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
他說狗屎是香的你要不...(恕刪)
每次看你圖文並用,意正言詞,實在都不知道從何吐糟,對了,說好的小智還不支持一下嗎?你不是說他不抄的?



西布克F91 wrote:
參加就違法了還在任意哩..
三個大法官人家就是乖乖遵守憲法和法律
5個大神官不斷不遵守新法,連萊爾黨的舊法都踩在地上不遵守,就像在萊爾黨的頭上排聖水~~~~
你的黨被打腫臉還在幫忙洗地?

JerryBlue592 wrote:
想用原憲法來推翻新修法
才5個人支持(原合法程序要6個人)
人不夠就不應該開會,結果這5個連原來6個人的程序都推翻
這不就是 妥妥的違憲
freedomhome wrote:
誰理會你的自以為是?
法條怎麼寫就怎麼辦
要談拿法令出來談
先面對
法定人數不足的問題
(舊法6人新法10人)
法令有支持五人成會嗎?
此外
這五人不就重重打臉你了
五人不能成會都敢幹
這樣的憲政法庭誰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