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diamondc wrote:我覺得無法爆破 就是...(恕刪) 7/26就提出爆破了,到8/20的水量也才43%,局部壩頂爆破引流流掉一半是22%水量,就算失敗潰壩大約也是25%,馬鞍溪橋也不致沖斷,但9/23自然潰壩流掉的水量至少有75%~85%蔡丁貴和李鴻源都是很有名的水利專家,大家看法不同,在無解的狀況下蔡丁貴以最低的損害為出發點,蔡丁貴講得很清楚在賭潰壩程度,但是人命不能賭在堤防有3個破口的狀況下任何方式都會淹水,但及早處裡的水量不見得會把擋水的太空包沖掉
美國陸軍工兵部隊(USACE)核心法規清單Title 10, U.S. Code(武裝部隊篇)內容:規範美國陸軍組織與職責,確立 USACE 隸屬陸軍。重點條文:§7013、§7016 等。Title 33, U.S. Code(航海與航道篇)內容:水利、防洪、航道、水壩與堤防管理等,授權 USACE 執行。重點條文:§701a – 《Flood Control Act of 1936》總則§701b – 防洪工程授權§540 et seq. – 航道改善與疏浚工程Flood Control Act of 1936(1936年防洪法)內容:奠定 USACE 在全國防洪、水壩、堤防工程的主要責任。Flood Control Act of 1944(1944年防洪法)內容:擴大 USACE 在水庫、多用途水資源管理的任務,包括發電、灌溉、航運。Public Law 84-99 (33 U.S.C. §701n)內容:授權 USACE 在洪水或堤防/水壩潰決威脅時,立即進行緊急搶險、臨時加固與導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