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N-L7 wrote:現在接受和解再出來哀哀叫??? 除非是和解庭不然 接受一般民事和解也並非不能提刑事告訴(法官會在刑事告訴中視度減刑)另外 如果有證明受到脅迫是可以推翻和解庭的結論-----證據應該有筆錄附註即便和解,當事方也可以取回證物剛剛看到金額...3.5 萬和解金就傷害罪來說 算很低的了而且 三顆牙齒,好像連做假牙都不只3.5 萬~
外國人的太太竟對著他說「是你想搶劫,我老公才動手」 誇張......乘客都說他沒錢了,真的沒錢司機能搶什麼,搶手飾還是衣物 ?沒錢付車資又是誰的錯,外國人的太太邏輯不通 !「不僅驗傷單不見連牙齒也不翼而飛」調解員也是很誇張,是誰讓他去做這種事的。外國人的太太完全顛倒是非,有沒有羞恥心啊 !
民進黨這可不厚道,蘇家女婿不是沒有錢,當初國家政策賣單蘇家女婿的芳香蠟燭也賺了不少。坐霸王車,揮三拳把人家牙齒都打斷3.5顆,當下還跑掉,事後才想賠3.5萬和解??? 蘇嘉全您至少也帶著乖女婿出面誠懇的道歉,並負起賠償責任。一顆植牙最爛的成本6-8萬,賠10-12萬都很合理,3.5算4顆牙*12萬 =48萬,被打、外加時間與精神賠償,理論上賠到50-60萬都少了。是不是民進黨蘇家又用公權力脅迫司機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方式? (因為您是執政黨的大佬,您的家人對上百姓,在行政與司法上本來就有不平等的位階,更應該潔身自愛,而不是魚肉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