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li1973 wrote:
如果...........(恕刪)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別偵查組、特偵組)是中華民國最高檢察署曾經的特設單位,該機構在形式上參照大韓民國大檢察廳(韓語:대검찰청)中央搜查部(韓語:대한민국 대검찰청 중앙수사부)設立,職能上則旨在仿傚美國特別檢查官(英語:Special counsel)制度[1]。特偵組是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於2007年4月2日成立[2],專責偵辦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立法委員等中央政府高層官員貪污或重大經濟舞弊案。其前身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2000年7月1日成立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3](同月由行政院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台八十九法字第二0九六四號函」核定)。特偵組改制成立後,其辦公室先設於台北市館前路的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之內,後於2009年10月遷至國防部文化營區[4][5]。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特別偵查組設立法源),2017年1月1日將特偵組正式廢除。廢除後的新增配套措施,包括各地方檢察署可經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指定,跨出轄區偵辦。
特偵組時期
編輯
偵查中或已經起訴案件
編輯
林益世中鋼中聯關說施壓收賄索賄案、國安密帳案、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近兩百名首長特別費案、中藥商公會全國聯合會行賄立法委員、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行賄立法委員、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陳敏薰買官案、辜仲諒政治獻金案、機密外交案、外交零用金案、二次金改案、辜仲諒違反證券交易法案、臺灣高等法院數名法官收賄案、羅福助等違反證券交易法、陳水扁侵占國家機密公文案、檢察官陳玉珍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高雄市民代官商搶食中鋼脫硫渣龐大利益案、政府基金弊案、法官胡景彬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幸福人壽保險公司前董事長違反證券交易法、偉盟工業公司違反證券交易法、中信金控集團、國寶集團等涉嫌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案件等25案。
五號阿龍 wrote:
Drink_Beer
你不知道馬英九的替死鬼余文後來怎樣,他太太和好好一個家變怎樣對,因為你(們)不知道,所以馬英九仍是一個完美的小白臉.自認正義的你,請看更多面向.估狗 華江高中 余文. 自己查. 人就是被貪馬案逼瘋的
這案跟首長特別費有所差別
特別費算歷史共業
印象首長、總統等都無罪
倒楣是核銷的都有事
所以核銷公家的錢務必要小心點,拿補助核銷也一樣..

高案是公基金問題
其實一般公司部門都會有
拿來聚餐吃吃飯,不夠就主管多出點...

這沒有核銷、造假問題
怕是跟主管串通詐領公司加班費或其他加級費用
但一般這會私下協議,不會拿到檯面當公基金吧
所以這案也蠻奇怪的
但無論公基金如何運用
只要跟公家機關請領加班或加級薪資不實
恐怕事情就大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