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 wrote:1979年,臺灣關係法規定,台灣人國籍是"台灣",不得標註為"中國"籍。 鬼扯, 臺灣關係法根本沒這條美國只有要求海關在審理台灣人入境美國時, 不要填中國, 填台灣理由很簡單, 因為美國跟中華民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了獨派一天到晚只會精神自瀆嗎 ???
我來說說 wrote:1952年,中日和約...(恕刪) 其實最正確的就是我們是中華民國亡國奴頂著中華民國的國號要不回版圖的中國人為什麼只能自爽為台灣人?因為(五個字消音)民進黨全面執政不正名台灣還妄想靠中華民國取回中國版圖
不叫中國人,也不叫台灣人!叫中華人算了!神經有問題在討論這個,臺灣只是地區,金門、澎湖呢?臺、彭、金、馬,合起來叫中華民國。臺灣上生活的人叫臺灣人,金門上的人叫金門人,他們不會稱臺灣人好嗎!可悲塔綠班,不敢自稱中國人!連併吞對岸的想法都不敢有,真夠孬種!想走自己的路,麻煩修憲、台獨!不然就是吸中華民國的奶水、保護傘長大的叛國賊、背骨仔。再說一次,台獨都是中華民國的背骨仔!
我來說說 wrote:現在你我,都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我來說說 wrote:1979年,臺灣關係法規定,台灣人國籍是"台灣",不得標註為"中國"籍。 你是你、我是我,為何你可以代表我們?這難道是台灣式的民主?另外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法律,為何中華民國要遵守美國法律?你難道是美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