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聯合國2758號-中國代表權案不包含台灣」, 可能另外提案台灣在聯合國席位....

larry-han wrote:
想要如何解釋條文老子我說的才算數

可惜老美一手遮天的好日子已經過去了,
債臺高築又有白左亂政,
老美要恢復霸業重振雄風
看來是沒指望了。
就跟黨一樣,今天這個公司改名,明天那條路改名,就是不敢正名制憲,
今天立個A法,明天立個B法,就是不敢建交。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美眾議院通過:「聯合國2758號-中國代表權案不包含台灣」



表示台美建交的日子快到了
shaupenhauer456
是台美建交的日子快到了,還是兩岸就快攤牌了?攤牌是啥結局,你心裏一點數都沒有嗎?與其指望美國的外交承認,還不如想想如何才能避免兩岸攤牌,否則真的就是一拍兩散。你以爲台灣真的刀槍不入啊?![笑到噴淚]
dama14
我感覺中間空好多行別有深意
怨念聚合體 wrote:
所以現在是聯合國比較大,還是美國比較大?
為什麼美國可以對聯合國通過的法案釋憲?

就算對聯合國的法案有疑慮
也是在聯合國會議提案要求解釋與進行修正吧
怎麼會是在美國國會進行?


1、北韓跟俄羅斯沒在甩聯合國的制裁,請問是北韓、俄羅斯比較大還是聯合國比較大?

2、2758號決議案又不是聯合國憲法,何來釋憲之說。

3、美國只是把2758號決議案清楚的再說一遍,因為有些人(中共)跟樓主一樣不識字,看不懂2758號決議案到底在講些什麼東西。
shaupenhauer456
2758號決議是聯大的決議,不是美國人單獨做出的決議。他有啥合法性去替聯合國解釋2758號決議的内容是啥内涵?這本身就不合乎邏輯和程序。美國只能解釋他自己的看法,要麽他接受2758號,要麽就不接受。
shaupenhauer456
美中建交就等於是美國接受了2758號決議案中涉及的兩岸立場。它已經用自己的外交承認默許了2758號,并且中美之間還有三個公報。美國現在不想承認2758號,大可以在外交上表態嘛,與台灣建交。你看他會不會
為何不能和台灣建交?
美國這樣不是最快嗎!
Hi派
那時就是拋棄台灣了。
很好啊,問題現在聯合國是美國在管的嗎?
Hi派
大部分是
先請美國搞定聯合國大樓保全吧,

台灣人連進個門去上廁所都不行勒⋯⋯

sbx700a wrote:
議案名稱譯為「台灣團...(恕刪)
傷心第四台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意思就是美國的立場,台灣不屬於PRC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brougham
蔣幹畫
shaupenhauer456
你代替美國國務院做解釋嗎?美國無論是總統還是發言人從來沒有這樣説過。你在美國内閣擔任何職啊?[笑到噴淚]
cm4430 wrote:
3、美國只是把2758號決議案清楚的再說一遍,因為有些人(中共)跟樓主一樣不識字,看不懂2758號決議案到底在講些什麼東西。


這個是2758號決議文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1971年9月16日,中華民國代表團的周書楷(外交部部長)、劉鍇(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和沈劍虹(駐美國大使)在美國國務院與國務卿羅吉斯會談,接受了美國提出的「複雜雙重代表權案」。中華民國代表表示「如美國不願見中華民國被聯合國排除,美國政府一定遵守自甘迺迪和詹森政府以來保證中華民國席位的承諾」。然而美國代表表示,此為不能保證事項,美國拒絕承諾。

9月16日下午,美國總統尼克森公開宣佈,美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取得安理會席位


美國出手把台灣趕出聯合國,並拒絕雙重承認
這個還有啥可以解釋的地方?
如果「聯合國2758號-中國代表權案不包含台灣」,
那麼,當時實質統治權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為什麼要退出聯合國?

我以為這麼多年法律人當總統,把台灣搞得烏煙瘴氣的,大家都厭煩了。
怎麼還在搞法律小動作、鑽漏洞?
現在處理的是代表一個國家立場的議題,面對的是整個世界對台灣的認知。
搞這種反反覆覆走法律漏洞的行為,對整個國家人民都是一種汙辱。
我不知道「台灣」對於民進黨代表什麼?
「台灣」對於我,代表「中華民國」、代表「我的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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