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涉侵權? 竹科給答案了:未經甲方同意,就算是作者也不得公開

何患無 wrote:
那假如甲方同意,乙方同意是否就不用追責?


竹科已經公文證實,關於此案,找不到申請授權書,也不曾發過授權書。
現在不只是畢業前後,與摳逼問題了

現在是根本就不能用侵權
全都有問題

竹科這麼強硬有兩種方向可以解釋
一種是捍衛權力,秉公處理
不給他用,用就是抄襲,兩所大學背景的人都生氣了


另一種就是用這個去帶風向
頂多變成不能用
把摳逼淡化

但不管怎麼樣
這論文正常來說都不正當了
所以應該儘速比照李眉蓁
不然那兩所大學都算掉漆
maxboss wrote:
現在不只是畢業前後,...(恕刪)


我們再來看看

他會像李眉蓁有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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