籌組的歡迎國民政府籌備委員會的副主任。並於 1946年加入國民黨 , 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作為談判代表,擔任「和平使」前往協商,怎知一行人一到機場,便遭到國民黨軍隊拘禁並受到嚴刑拷打,被逼迫承認煽動暴動。最終遭國民政府軍隊羅織罪名,槍決於嘉義火車站前,享年52歲。

一點良心 wrote:
警局沒有收到命令私自發武器給學生,沒想到學生反過來加入暴動攻擊機場和公家機關要塞,最後政府公文下來限時繳械,沒有一個學生要還槍,然後他被當作暴徒依煽動主謀的罪名槍斃曝屍,台南的紀念館內判決書上面沒有蓋章和簽字
詳細228事件現今國史館開放預覽解密資料
詳細可以看第一手的公文和電報
閩台監察使楊亮功的事件報告很詳細清楚
https://228.drnh.gov.tw/

維基百科 " 忠義服務隊"
因為發生二二八事件,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及交通。
就是因為軍紀敗壞, 學生志願要幫助國府維持制序 , 結果全數被殺

忠義服務隊是臺灣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成立,隸屬於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之下的單位,進行反間工作,利用黑道流氓在各地製造混亂、燒殺擄掠、毆打外省人以擴大事端,製造中央派兵藉口。

背景
早在1945年日本投降,國民政府剛接管台灣之時,國民黨中統局、軍統局透過警備總部、憲兵第四團、臺灣省黨部等布署特務人員。1947年2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及交通。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陳儀一方面繼續與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協商,稱代表行政長官公署接受所有要求,宣布將改組省政府和舉辦縣市長民選;另一方面則以特務製造鎮壓、搜捕民眾的「叛亂」藉口,而警備總司令部也展開軍事整備與人員布署。

組織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在陳儀承諾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3月3日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召開臨時委員會,由許德輝(處委會裡面潛伏的特務,化名高登進,任職於警總調查室、軍統人員)組織學生成忠義服務隊,以維持治安、交通,但其中的情治人員則接受林頂立指揮從事破壞工作。毛人鳳弟毛簡(又名毛大可)時任保密局臺北站站長,電文許德輝曰:「時局危殆、岌岌不保,生死存亡關頭,吾人應冒險為危難,以明大義、識大體之信心,以力圖挽回時機。」,促其滲透入台北市民間的維持秩序組織,經奉化名張秉承的軍統局臺灣站站長林頂立同意,擔任二二八處委會組長,並將情報拍往南京。他同時擔任台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的忠義服務隊總隊長作反間,鼓動台北的不良分子製造斷亂升高省籍對立,又要求延平學生維護治安。忠義服務隊公然打劫,結隊橫行,假公濟私,例如御成町月宮酒家女主人被勒索十餘萬元,女招待被綁架,嘉義閣旅社被勒索三十餘萬元。

歷史文件紀錄
忠義服務隊總隊長許德輝在呈軍統頭號人物---保密局長毛人鳳的《臺灣二二八事變反間工作報告書》(檔案管有機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中,詳述他於2月28日晚經由軍統台灣站站長林頂立,及陳儀之弟引見陳儀,面准創立忠義服務隊應急制變的經過,乃召集台北二十二處角頭流氓成立二十二分隊,加上特務隊三十名共二百五十人,許氏為總隊長,臺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為總隊部,該隊設於二二八處委會治安組之下,而不知情的大學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一千二百名與之共同負起維護治安之責,明白透露當時情治單位利用黑道製造混亂的內幕。戰後初期擔任民報記者的吳濁流,在其著作《台灣連翹》中亦述及忠義服務隊中的流氓實則在燒殺擄掠,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一方面造成民眾對處委會的懷疑,一面製造中央派兵鎮壓的藉口。「反間工作報告」的曝光,證實了數十年來,有關陳儀等人曾於背後嚴密操控二二八事件的傳聞。

