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86 wrote:立委既然發現有蔽案,就送法辦,查一下,看哪些人有問題啊!只會放話,炒作自己的聲量,有意義嗎? 立委主要職責是制定法律、審查預算、監督行政院,並行使其他憲法賦予的職權。替代民眾監督行政院施政,不是有風吹草動就提告,民盡擋立委領錢不幹正事搞大罷免讓國家空轉,你不氣?!
ayretimr wrote:提告,民盡擋立委領錢不幹正事搞大罷免讓國家空轉,你不氣?! 民主國家,罷免民選委員.....非常奇怪...一來...立法委員沒有任何行政權,二來....沒有任何金錢預算,有違法,不是罷免,是直接移送法辦....所以....想透過罷免遂行"民粹獨裁"東吳政治系兼任助理教授張元祥表示,這次大罷免中,各地罷團糧草充沛、相互拉抬,\如果背後沒有政黨奧援實難做到,賴清德作為黨主席,即使沒有主導,也難脫默許的角色。「民主沒有大小之分,只有直接與代議之別」,賴清德作為國家元首,首要目標是擘劃國家目標,團結民眾,說服黨內同志與在野政黨。顯然賴清德的字典裡從來就沒有「溝通」、「妥協」,妄圖用「大罷免」翻轉國會多數,達到完全執政、完全碾壓的政治目標,本質上就是民粹獨裁。【總統面對大罷免最新民意?學者:賴清德的字典裡沒有妥協】
是最"有利標".......一:有利標的...評選委員名單....二:有利標的精神是....主事單位提出基本的需求1:金額訂了,然後由廠商提出詳細的企劃書....2:然後由評選委員,依各家提出的企劃書,逐一打分數評選....(衣服材質、裁縫針數、耐磨、排汗、保暖.....等.相關)3:得分高的,得標.....=====最可疑的是....還追加61億變87億...,...不知依什麼法??? 有人可以說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