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發中心工讀生疑遭職場霸凌輕生, 董事長簡仲明請辭

全家四人只有該生有收入,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

可能從小就生活困難,要賺錢、讀書、照顧家裏,

堅持了三十年,累了...
立委出來說說話吧
june24
我也想知道是那個立委
june24 wrote:
工讀生本來就會有時間衝突, 一定要正常上下班, 就該請正職. 叫工讀生不要去讀書, 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了?

死者已經30多歲
大學畢業很多年的社會人士
佔著工讀生職缺已經五年

您以為是18歲邊上課邊賺錢的工讀生
工讀生名號用一輩子?
算是在類似的單位上班(嚴格來說算曾經),但是性質完全不同.說的不一定準,見諒.
首先我真的很驚訝有單位這麼有種?至少我們真的是一切按照法令來,按照到以前在上班養成一些奴性的我都曾經有些不習慣.

簽到簽退上滿八小時,公事包拿著直接就從主管面前瀟灑走人也沒人理,大家都一樣!

有個同事進來不到幾個月,就請產假,然後她就兩年沒來了.
兩年過後,不回來上班,也沒怎樣.就自動離職.
而請產假前,因為她是高齡產婦,動不動就要產檢,安胎
...沒有因為入職不滿一年(半年都不知道有沒有)聽過主管廢話過,准!

也有其他同事責任心比較重的,待比較晚一點,結果因為懷孕,被主管硬是請回去休息.
薪資未必高,但工作絕對是嚴格按照勞基法來,連工讀生都不例外,一個小時薪水都不敢欠你!
至少我看到的是這樣.
最近hr每個月都追著大家記得要注意身心健康,特休記得放!

所以我在想除了該單位主管們背景硬梆梆,自以為手眼通天,加上沒有同理心外.
最有可能大概就是僵化的法令解釋.
也就是按規定你的假就是這樣,你要去讀研究所,恭喜,但那是你家的事,
上班還是要照規矩來!
公私領域衝突你只能看著辦,沒有通融的餘地.

單位性質的關係
照法令來好的方面是不會搞鬼,但是反面來說就是不用肖想有任何優待
這樣上面的民意代表與老闆們又會說你公私不分,管理過於鬆散之類的
如果有些主管有這方面忌諱,這我相信

以上是一點淺見.

你要說我的感想?
沒有外面想像那麼美好,工作一樣很忙很操,薪資比不上企業,其實並不算高
但是絕對守法令,下班見的到太陽是蠻爽的!屌打所有以前上班過的單位!
argo12 wrote:
全家四人只有該生有收入,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

可能從小就生活困難,要賺錢、讀書、照顧家裏,

堅持了三十年,累了...

死前不久才出國旅行五天
未必如大家想的那麼累

未來上班和上課時間衝突
萬惡的處長問他假夠不夠
不夠的話要選一邊

他特休已經旅行用掉大半
希望開特例讓他保持工作
我們有一說一,
其實這主管廢話太多,
只要把勞基法翻開來, 裡面規定的一條條拿出來走,
就能讓這位輕生的碩士生自己下決定了~

每周三要請一天假, 那就是先拿特休出來用,
特休請完了, 就請事假~

如果連事假也請完了, 那員工也怨不得雇主不給假了~

是說, 如果這碩士生的工作是需要每週五天, 每天固定時段八小時工作的,
那這單位為什麼不請正職員工~?

給這種鳥薪水請工讀生, 就要有心理準備,
要能接受工讀生可能會臨時請假無法出勤,
畢竟人家叫工讀生, 半工半讀~~

應該叫民進黨用當時監督國防部平反洪仲秋的案子的力量,
幫該學生爭取權益 。

1450跟綠營死忠支持者,你們同意嗎?

謎之音:已上台執政,又沒選舉利益,我幹嘛幫人民爭取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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