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都市計劃又出人命了!

leolarrel wrote: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發...(恕刪)


你從出生那一刻開始
沒出過門
沒去過公園
沒走過馬路
沒用過車站
沒上過學
如果你從出生開始就是個百分百關在家中足不出戶的宅男(女)
以上所列的公共建設你都沒用過
這麼指手畫腳故作姿態也就算了

如果你用過了
還可能天天使用
你自己的生活就絕對離不開公共建設與地方發展
你不也是幫兇而且還不自知
那你還HIGH個甚麼

攤開2010年8月17日行政院長吳敦義與苗栗縣政府、大埔農地農戶代表協調的會議記錄,白紙黑字載明「建物原位置保留」及「農地集中規劃」兩項原則;行政院因而在該年8月23日發出院臺建字第0990102255號函,強調原屋保留所有大埔自救會成員的房地。
這是吳敦義與苗栗縣府共同做出的承諾,基於政治誠信,苗栗縣府沒有理由推翻。

選舉前 承諾

選舉後 通通給我拆 ?


palapalala wrote:
其實有些是真的做過功...(恕刪)


如果某項法律不合時宜或對人民不利時

就必須對這項法律採取抵制

如何抵制,分消極、積極

消極面是,惡法亦法,透過修法去改善這項法律(個人比較傾向)

另一種是積極面,惡法非法,透過公民不服從抵制這項法律

有些團體採用公民不服從

但抵制的不是這項法律而針對苗栗縣、國民黨

這種針對性的公民不服從

全世界民主國家大概只有台灣吧

對惡法,公民不服從,我雙手贊成

對特定人特定政黨,公民不服從,我反對
淡定999 wrote:
攤開2010年8月17日行政院長吳敦義與苗栗縣政府、大埔農地農戶代表協調的會議記錄,白紙黑字載明「建物原位置保留」及「農地集中規劃」兩項原則;行政院因而在該年8月23日發出院臺建字第0990102255號函,強調原屋保留所有大埔自救會成員的房地。
這是吳敦義與苗栗縣府共同做出的承諾,基於政治誠信,苗栗縣府沒有理由推翻。

選舉前 承諾

選舉後 通通給我拆 ?
...(恕刪)


既如此,可以依照當初契約的約定狀告政府違約,可以拿著白紙黑字的證據要求政府國賠

問題是,真的是如此嗎?

淡定999 wrote:
攤開2010年8月1...(恕刪)


所以呢?!
吳敦義的誠信比我國是不是法治國家重要?!
行政首長一句話可以跳脫法律規定?
你確定你不是活在大明王朝?!

我不在乎吳敦義是不是承諾跳票
我更在乎有沒有因人設事


淡定999 wrote:
「建物原位置保留」及「農地集中規劃」兩項原則;...(恕刪)


這一個部分你有沒有看看政府的回應呢?

對於4戶,那幾點有做到,那幾點沒做到?

附上一張照片,最能代表這個事件.



sean1972 wrote:
附上一張照片,最能代...(恕刪)


說明什麼?廢話嗎.當地人的土地被徵收時是不值錢的農地通常以分賣

發還時變成商業區的建地.土地一下子增值了多少倍.不好嗎

sean1972 wrote:
附上一張照片,最能代...(恕刪)


嗯哼
這代表了甚麼
表示苗栗人沒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還是苗栗就活該是個農業縣完全別談設工業區
也別拓寬馬路
也別想甚麼公園
苗栗人就該是命中註定出外工作的二等國民嗎

全台北市有多少土地開發公司
土地開發公司旁一定有都更案或徵收案嗎
還是有土地開發公司就肯定有弊案



豆子小珍珠 wrote:
嗯哼
這代表了甚麼
表示苗栗人沒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當然鎮民代表絕對有選擇經營土地開發公司的自由.(就是他開的優,這間大同開發)

當然他也有和里長強力主張拆張家的自由.

更讚的是他除了有自由之外,還有部分的權勢耶!


豆子小珍珠 wrote:
還是苗栗就活該是個農業縣完全別談設工業區
也別拓寬馬路
也別想甚麼公園


為什麼農業縣是活該?你瞧不起農業縣嗎?宜蘭人可是會抗議的喔?

還有宜蘭的馬路很大條,公園也不少呢?


豆子小珍珠 wrote:
全台北市有多少土地開發公司
土地開發公司旁一定有都更案或徵收案嗎
還是有土地開發公司就肯定有弊案


啊!我都還沒說有弊案你就先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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