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法律問題 林智堅論文門如果屬實 那是竊取還是抄襲? 是否有民、刑事責任 ?

他確實拿到學歷,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不像總統可能爭議比較大
再來抄襲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疇,有刑責的,已有網友貼出屬於告訴乃論,受害方若不追究也會沒事
王鴻薇應該屬於第三方吧?
LIKE-SEIKO wrote:
我也是認為 頂多學位撤銷
民法 刑法 還真拿他沒轍
學位撤銷,應該會面臨,著作權法、學籍法甚至是選罷法的民、刑事究責問題

著作權法原則上是告訴乃論,但檢察官可就其情節是否重大,而可以提起公訴。 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公訴罪,所以,不一定權利方不出面就沒事。

學籍法就是撤銷學籍

選罷法,則是本樓討論的重點,若發生在選舉期間,甚是在開票後,宣誓就職日之前,被撤銷學籍,是否構成偽造公文書(蓄意使公職人員、機關公布不實之資料)、妨害選舉及社維法(提供不實消息或文件,以達自己當選之目的,也就是,所謂的:散布假消息)、甚至是否能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這個應該不行,因為,2020時應該就是這個情形,但,CASE BY CASE WHO KNOWS)? 到底會是怎樣一個情形 ? 其實是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TomWu0434 wrote:
王鴻薇應該屬於第三方吧?
王鴻薇只是向相關機管檢舉,要求調查該論文是否符合教育部或學術要求標準之規定,他本人應是專注在學籍問題,不涉及民、刑式的究責問題。
不能用如果,要有證據才能說,研究數據是林志堅的,單這點,就立於不敗之地。
nwcs wrote:
不想引戰,只想請益法(恕刪)


重點是...........法官不會判啦. 你能拿他怎麼樣??
看看阿扁的國務機要費從發生到現在多久才被判下來. 法官大人一直在等修法後才判阿扁無罪........

台灣司法公正????
small_white
阿扁的案子都能等這麼多年修法後才判, 小智的也可以啦. 安啦. 人家早就沙盤推演過了.
nwcs
前陣子,DPP幫阿扁修法,讓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其實,已經變相宣告,照當時的法律,阿扁是100%有罪的,但扁嫂和家人,他們可不是總統本人,一樣要負法律刑責。
jobba wrote:
不能用如果,要有證據(恕刪)
研畢論文等同親生骨肉,沒有一個父母會不認自己的子女,這個案子,在某一方不願到委員會,親自為自己的論文辯護時,就已經有了定論。

研究數據並不是林的個人私有物,他甚至是偷竊公家機關竹科的標案研究數據,不辦他竊取公物、資料就不錯了。

更別說,整篇論文的全部,研究數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相同的研究數據,不同的人,就算結論一樣,敘述用字也不可能相同,不然,同一場的學測、高、普考試的作文題目,每個人拿到的都一樣,是在寫辛酸的 ? 你連遣詞用字都相同,誰也吞不下去吧 ?

目前照檢舉者的說法,不知要如何自圓其說 ?

林智堅的論文與管理局45萬的標案雷同,錯字、結論完全相同外,文獻也只差1本書,全文49頁僅短短7頁不到是原創,不用網路比對,用肉眼就可以發現。

................

王鴻薇質疑,有沒有抄到這麼離譜?更離譜的是抄政府標案,問題不僅是學術抄席,同時違背學術論理,且恐有學術詐欺、違法之嫌。中華大學應啟動調查,必要時追回碩士學位;竹科管理局則啟動調查,45萬公帑任由特定人士、管道取得,對於標案遭抄好抄滿,採取應有法律行動,包含求償等,認真面對不得呼攏。


以上不算是證據的話,著作權法也可以廢了。



small_white wrote:
重點是.......(恕刪)
怎樣判不關這樓的事
論壇嘛,就是討論交流,以長見識罷了..........
不然,上01要幹嘛 ?
nwcs wrote:
選罷法,則是本樓討論的重點,若發生在選舉期間,甚是在開票後,宣誓就職日之前,被撤銷學籍,是否構成違造公文書(蓄意使公職人員、機關公布不實之資料)、妨害選舉及社維法(提供不實消息或文件,以達自己當選之目的,也就是,所謂的:散布假消息)、甚至是否能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這個應該不行,因為,2020時應該就是這個情形,但,CASE BY CASE WHO KNOWS)? 到底會是怎樣一個情形 ? 其實是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無罪

"現在"..林是有合法學位的...到登記截止前,應該還是有效的
但是...9月份可能會被撤銷
候選人的資格審定,應該都會有幾月幾日以前有效的副規
這樣...你就必須在幾月幾日前遷好戶籍

換個例子,你已婚
就算下周一要跟老婆離婚了,這周還是不能找小三開房間
你老婆還是能提告侵犯配偶權
但是,下周一早,辦完手續...馬上就能帶小三在前妻面前親親我我
不要太早...要不然前妻會不爽簽字

林在登記當下持有合法文件登記,無偽造文書的犯意
之後被撤銷...不能說他在數周前的身分是假的

當時已婚嘛,和小三開房...被老婆告
現在離婚了,是單身漢...和女朋友去開房...沒犯法啊

我覺得林的學歷登記...還是別登記那兩個碩士學位
其實早點認錯,撤銷學位...傷害還沒那麼大
nwcs wrote:
學位撤銷,應該會面臨,著作權法、學籍法甚至是選罷法的民、刑事究責問題

如果是指科管局那個
應該有著作權問題
但是 其他學歷 因為他 "原始"狀態是有的
只是被"取消"
所以 民 刑事 應該都不是故意偽造
不會有任何相關問題
即使是法律問題也給你凹成政治問題,標準作賊心虛的烏賊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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