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嗆刑法100條伺候藍委

果然又是老套路,
先派一個炮灰出來試水溫,
我就問英系正國會福利國,
你們還真能忍...
乾脆統一叫你們廢系好了,
在大有為的新潮流面前,
你們連當個馬前卒都不配。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柯建銘好棒棒!!!
就算大罷免沒有達標,
還有後招等著,果然是院長人才!!!

新聞來源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大罷免之後,還有《刑法》100條會伺候藍委,引發議論。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9日)批評,柯建銘狠狠打臉過去一直主張廢除《刑法》100條的民進黨,也狠狠打臉了賴清德,「台灣民主要往前走還是後退?相信賴清德非常熟悉這句話」



賴只要實施戒嚴
軍法就立刻生效
有沒有刑法100條
都可以用內亂罪
將反對者抓入監獄
賴的團結十講沒了,又換柯出來耍嘴皮

深怕大家忘了民進黨的「反民主」?

726一起「不同意」
這種政黨不消滅的話,
那,啥樣的黨才需要消滅?
我的天啊。
民進黨為了權位執政。
已經不顧一切了。

之前,說要戒嚴。
現在又說要恢復刑法100條。

在民進黨的執政下,已經沒有不可能了。
鐵牛CEO wrote:
刑法第100條,是民國24年(1935)1月1日國民政府頒布之〈中華民國刑法〉中有關內亂罪的條文之一,其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沒關係, 柯建銘再講 就以刑法100條伺候
法院是誰開的?
很清楚了!
大家記得要踴躍出來投"反對"大罷免

萬一大罷免過了

立院就沒藍白可以制衡綠鬼了
怪了廢止了是要如何實施? 司法檢調直接違法逮捕?
垃圾不分顏色
有修改,沒廢止
Cornelius
當民進黨過半,就又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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