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7869858 wrote:剛剛查一下房屋稅繳款書 裡面沒有寫電梯? 是要看哪裡 才知道...(恕刪) 雖然我跟你的立場不同,你是唱多房市的,我不是,不過我還是願意把我知道的分享給你。剛剛找了一下,我的5樓透天(4樓+1樓屋突),電梯6人5停,下圖當初稅捐處人員跟我解說的,建物折舊率和電梯折舊率就不同。電梯每年折舊率是5.xx你可以去你當地稅捐處查一下你的每年稅捐,有沒有這項。
yeskia01 wrote:車位免計公設?汽車位現大都是獨立計算坪數,問題最大的是機車位,是否機車位也不能計算?部長要不要講清楚 廢除機車專用車位,被汽車車位畫大一點,改成汽機車共用的多用途車位,就能消除部分的機車車道公設
llebrassus wrote:究竟是部長把人民當傻瓜,還是建商把人民當傻子 我也覺得是這樣,電梯不計入容積率,是建商可以蓋更多的 “面積”,賣更多戶數,又不會送的,真不知道要解決什麼事?停車位本就是單賣的,目前登記專用,無個別權狀而已。就算改成有權狀,但那跟減少公設比有何關係 ?
omniyeh wrote:電梯不計入容積率,是建商可以蓋更多的 “面積”,賣更多戶數 虛坪改革方案中,電梯是由應計容積改放到免計容積中喔!這樣的話,應計容積、免計容積都不變,應計容積的室內面積可以增加,免計容積的公設則被電梯排擠掉一些。如此就可以降低一些公設比。
n8362995 wrote:這樣的話,應計容積、免計容積都不變,應計容積的室內面積可以增加,免計容積的公設則被電梯排擠掉一些。如此就可以降低一些公設比。 那是同樓層 “保證” 把梯廳,樓梯間,與機電設備給排擠掉,改成多蓋室內面積,戶數不變,才有這樣結果。如果是多出來的容積蓋成別得或戶數變多呢 ?能有不計入容積率的,建商不可能不利用,肯定要多蓋且賣給更多戶,賺更多錢。我實在看不懂免計容積率是怎樣 “保證” 解決公設比過高的問題。建商立場是,免計容積率的部份愈多愈好,好意會不會被挪用 ?。公設比過高是多了不必要公設,解決法是如何減除不必要公設,不應該是把電梯等必要公設納入不計容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