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說一個路權仔的故事

不要為了省錢弄什麼線 ,
什麼整個塗藍色給行人走 , 槽劃線啥的 ,
就水泥磚放上去做成實體的就好了
huang635555 wrote:
全台灣都這樣亂畫

真的是縣市自己畫的?

還是交通部主導?

要不要去查看看?


最上位的行政命令是交通部管的,中央有交通部公路局、內政部國土署、水利署,地方有交通局、工務處、養工處、區公所,如果里長還要進來攪和也是有可能加入。
結果最後還是大罷免大成功,

這文案到底誰寫的,可以這麼明顯的嗎??科科!!
Juliance wrote:
不要為了省錢弄什麼線 ,
什麼整個塗藍色給行人走 , 槽劃線啥的 ,
就水泥磚放上去做成實體的就好了


實體人行道記得要路寬12公尺才是標準會有,但可能因為人流太少或列為城際交通道路(如許多省道),道路再寬也不會設置實體人行道。至於路寬不足的,都市重劃的時候,用建築物退縮的公共空間就替代人行道,後來沒被圍起來也不是無法通行。會反對的通常都老社區,就算巷子超寬有兩車道還可以路邊停車,可以畫標線型人行道也是一種取巧,蓋實體覺得遲早會被抗議而拆掉。
huang635555
講到這個,我們附近新蓋的橋,人行道大概有超過一個車道,結果一天行人走的數量可能沒車子的千分之一
Gabriellin
其實後來市區一般道路,滿多是內政部國土署主導或是補助的,特別會搞人本交通上去,像是竹科三期的東科路,雙向都有實體人行道。跨頭前溪比較晚建設或改建的橋也有寬敞人行道,不過輪子大爺似乎寧可改成車道?!
他就是想帶風向

問題是同一個路權團體 上次是挺黃捷不要被罷免

因為該團體認為黃捷有在路權上有建樹
Harvey norman wrote:

不過路權仔的個性就是滿嘴交通的柯文哲,...(恕刪)


實驗失敗趕快推給藍白! 尚書大人真機靈!
交通粉專整天靠北帶風向,不讓他失敗一次以為自己很行!
原來的汽機車分流也不是不行
讓機車道有專用號誌提前個五秒轉彎就行了

要現在這樣也不是不行
但是又有多少汽車駕駛尊重機車駕駛
而機車駕駛又有多少規矩行駛
就會是這個做法能不能續行的關鍵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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