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跟小草提醒一下,間接證據也是證據,只是不能當唯一證據

如果有人拿樓主的貼文當間接証據指控樓主是特定政黨的網軍,樓主也會接受嗎?
原來司法獨立公正就是個屁
"莫須有"就是間接證據啊
羅織罪名原來這麼好用
以後看哪個政敵不爽,想除掉自己的競爭對手
用個間接證據
你在某時某地收了多少excel的金額
就可以把你抓來關,真方便
根本視司法如兒戲
foxmask
套句網路梗, 古有岳飛莫須有, 今有文哲 Excel. [XD][XD][台灣No.1]
沒找到金流就想用收賄關人15年?
側翼人權團體還不來聲援
2好3壞 wrote:
小草講得間接證據就不...(恕刪)


現在是連間接證據都沒有
你國文需要重讀
沒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時間、沒有地點、沒有金流
你跟我說北檢拿鏡檢的報導當間接證據?你當每一位法官都跟民進黨支持者一樣不用腦子思考嗎?
北檢自己都說了,他們不知Excel是誰弄的,那有沒有可能是北檢自己弄出來的假證據呢?起訴書寫了一跟案子根本無關的東西,你跟我說這叫間接證據?天呀…民進黨的支持者能不能有一點點法律常識?

現在的北檢真的廢的跟什麼一樣,能不能學學當初的特偵組寫一個讓貪扁完全無法狡辯的起訴書呀?
外國媒體的報導可不是偏向民進黨政府及司法那方喔
某年某月某日很直接啦!

怎麼是間接啦?

寫的這麼清楚了還用問?

2好3壞 wrote:
小草講得間接...(恕刪)
2好3壞 wrote:
小草講得間接證據就不...(恕刪)


早點說,那賴皮得還來得及被關...不用等下台才關
證據力薄弱,陪葬的是司法威信。
民進黨真是太神奇了

操弄也可以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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