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yl2021 wrote:高虹安被外派到衍生的子公司,且沒領薪水資策會:明確違法兼職,沒有申請出差表格卓政宏擔任不相關公司董事,且名目領取「兼職費」資策會:無給職可領兼職酬勞,勿混淆視聽 你搞得我好亂啊沒拿錢的有罪??有拿錢的沒罪??
dingyl2021 wrote:兼職費=非提供勞務之對價兼職"酬勞"=提供"勞務"兼職酬勞非交通費=需納入資策會而不是個人口袋 我不知道你這套解釋是從哪來的,還是你自己幻想的,哈哈哈~不過,兼職費就是兼職酬勞,就是包括交通費啦:
兼職酬勞=交通費、出席費、車馬費=兼職費?那麼鐵路中心他劃分車馬費、出席費、及兼職酬勞之意是什麼不外乎公家機關、教育體系、公營機構的理解都不同又不能統一說詞,若依資策會定義是打自己的臉資策會執行長遭揭領兼職費「查吹哨者水表」?林為洲籲數位發展部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