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840%這件事, 建商根本還沒申請!!!


Sensation owner
wrote:
去看下帥過頭的影片就...(恕刪)

20%是有條件的,依照京華城的條件不可能全拿。京華城連最起碼的都更條件都有問題,又怎能因此獲得獎勵?
Sensation owner wrote:
去看下帥過頭的影片就知道為啥晶華城可以拿20%容積獎勵了

沈做了很多好事 最後才能得到沒人拿過的20% 但這些檢調/媒體絕口不提

這如果不是政治追殺 真的想不到其他原因


沒人拿過是因為這是柯政府自創的規定,也算是為京華城的量身訂做吧

因為柯文哲自創的規定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所以才會很多人翻臉不認人,反咬柯文哲一口的原因

檢調、媒體有提,不然你我怎會知道?
Sensation owner
多去了解下再下結論吧, 別只會跟著傳媒的謠言起舞 [偷笑]
這棟是小草瞎掰大樓嗎?

建商還沒申請容積轉移?

2021年都市計畫委員會都通過了

沈慶京容積轉移的錢都交了,新建案也開工了

小草還在瞎掰還沒申請

沈慶京容積轉移的錢都交了

你還在瞎掰沒有申請

沒有申請

所以這個案子是台北市政府自己幫威京做都審?

夭壽喔!你是要害死柯文哲嗎?

坐實他圖利廠商的事實?

如果威京沒有申請

現在講的這一攤東西

就足夠讓柯文哲跟李朝卿終身結伴同行了。
台北市的大巨蛋,0元的權利金是否也是圖利廠商? 還是圖利自己? 有進入自己的口袋嗎?
廠商之所以投入,難道是做善心事業嗎?
stonepaul
無利可圖 總會搞到有利.
這兩條 解釋空間就很大了 !!!


三、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
四、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

不要以為表列 就是 鐵律 .....
因為
這是 明確的法律漏洞 ........ 也是 人心的鐵律 .....
tjptw
這棟只有18年還很新,當初應該也有都審,所以不可能會符合這兩條,否則當年不會允建。
7745d wrote:
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會...(恕刪)


問題京華城建物年齡就不到都更年限嘛,那怎麼可以用都更獎勵呢?
katokikyo wrote:
法官說了,大於560%就是違法,就算是 672%在法官眼裡也是違法啊

法規名稱:中央法規/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獎勵容積率上限30%,並非大於560%就是違法,所以還得加上獎勵容積率,還有其它的合法的轉移容積率,才是最高上限。

如果都是都是30%,加起來就有60%,合法容積率就是896%內都算合法,當然...得看京華城案的基準容積率來計算。

獎勵容積率:



轉移容積率:

tjptw
你搞錯了 京華城完全不符合都更條件,讓你獎勵300%也沒用啊!
tjptw
你搞錯了 京華城完全不符合都更條件,讓你獎勵300%也沒用啊!
bbvvccjojotv wrote:
法規名稱:中央法規/...(恕刪)


「都市更新」

京華城不符合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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