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 ,林智群給謝國樑,最正確取得方式:比強取豪奪好

律師講這樣
那就尷尬了

如果第一個五年簽的是OT,只有地下停車場跟一樓
那NET的2-4層是可以建的嗎?
也難怪產權會有問題,要轉ROT才能增建不是嗎?
所以一開始就是OT裡面包ROT,先執行後簽約?
嘖嘖,有趣了。
Andrew_J
所以謝國樑應該先提告林右昌瀆職?[讚]
JasonQ wrote:
這個所謂的林律師沒告...(恕刪)

NET也簽下了協力廠商同意書,同意遵守主約的規定?



主約是規定「大日」要將2-4樓產權交給市政府,NET同意遵守規定,不會變成NET有義務要把產權交給市政府。

主約也有規定大日要付錢給市政府,請問會因為NET簽了同意書,這筆錢就變成是要NET付嗎?
yurue wrote:
主約是規定「大日」要將2-4樓產權交給市政府,NET同意

這不就表示NET默認未擁有2-4產權,

點了紅茶又請店員加了檸檬就是檸檬紅茶,性質就改變啦,付帳就要付檸檬紅茶的錢
OT 加了R 就變成ROT不再是OT啦,增建完成的建築物產權就是政府的,廠商只有營運權
都被用了 wrote:
律師講這樣那就尷尬了...(恕刪)


呵呵呵,
這部份,林右昌不敢回應,
但,他是跑不掉的.......
lovejerry999 wrote:
呵呵呵,這部份,林右...(恕刪)

我現在也想林右昌應該說明為何建築師說是四千多萬,大日在法庭也是說只有四千多萬,為何NET卻花了三億?
Andrew_J
兩億多灑在妹子身上
myron0319 wrote:
我現在也想林右昌應該...(恕刪)


公告地價(法定工程造價)跟實價登錄(實際造價)的差價跑哪裡去了
bd_player
真是地價造價傻傻分不清楚。[幫不了你]
隨便講講 wrote:
這不就表示NET默認未擁有2-4產權,...(恕刪)


我在你面前說你家的房子是我的,你如果沒有出聲反駁,我可以說你「默認」未擁有產權,房子就是我的嗎?
yurue
同理,市政府說2-4樓是他的,也要拿出權狀或是繳稅證明,為何你不用相同標準要求市政府?
dgame
市府認為是附屬 為啥要主動申請? 況且這是前市府的處理方法,你要問林右昌市長吧
dc1132 wrote:
這真是令人那悶

1-4 樓產權登記到底是誰的??


...(恕刪)


市政府有一樓的權狀,現階段沒有人有2-4樓權狀
dgame
為何NET 只能提產權爭議,因為與市府有合約的只有大日開發,而不是NET...就這點來說,NET 現階段是無法申請產權的確定.
dgame
如果上述兩個回答你都看不懂,表示你要去好好看看民法關於不動產產權產生 與相關法規.
myron0319 wrote:
說不定NET也沒說謊...(恕刪)


那還是說謊....

因為蓋房子沒花到那麼多錢...
Saad Otabi
也許 剩下的兩億五千多萬 是給某黨的公關費
yurue wrote:
主約是規定「大日」要...(恕刪)


你要先證明NET持有產權

別忘了,到目前為止,NET甚至你都拿不出持有產權的公開證明資料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