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只貼柯文哲怎麼罵,不敢貼檢察官怎麼打臉柯文哲

看 兩好三壞 你可以改名三振

開卷後, 民進黨已經被三振了.

根本沒有金流.
Bryan0528
蟾蜍不會認的啦~一樣繼續造謠、硬拗、抹黑…反正不用負責任嘛[真心不騙]
張政之
Bryan0528 綠信徒信就好了唄反正牠們佔多數、聲音大就是民主就是真理[真心不騙]
2好3壞 wrote:
有沒有證據這是由法官認定
不是由小草柯文哲認定
這是最基本司法認知吧
彭振聲邵琇佩都已經明確認罪是柯文哲指示
柯文哲不認罪圖利至少已經十幾年起跳

Excel 檔案已經被變造過了
檢察官無法證明柯P硬碟裡的 Excel 檔案都是原始的狀態
windows 是可以竄改任何檔案的建立日期、修改日期!!
選舉
現在講柯文哲 掉收視率 隨他吧
YJChyou
因為連綠色支持者都覺得名嘴在鬼扯,講了半年還在1500、橘子,沒有新花樣,難看
檢察官用不雅影片在威脅被告
京華城案和柯文哲有沒有不雅影片有何關係??
這種下三爛的手法還能當檢察官嗎?

jaingyi
聽說大陸8964會被和諧,我猜以後在台灣"小沈1500"也查無資料
Disturbia
你怎麼不猜你以後會入獄被關[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先說這兩個公務員人罪的部分,經柯文哲律師調查後發現他們在認罪前的訊問分別有2小時跟3小時的空白,知後馬上認罪,這部份十分具爭議。

1. 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錄音錄影)
如果是重大案件或被告要求時,檢察官應全程錄音錄影,除非有特殊例外。

若未依規定錄音錄影,原則上該筆錄的證據能力可能受到影響,甚至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2.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與《檢察偵訊錄音錄影辦法》
明定「偵訊應盡量避免中斷錄音錄影」。

若有中斷,應記明原因,並在筆錄中記錄中斷時間與重啟時間,以保障程序合法性。

如果錄影中斷前有脅迫、誘導或不當對待
嫌疑人事後認罪,可能會被質疑其自白的自願性與真實性。

法院可能排除該筆錄作為證據(證據能力有瑕疵),特別是在無其他外部佐證下。

對比水母的16分鐘、沈慶京去年10月醫院訊問(都有公文紀錄)、柯文哲被威脅不雅影片、鏡檢的助攻,將心比心一下,誰還會認為這是正常的司法程序?這代表只要有一點點瑕疵,就可以被抓去關,然後刑期比殺人還長?
這不是民主法治國家該有的司法體制,這是獨裁的前奏。

至於其它的都老生常談,起訴書出來的時候就都知道了,要打臉的部分網路上一堆...
300萬金流都查不到

台灣養廢物檢察官嗎?

第三世界國家喔?
2好3壞 wrote:
哪個小草敢貼檢察官怎...(恕刪)


你很悲哀
2好3壞 wrote:
親筆Excel檔案

現在的科技已經進步到excel檔案都用手寫嗎?
【「收太多錢、記不清」「有錢就收」「有錢就能進市長室,行情差不多是300萬元」】
檢察官這樣講話,像樣嗎?怎麼看都不是依法偵辦,看證據該表達的內容,這種法庭發言水平,和民代爆料有何差別?
2好3壞 wrote:
哪個小草敢貼檢察官怎...(恕刪)


沒犯罪貪汙,就趕快叫橘子回來救阿伯
GreenBoat wrote:
沒犯罪貪汙,就趕快叫橘子回來救阿伯

檢察官為何不發佈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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