警備總部於1947年4月初提出《臺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這份報告書透露當時的情治單位透過直屬的許姓通訊員(即許德輝),化名高登進,參加政治建設協會為會員,平日偵知該會行動,事件中則由許氏出面掌握「台北二十二處流氓首領及部分學生進行反間工作,且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各地亦如法進行,收效宏大」。

林木順(楊克煌化名)於1948年在香港出版的「新台灣叢刊」第五輯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中指出:「(3月9日)上午10時,1949年投共的柯遠芬引導監察委員兼監察院特派臺灣監察使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具屍體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誣指為 奸匪暴徒 。

一點良心 wrote:
5. 白色恐怖不是侵犯人權自由,那些六張犁八百多個政治犯都是對岸共黨地下黨員,因為一個光明報事件而展開
詳細情況請觀看影片,這個影片講述的很清楚
https://youtu.be/VJIAACJZ18w
這些政治犯現已被對岸供奉在北京西山無名烈士廣場上
https://www.wikiwand.com/zh/%E6%97%A0%E5%90%8D%E8%8B%B1%E9%9B%84%E5%B9%BF%E5%9C%BA
所以返校電影加上近期要播出的流麻溝15號
根本不是事實,這些政治犯民進黨很喜歡掛勾人權自由扭曲事實
因為民進黨前身黨外人士不是地下讀書會和當時綠島的政治犯,不然就是在海外讀書被中共和美國CIA吸收的學生一起組黨

國防部最大間諜 吳石 中將 被中國放在北京西山無名烈士廣場? 和228有什麼關係?

二二八事件爆發一年多後,陳儀於1948年6月任浙江省主席。陳儀見當時局勢對國民政府不利,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以親筆信函策反湯恩伯投共。最後陳儀便因「通共」的罪名遭處刑,陳儀由中國大陸被專程押赴台灣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中央日報》報載前往守候觀看行刑的台灣民眾高達兩萬人。

記得小時候都要讀一篇 〈南海血書〉,
查維基百科:
《南海血書》於1978年12月19日在《中央日報》副刊裏刊登,根據《中央日報》表示是本文是譯者朱桂的胞弟在出海打魚時,在南中國海的一個珊瑚礁上所發現,是一個名叫「阮天仇」的越南難民的絕筆。譯者朱桂為基隆基隆崇右企專的教師。書中表示,南越被北越所併吞與越戰的失敗,是「偉大盟邦」與「民主鬥士」的過錯。

阮天仇提到家人是怎樣死於越共的殘酷手法:大哥死在越戰的炮火中,姪兒在一場暴動中被流彈射死,九十三歲的老祖母與與七歲的姪女被越共「照顧」到餓死,絕口不提政治的父親,卻在鬥爭大會上被一棒一棒地打到死,三哥因為飢餓,忍不住吃了一個甘藷,結果被槍斃,大嫂死在監獄中,母親在逃亡的時候被匪幹推下海淹死,妻子逃亡在海上,結果被海盜射殺。剩下阮天仇與兒子文星,船在怒濤上飄流,難民們漂到一個珊瑚礁上,但兒子文星在第十三天痛苦地死去,其屍體也陸續被難民吃完,吃了文星的難民也陸續死亡,最後阮天仇也在珊瑚礁上等死,到了第四十二天之後才死亡。

《南海血書》不但成為當時國中小學生的必讀書籍,(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國立編譯館國小社會課本第八冊第四章第三節:《怒海求生》)
公務機關也大量發放,甚至銷售達二十萬冊,最後還拍成電影。其中一句話:「今日不為自由鬥士,明天將為海上難民!」,更傳頌一時。

在臺灣民主化之後,2003年, 這名叫朱桂的老師坦白供認造假,證實這血書全屬虛構,出於當時總政戰部 王昇的宣傳策劃。
目的在於鼓動臺灣人反共情緒,並以越南的淪亡歸咎於內部的不團結、藉此強調國民黨一黨獨大之「必要性」來打壓黨外人士、異議分子,以及發洩與美國斷交後的不平情緒。

唐‧韓愈《進學解》:「子雲相如,同工異曲。」

一點良心 wrote:
6. 請上行政院查照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定義
和外交部對於臺灣地位定論說法
台灣是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自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就是事實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83&s=60206

