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被賴獨裁派的獨裁大法官狠狠打臉

tgdlyg wrote:
他說狗屎是香的你要不...(恕刪)

每次看你圖文並用,意正言詞,實在都不知道從何吐糟,對了,說好的小智還不支持一下嗎?你不是說他不抄的?
tgdlyg wrote:
前提就是立法院修法是否合法是要開會判決後才知道,那開會人數的依據當然是用原合法的程序不是嗎?


想用原憲法來推翻新修法

才5個人支持(原合法程序要6個人)

人不夠就不應該開會,結果這5個連原來6個人的程序都推翻

這不就是 妥妥的違憲
d2jtang
先前預言說過 魯莽,現今又要AIT發國際新聞簡報 台灣民主的警訊:制衡機制與法治正當性的侵蝕~我們敦促國際人權組織與法律專家關注以下重點:「五人判決」是否符合合議制司法的國際標準...老川變預言家?
誰理會你的自以為是?

法條怎麼寫就怎麼辦

要談拿法令出來談
先面對
法定人數不足的問題
(舊法6人新法10人)

法令有支持五人成會嗎?

此外
這五人不就重重打臉你了

五人不能成會都敢幹
這樣的憲政法庭誰敢去?




tgdlyg wrote:
hidear...(恕刪)
【國際新聞簡報】台灣民主的警訊:制衡機制與法治正當性的侵蝕
日期: 2025 年 12 月 21 日
摘要: 台灣近期在憲政架構上的演變引發嚴重關切。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過度集中,正透過癱瘓後的憲法法庭重組,實質上沒收了國會的監督功能。
一、「五人判決」:司法正當性的危機
最令人不安的發展是憲法法庭近期做出的 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由於總統未能補齊缺額,憲法法庭目前在 15 名法定席位中僅剩 8 名 大法官。
爭議點: 儘管法律規定必須有 10 人出席才能開會,憲法法庭卻在近期判決中「自行解釋」並降低了門檻。最終,僅由 5 名 大法官表決通過,宣告多數黨國會通過的法案違憲失效。
影響: 這造成了實質上的「司法擴權」。少數由單一政黨提名的裁判者,能輕易推翻代表多數民意的立法意旨,這嚴重破壞了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制衡」機制。
二、行政權拒絕服從國會意志
自 2024 年大選產生「朝小野大」政府後,行政權日益頻繁地繞過國會授權:
拒絕副署與公布法律: 行政院近期採取「不副署、不公布」手段,沒收國會維持原決議(覆議失敗後)的法律案。這在台灣憲政史上前所未見,被批評為變相行使憲法未賦予的「絕對否決權」。
無視財政監督: 政府無視國會對特定非法定預算的凍結決議,導致國家財政課責機制面臨崩潰。
三、將「國安意識形態」工具化以壓制異議
目前的執政論述存在一種傾向,將合法的國會監督與預算審查貼上「安全威脅」的標籤:
「抹紅」策略: 合法的立法質詢或人事審查,常被親政府媒體簡化為「幫助境外勢力」或「癱瘓政府」。
壓縮公民空間: 這種論述造成了社會的寒蟬效應,使得政治反對派或民間批評者在行使監督權時,面臨被指控破壞國家安全的法律騷擾或輿論霸凌。
四、給國際觀察家的結語
台灣長期以來是亞洲民主的燈塔,但目前的「憲政死局」顯示,行政權正利用一個組成不全的憲法法庭,來架空國會的權限。 當法院可以隨意修改規範自己的規則,以保護提名他們的行政首長時,法治(Rule of Law)已陷入危機。
我們敦促國際人權組織與法律專家關注以下重點:
「五人判決」是否符合合議制司法的國際標準。
國家首長是否履行補齊獨立司法機關(大法官)的憲法義務。
國會的預算審查與人事權是否受到行政權的惡意干預。
JerryBlue592
[100分]
西布克F91 wrote:
參加就違法了還在任意哩..

三個大法官人家就是乖乖遵守憲法和法律

5個大神官不斷不遵守新法,連萊爾黨的舊法都踩在地上不遵守,就像在萊爾黨的頭上排聖水~~~~
你的黨被打腫臉還在幫忙洗地?


freedomhome 不用了啊?
分身幾個啊?

違法?
那3個才違法好嘛!

立法院修法以人數限制大法官開會是否合法,
是大法官要開會判決才知道,
這3位未經開會判決還私下發表意見,
直接認為就是合法,
這叫公正?
還違反大法官自律規定不是嗎?

再來憲訴法有列出大法官迴避的理由,
除了這些理由,
大法官不能隨便迴避的懂嗎?
"得經其他大法官過半數同意迴避之。"



就是這3位以不合法的理由要迴避不出席,
要其他5位過半數,
就是3位以上同意才可以迴避不出席,
有嗎?
懂嘛!
為何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知道?
大法官上班主要任務不就是辯論評議判決,
你認為可以不出席就可以不出席?
你去哪一家公司你可以自己寫請假單,
理由不用經過主管同意的,
自己寫請假單未經同意就不上班,
被開除還上網討拍?
被公幹不是很正常?
就是這3位大法官在幹的事不是嗎?

大法官上面沒主管了,
所以都是多數決,
憲訴法才規定法規外的理由,
也要其他大法官多數決定,
這有什麼問題?

未經同意,
任意不出席,
被除名剛好而已.
真正違法的才是這3位女大法官.
tgdlyg wrote:
未經同意,
任意不出席,
被除名剛好而已.


所以那份正式文書說這三位大法官被除名了嗎?
JerryBlue592 wrote:
想用原憲法來推翻新修法

才5個人支持(原合法程序要6個人)

人不夠就不應該開會,結果這5個連原來6個人的程序都推翻

這不就是 妥妥的違憲



freedomhome wrote:
誰理會你的自以為是?

法條怎麼寫就怎麼辦

要談拿法令出來談
先面對
法定人數不足的問題
(舊法6人新法10人)

法令有支持五人成會嗎?

此外
這五人不就重重打臉你了

五人不能成會都敢幹
這樣的憲政法庭誰敢去?


憲訴法寫的很清楚啦!
3位大法官認為自己要迴避的理由,
也要其他5位過半數3位同意才可以迴避好嘛!



打臉!
你趕快叫立法院那些白藍的修法比較實際啦!
改成大法官可以任意迴避不就好了,
讓全國人民看看這群白藍可以無下限到哪種地步,
白紙黑字看不懂!
那3位大法官叫做「不告而假」,
自己違規在先,
懂嘛!
Ramsa wrote:
所以那份正式文書說這三位大法官被除名了嗎?


記者會不是說那場會議的大法官總人數扣除了那三位,
那場會議不是除名了?
不然呢?
沒署名啊!



tgdlyg wrote:

記者會不是說那場會議的大法官總人數扣除了那三位,
那場會議不是除名了?
不然呢?
沒署名啊!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8
看看現任大法官有那些人吧
明明就有8位
而你貼出來這些有署名的,更坐實了違背人數規定,違法開會

更何況,去看看過去的憲法法庭決議文
也不是每件都是所有大法官都有署名
還是你說大法官都是能動態除名的啊
tgdlyg wrote:
freedomhome...(恕刪)


你只要回答

1個大神官可不可以依照5位大神官一樣的做法自己開會,排除剩下7位依照新法開會就是違法所以拒絕開會的7位大法官,自己判違憲就好了

這麼簡單的問題
希望幫五位大神官洗地的網友
不要鬼打牆答不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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