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有可能被憲法法庭判違憲嗎?

看樣子1450已經宣告民進黨要違法釋憲了嗎?

如果可以這樣沒有符合程序正義, 那大如憲法, 小到民法都會翻掉!
不要忘了 大法官只能解釋法律而不能立法,
不要忘了 憲法本身即是來自立法院編修而成,不是由大法官立法的,
誰都不能推翻這點!!
大法官之所以能執行憲法解釋權, 也是立法院給的, 懂嗎!!
當一個執政黨若不照法律走 ,那人民就可推翻政府!!
那是多數人民選出的代表
人民最大
有膽可以試試喔!!
選舉
明天就要開憲法法庭說明會了 趁這個時候 講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這三條狗自以為立了一個法 要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問題是 大法官是憲法解釋者 你這三條狗自以為是神 結果人家無視你們這三個神經病
借版發問
為何選罷法.連署要附身份證影本
要拖到現在還沒有送出立法院?
支持民進黨的說
2月初送出罷免連署書
就不適用新的選罷法
chinnaut
當然要拖阿 不然民進黨會先把選罷法送去給大法官釋憲阿,在野要先解決大法官憲訴法的問題,才能送出法案
dgame
本來就是要先確定大法官釋憲是否合規 才能論及是否該釋憲的問題 不然釋憲後不合規,又要重審嗎?
chinnaut
這不用修憲 而是確定大法官法定是15人 不然為何要補人進來?
dgame
他搞不懂細則與主文的差別
kantinger wrote:
立院能不能立法修法去限制大法官
以前不就有過釋憲案要不要看看?

你要不要搞清楚這條釋憲案在講啥?

現在是通過釋憲案人數問題
這樣的細則本就是立院職權

好好讀個書很難嗎?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看清楚是 立法院給的人事同意 ,是立法院給的大法官職權行使法,
大法官可以給自己立法嗎? 當然不行
我國到目前還是五權分立!!
民進黨不要亂搞喔
kantinger wrote:
立院能不能立法修法去限制大法官


修正案之前的憲訴法是2018年12月18日修訂的
如果立法院不能修憲訴法
那修法前的憲訴法也違憲?

1958年7月11日,制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全文20條。同年7月21日,總統令公布施行[3]。

1993年1月16日,修正名稱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並修正全文35條。同年2月3日,總統令公布施行[3]。

2018年12月18日,修正名稱為《憲法訴訟法》,並修正全文95條。2019年1月4日,總統令公布,並自公布後三年施行[3]。

2022年1月4日,正式施行《憲法訴訟法》。
dgame
這就是這些大法官 即便想宣告違憲都很難自圓其說 除非 完全不要臉面了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1230066.aspx
第95條規定為公告日生效。
frogman200z wrote:
現在民進黨應該是要先申請暫時處分
讓法律不生效
然後申請釋憲

正解應該是賴總統 與立院妥協
推出適當人選擔任大法官
只要這樣 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不是嗎?

為啥捨本逐末 完全不想想看
大法官的提名權給總統
同意權給立院
不是就說明了 司法應該執中不偏
讓行政 與民意皆能有所依據?

只想用偏門來解決問題
那乾脆直接宣告大法官人選不受立院同意權約束就好了
mourningtw
最可笑的就是提了人還被自己黨的立委反對,創下史上最低同意票

.
這是有當過台南縣長發表
明天過後就知道是不是唬爛的
隨便講講
已經生效啦!!95條有特別規定生效日
司法是立法的執行者,不是質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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