民族自決(Self-determination),人民自決,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是指「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其實 , 中華民國憲法 在台灣已經歷 非常多次 增修條文修改 , 早就是直接選舉, 這個國家的統治基礎是來自台澎金馬 2300萬人的直接民權 。早就不是蔣介石一黨專政
中華民國憲法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誰是 國民 ?
憲法第 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 條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早就不存在 蔣 和毛的 對抗
大陸 既非中華民國國民 ? 要如何 對中華民國主權 所及的 『台灣地區』"內戰"?因此, 根本不存在”內戰”問題 , 而完全是對外的 “侵略行為”
現在早就不是 1947年
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生效 時 是以國大代表 間接投票 的 "中華民國"
況且, 1945年至1950年結束之第二次國共內戰 期間 , 才開始行憲 ? 所謂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947年的"固有之疆域" ? 在那裏 ?
二戰尚未結束,1945年8月,蘇聯紅軍展開「八月風暴行動」進攻在滿洲的日本關東軍,由蘇聯控制了中國滿洲(中國東北)及蒙疆(內蒙古),蘇聯紅軍把繳獲自日本關東軍的部分日本武器移交給中共將軍林彪的東北野戰軍, 1946年3月,紅軍自東北撤軍,中國共產黨隨即迅速占領重要據點並阻止國軍北上 。
1947年9月至1948年9月,解放軍開始展開主動攻勢,在東北將國軍壓縮至幾個孤立城市,在中原地區則擁有優勢地位,對首都南京所在的華東地區形成壓迫,國共雙方的武力優勢逐漸反轉。
1947年 "固有之疆域" ? 在那裏 ?
大法官釋字第 328 號 : 「 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
但是 正式的國際條約 是怎麼寫的 ?
馬關條約第二條:下列地方之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永遠讓與日本。
一、遼東半島。
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群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中日和約》第二條,依照《舊金山和約》的措詞,只寫明「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郡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卻完全沒提「臺灣、澎湖列島等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事實上,這兩個和約才是經過各國憲法程序批准的具有拘束力的國際條約,《舊金山和約》至今依然有效。

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麥帥)發佈的《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陳儀代表接受在台日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的投降,並作為盟軍中國戰區蔣中正特級上將的代表,軍事接收臺灣。
中華民國將領 只是代表同盟國接受在臺日軍投降。臺北公會堂受降典禮台上掛有同盟國英、中、美、蘇四國同等大小的國旗,以及聯合國旗(四國國旗的前面上端,未呈現於畫面)
日本是對 同盟國 受降 , 不是單獨對著中華民國

被委托 去點交一間法拍屋 ? 能說房子是自己的 ?

二戰終了,中華民國部隊在戰時盟軍的同意之下進駐「托管 台灣」 (還是美國登陸艦LST-847載來的);從此以後,國民黨宣稱台灣「回歸中國」(即中華民國)。
但是,實際上,中華民國行憲的1947年及 軍隊進駐1945年-1952年,台灣當時仍屬於日本主權管轄範圍,直到7年後的1952年4月28日,日本所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生效日,宣佈放棄對於台灣主權為止。
也就是 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之前 , 當時台灣600萬人的國籍仍為 "日本"

不是自己口頭宣稱 這塊土地 的地主, 要把地契拿出來, 看上面的所有權人寫的是誰? 日期是什麼?
「中華民國政府」於1911年成立時, 台灣為日本國領土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依固有疆域之時? 台灣依然為日本國領土。
蔣委員長 當時 由南京發給陳誠的電文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

蔣委員長可是清楚知道1945年10月25日之後,台灣的主權並沒有立刻移轉給中華民國,法律地位仍待將來處理。蔣還責備陳誠,沒有中外一般「常識」— 沒有簽訂和平條約如何能移轉主權。都還不是我們的領土?怎麼當剿共最後之堡壘?

