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烏龍爆料出訪專機走私香菸 總統府駁斥並報案

敢造謠就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其實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用"林建課"的名字下單。

有人說打不出來,其實不一定,如果是本人自己的手機跟中文版的作業系統,以網路方式輸入,
是可以顯示出來的。

但問題是,你要送貨小哥,怎麼認人?
送貨小哥帶著貨單,去到機場,
然後連叫人都不知道怎麼叫。

你覺得一個貝里斯人,會知道"林建課"怎麼發音?

800萬的貨單,交貨時,總要有一些證明文件吧?
你要叫他看什麼確認?中華民國身分證?
看得懂才有鬼。

正常來說,用信用卡下單、然後確認信用卡,是最簡單有效的方式,
也就是上面應該是以信用卡上的名字為確認手段。
誰的信用卡上面是打中文的名字的?

至於名字叫做"建課",
真有這樣的名字,那他爸媽真的有才,
賤客、劍客...
就跟建仁~~~~~~

時奮~~~~~~~~

一樣呀

他爸媽真的有遠見

tdbigman wrote:
至於名字叫做"建課",
真有這樣的名字,那他爸媽真的有才,
賤客、劍客...
LLQ wrote:
遇到臨檢,比對身分證號碼,如果有毒品前科
保證就會搜身,這叫做經驗談,也能當作搜索依據

用這個提告,我就會說,誰讓你有前科?
而且,可受公評之事,能告誰呀,嚇唬誰呀?


毒品案是刑事罪
造謠不在言論保障的範圍內,乃誹謗罪屬於刑事犯罪的一種

大家對刑法認識可能不是很清楚
特此說明
CommonwealthB wrote:
毒品案是刑事罪造謠不...(恕刪)

我舉例的是:前科的概念
如果總統府之前沒幹過這種事
那懷疑一出口就能說造謠
問題是這個政府說謊不是第一次
我根據經驗法則懷疑並提出質疑
上了法院7成把握沒事
Kake
不要再亂講了....前科是過去的事,跟現在有甚麼關係?
走私香煙可以升官
tdbigman wrote:
其實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用"林建課"的名字下單。
有人說打不出來,其實不一定,如果是本人自己的手機跟中文版的作業系統,以網路方式輸入,
是可以顯示出來的。

那是採購單,並不是Invoice

買方的採購單什麼格式都可以,收貨人寫正確就好。賣方的Invoice才由賣方提供。

採購單上的詳細收件地址,大多是列在後面…沒在截圖上…

也可能林建課在 MADISCO 工作…,庫存量沒那麼多,就下個訂單囉…

所以,必須林建課出來說明才知怎麼一回事?也可能是冒用姓名假訂單,轉貼個MADISCO 的logo。
ria.ru dzen.ru 瀏覽器全頁翻譯沒被歐美改編的俄文吧!
Kake
繼續凹....凹到滿凹到好,凹到上法院就不知道會怎樣了~
自從有了 林瑋豐 反串事件之後
對於造謠事件,
都會首先懷疑是否是自己人故意造謠

再來就是之前政府常常發布一些 ,
幾乎沒人看過,不知道來源的假消息.
最奇怪的是,幾乎沒人看過 ,但政府單位居然知道.

縱後,總結一句話

網路上 99% 的資訊都有一定程度是假的,
即便是政府發布的也是一樣
支持該怎麼辧就怎麼辦,如有造謠就抓起來

不過前提是秉公辧理,民進黨的最大特點就是二套標準,支持中天可以關台,可是三民自不也一樣嗎?有看到什麼懲處?是只看顏色吧

造謠的專家好像是現在的執政黨,黃俊英真是死不瞑目,如果不是自己搞爛自己,民眾可以隨便被帶風向?
RentHA wrote:
是總統府否認之後,尚未釐清真相,
01管理員被綠色恐怖嚇到,
就自主舔綠把那一整串刪掉了!

PO文的哪有躲起來?


人家四叉貓直接打電話找到當事人,



你不信,

你也可以直接去問當事人啊,

哈哈哈~

crab69
現在還有誰會相信你龜龜?你還是換個新帳號吧
CommonwealthB
我覺得四叉貓真的很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