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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在這現實實行的法律中,包含我們目前的憲法,就是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在法理上本就是屬於法理一中的觀念。兩岸各有其政府組織,彼此並不互轄,這部分是目前現實,但已經承認對方存在且具備法理基礎。或說部分承認對方的法律地位,像是最典型的,像是台胞證,這個是大陸發給台灣地區的正式身份文件,台灣就是睜隻眼閉隻眼。但台灣本身的護照,大陸是不太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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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馬英九這次過去,把這個現實談開,也是不錯的。 至少不要像是民進黨這些人,明明是立法院多數,明明我們法律中,就是這樣規定,還瞎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92共識並不是一國兩制,92共識是一國兩區的觀念,......台灣也不會是香港,澳門。大陸官方文件已經說了無數次,92共識的核心精神並不是一國兩制。
而大家說的維持現狀,與一國兩區有很大的差別嗎? 依照香港的經驗,其實老共是信守承諾的,香港還是極端資本主義的情況,並沒有什麼改變。而且太多人被民進黨欺騙,以為一國兩制是民主與專制,其實不是的,所謂一國兩制是指香港、澳門得以保留資本主義經濟和社會政治制度,而內地其他地區則繼續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另外,並提出港澳可繼續自己的政治制度、法律體系、經濟政策、金融事務、管治制度。
97年之前香港是沒有民選港督的,97年之前香港是有陪審團的,....這些到現在老共並沒有欺騙誰。香港還是當時的文官體制,一樣有廉政公署,一樣能自由買賣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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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洪秀柱是真的有些過了。小馬的一中是比較合理的,至少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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