1948~1949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計畫將臺灣轉由聯合國託管,蔣介石獲知消息後的一連串反應之手稿記錄於「蔣中正總統文物」檔案之一(典藏號 002-060100-00253-018),可知蔣總統清楚知道中華民國尚未擁有台灣主權。

「中華民國政府」於1911年成立時, 台灣為日本國領土 ,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依固有疆域之時?1952的中日和約尚未簽訂,台灣依然為日本國領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時,台灣當時依然為日本國領土。

1951舊金山和約,1952中日和約只說了放棄對於台灣主權, 並沒有移交給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在1945年後已經掌控福爾摩沙跟澎湖群島這2塊日本領土, 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關係 ?

這一點
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答覆當年立法院的全文內容如下:福爾摩沙跟澎湖群島,先前是中國領土,當日本放棄對台主權時,只有中國有權接手。實質上,我們(中華民國)現在已經掌控這2塊領土;然而微妙棘手的國際現狀顯示,福爾摩沙、澎湖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日本也無權單方面,將這些土地主權轉移給我們,即使我們抱持這類(主觀)期望。「中日和約」內容條款表明,包括法人在內的福爾摩沙、澎湖住民是中國漢人,卻不意味著這些土地必須歸給我們(中華民國)。
簡單說, 台灣這棟房屋,前任屋主日本國放棄了, 中華民國並沒有房屋權狀, 只是目前佔用了這間房子。

葉公超的陳述表明,台灣並不屬於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一方;另外,國史館2017年年初公布, 1949年1月間的蔣介石書信檔案顯示,開羅宣言並沒有賦予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
1952年5月1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議定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總報告書》(民國41年5月13日),第11面左頁,外交部「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台北:國家檔案局。 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載明:「查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舊金山和約》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與日本簽署之雙邊條約,包含《中日和約》在內,效力皆不能超越《舊金山和約》之規定,如果任何雙邊條約之利益有大於《舊金山和約》之規定時,則所有《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皆可一體適用,意即如果日本在《中日和約》中將台灣主權交給中華民國,那麼所有《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便可以向日本要求同樣的權利,此條文限制了中華民國獨自取得較《舊金山和約》內容更大的利益,也因此《中日和約》並沒有違反這個規定。

1964年2月29日,日本首相池田勇人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答詢:「就《舊金山和約》的字面上來看,法律上的解釋是,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但是,考慮到《開羅宣言》以及繼承其的《波茨坦公告》,日本已經放棄台灣,其歸屬是應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而台灣目前則是由中華民國統治。各國對於這樣的統治也認為是過渡性的,依世界目前的現況來看,應解釋為過渡性的施政權。」

國家構成的四大要素~~人民、土地、政府、主權
聯合國憲章明確指出:主權國家,指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其定義,1、永久的人口;2、固定的領土;3、有效的政府;4、與他國交往的能力(此定義依據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依固有疆域? 在《中華民國憲法》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時,舊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根本尚未簽訂。
二戰終了,國軍部隊是在戰時盟軍的同意之下「托管 台灣」;從此以後,國民黨雖宣稱台灣「回歸中國」(即中華民國)。
但是,實際上,1945年-1952年,台灣當時仍屬於日本主權管轄範圍,是直到7年後的1952年4月28日,日本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生效日為止,方才宣佈放棄對於台灣主權。
舊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簽訂後, 日本只是放棄,並非將福爾摩沙、澎湖移交給任何一國, 福爾摩沙、澎湖並不屬於中國(中華民國or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中國固有疆域
開始洗228

請加油
tommy_kang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此內容是針對教科書的說法有些錯誤並提出
沒有要戰228如何之類的

官方都有閩台監察史的報告書了
內容非常詳細且還分析原因
且已結案

沒甚麼好戰的

相信稗官野史
還是公文資料
請自行參考

最後關於領土定義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沒有任何更改
1993年提案領土更便但是沒有釋憲通過


就這樣
herblee wrote:
米糧和經濟通膨不是政...(恕刪)

舊金山和約??🤔
讓我想起01時事版的某個人!!😂
台湾不是很喜欢提蒋渭水吗?
怎么就不提提蒋渭水的女婿钟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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