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cs wrote:不是吧,這種死不下台...(恕刪) 你搞錯了吧,DPP有善後了?怎麼看都是留任不善後啊,留不住就換個位子繼續搞。你是不是沒搞清楚調查和善後的差別?自己鍋能自己處理還才能顯示自己有那個能力,推給別人那叫卸責而已。究責不代表一嚕到底,而是針對失責部分懲處就好,不是所有失誤都是必死的。我覺得吞不下去的應該沒再用腦,還有白色不是被弄髒,而是有各種人往上面抹,讓你以為他是髒的。
akioharuno wrote:你搞錯了吧,DPP有善後了?怎麼看都是留任不善後啊,留不住就換個位子繼續搞。 你也只到留任是會有甚麼後果,那TMD現在留任33負責善後處理是怎樣 ?akioharuno wrote:你是不是沒搞清楚調查和善後的差別?自己鍋能自己處理還才能顯示自己有那個能力,推給別人那叫卸責而已。 不先查清楚,是要怎麼善後 ? 善後其實是有點智商就可以,查清楚事實才是犯罪調查中最難的事,搞清楚過程、事實之後,照規定、法律來處理,很難嗎?這可是要坐牢、撤銷執業執照的事,又不是小孩子寫悔過書就可以了的小事,您這種智商的言論,讓人以為小草原來真身是韭菜,我也只能尊重。
民眾黨處理33會出現有兩個結果...1.停權 辭立委,這情況33會反撲會把民眾黨搞得雞犬不寧,這種結果:a.不爽33者離開民眾黨 b.33把淺綠帶回民進黨.2.不處理要她善後,黨內不爽33者會棄之而離開.差別在2的結果對民眾黨傷害較小,所以柯以他的小聰明就把33留了下來.不過我認為這是短多長空,留任33以後...民眾黨想要吸收新成員會很難了.
yanyu_911 wrote:.停權 辭立委 有關停權 辭立委,想請問:TMD有規定,停權就必需辭不分區立委嗎 ? 如果停權完畢,立委任期還沒結束,那要再讓33出來繼續擔任,完成剩下的任期? 如果還有剩,那下次2028是不是又要繼續當不分區第一名,一直把任期當完為止 ?停權跟辭立委,有甚麼必然關係 ? 停權應該是停止黨權,但黨權是否包含現有的黨、公職都要一併辭去,不知是否有明文的規定 ?不知有哪位可以解惑的 ?
nwcs wrote:停權跟辭立委 停權跟辭立委是兩件事,停權後還是可以有立委身分的,只是 我相信民眾黨內的人不要讓她再當立委,反正是不分區立委可以遞補,所以等於是雙倍處罰罷了.除非是開除黨籍才會與立委身分有關,被除籍等於立委身分自動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