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60年的老房子不是違建
所以92年新建或增建成兩層樓透天就可以不用申請建照
最好是
建築法都寫得清清楚楚不管新建改建都要建照
就算以前不是違建,92年新建增建就100%違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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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pami.gov.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E6%B3%95%E8%A6%8F%E5%85%AC%E5%91%8A/30-%E5%BB%BA%E7%AF%89%E7%AE%A1%E7%90%86%E7%AF%87/10526-%E5%BB%BA%E7%AF%89%E6%B3%95.html
第九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份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或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
第二十八條 建築執照分左列四種:
一、建造執照: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