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在圍捕過程中受傷 因傷勢嚴重急救無效已經死亡

應該沒人敢出面認屍
還沒拿到國賠,相關罰則和抓捕的相關費用求償,就可以讓你口袋先破費了
東非有無家屬前來認屍?
319槍擊案
Curtis_l wrote:
有位受新竹縣農業局委...(恕刪)

所以有可能麻醉槍根本沒中,是中了獵槍後體力不支倒下才落網?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praetorian0828 wrote:
呼叫婦女團體

難道這是一隻母狒狒嗎?
案情不單純?
想到生性兇猛 攻擊性強的狒狒在逛大街就很恐怖
能抓就抓 抓不了 打死不是剛好 再拖下去 萬一有人被攻擊 事情不是更大條
還是狒命比人命重要 也是 聽說是保育類動物很稀有 那像人類 數量太多了 不值錢
GracyOnOn
請問你在胡說八道什麼?生性兇殘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媒體自己去找資料貼上來的,狒狒在外面自由自在十幾天傷了誰?????政府無能、媒體無德
suyasei
「誰對狒狒開的槍?傳有第四方人士 新竹縣府澄清:沒有派人或委外」另外桃園市也說沒有派人或委外,所以這獵人是?
suyasei
應該是怕被罰才說是受委託的。「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獵殺野生保育類動物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有機會,下輩子來找兇手,了結一下!

如果有冤的話!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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