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聚合體 wrote:所以現在是聯合國比較大,還是美國比較大?為什麼美國可以對聯合國通過的法案釋憲?就算對聯合國的法案有疑慮也是在聯合國會議提案要求解釋與進行修正吧怎麼會是在美國國會進行? 1、北韓跟俄羅斯沒在甩聯合國的制裁,請問是北韓、俄羅斯比較大還是聯合國比較大?2、2758號決議案又不是聯合國憲法,何來釋憲之說。3、美國只是把2758號決議案清楚的再說一遍,因為有些人(中共)跟樓主一樣不識字,看不懂2758號決議案到底在講些什麼東西。
cm4430 wrote:3、美國只是把2758號決議案清楚的再說一遍,因為有些人(中共)跟樓主一樣不識字,看不懂2758號決議案到底在講些什麼東西。 這個是2758號決議文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1971年9月16日,中華民國代表團的周書楷(外交部部長)、劉鍇(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和沈劍虹(駐美國大使)在美國國務院與國務卿羅吉斯會談,接受了美國提出的「複雜雙重代表權案」。中華民國代表表示「如美國不願見中華民國被聯合國排除,美國政府一定遵守自甘迺迪和詹森政府以來保證中華民國席位的承諾」。然而美國代表表示,此為不能保證事項,美國拒絕承諾。9月16日下午,美國總統尼克森公開宣佈,美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取得安理會席位美國出手把台灣趕出聯合國,並拒絕雙重承認這個還有啥可以解釋的地方?
如果「聯合國2758號-中國代表權案不包含台灣」,那麼,當時實質統治權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為什麼要退出聯合國?我以為這麼多年法律人當總統,把台灣搞得烏煙瘴氣的,大家都厭煩了。怎麼還在搞法律小動作、鑽漏洞?現在處理的是代表一個國家立場的議題,面對的是整個世界對台灣的認知。搞這種反反覆覆走法律漏洞的行為,對整個國家人民都是一種汙辱。我不知道「台灣」對於民進黨代表什麼?「台灣」對於我,代表「中華民國」、代表「我的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