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要過八關,比起黨國當場拉去刑場執行槍決文明多了

只適用於犯罪情節最嚴重:
光是這個模糊概念就可以實質廢死了

殺了又殺,出獄再殺。不算。
手段兇殘??
一刀斃命,死者沒痛苦,不算。
慢刀亂割,顯然殺意不夠強烈,也不算。

釋憲結果出爐,可能再也沒有判死的新案了。
以後所有的殺人案警察可以不用抓人了 免得白忙一場 受害者得不到活著的權利 殺人者確得的法律的保障 這鬼社會
MMRRR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騎嬰兒車甩尾 wrote:
對對對
沒有廢死
但要執行非常困難

這就是這次綠色玩弄的文字遊戲

要像鄭捷那種驚動整個國家
大家罵得要死的
才會意思意思處理一下

這樣說對吧


鄭捷是馬英九時的法務部長羅瑩雪簽署批准死刑的
光她任內就有12死囚伏法
馬任內有33死囚伏法
反觀蔡英文任內僅執行2名死刑犯
騎嬰兒車甩尾
我只是比喻一下可能要這種程度才會死刑
只要死刑犯,不會被減刑或假釋,關到死,這是最低可以接受的程度!

是否被槍決,也真的不是最重要,只要政府成立死刑犯專用監獄,讓他們終其一生在死牢中度過亦可!
huang635555
叫民進黨付監獄錢可以嗎?[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imhung
抱歉,我不能接受,麻煩民進黨出錢出人.
小保羅155 wrote:
憲法法庭今判決刑法殺...(恕刪)


台南那個殺警

判死刑要過八關?

應該發起罷免支持廢死的民代和官員。


至少要做到的是:誰支持廢死,就不選誰。
MMRRR
[讚][讚][讚]
無所用心 wrote:
應該發起罷免支持廢死的民代和官員。


至少要做到的是:誰支持廢死,就不選誰。



民進黨不就是主張廢死,我看就下架整個民進黨吧~
bcmpxij wrote:
民進黨不就是主張廢死...(恕刪)


我們這一代產生的垃圾,有義務自行處理乾淨,不要留著毒害下一代甚至兩代三代.
bcmpxij
[讚][讚][讚][讚][讚]
MMRRR
[100分][100分][100分]
小保羅155 wrote:
大法官主張死刑合憲,但要過八關,保障人權

請問兇手殺人的當下有保障被害者人權嗎?

甚麼狗屁的執政黨就出甚麼狗屎的大法官
在哥布林腦裡犯人有人權死人沒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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