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管理的學運糾察隊又當衆打人了!!!

這個從背後勒人的..可能是一個演員,叫呂革進..
如果是他,他確實有特種部隊的背景,也曾在法國當過傭兵.. 所以他應該是可以輕易做到這樣的動作..

amytsai1230 wrote:
這個從背後勒人的.....(恕刪)


怎麼也有FB顯示是"梁文奎"呢?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打臉要用不可辯論的事...(恕刪)


法律寫得很清楚
1/4立委提議
2/3立委同意
選舉人1/2以上投票,投票過半數同意,則通過罷免

你主觀覺不覺得被打臉,我不在意
普世價值的法律證明不是高門檻(你被打臉)

那就可以
大家都搞錯了!!

原來黨工是後面那個糾察隊拉!!!

這個藉口,不知太陽黨滿不滿意?

黑色恐怖喔!!!!!!!!!!!!!!!!!!!!!!!

elle11 wrote:
怎麼也有FB顯示是"...(恕刪)


那是他引用該團體的臉書回應.. 梁文奎是回應人的名字...
對於一個正在發呆的阿北使出這樣的招式,真是恐怖,

拿一個路人來當他的靶子,背後攻擊阿北,秀他的那個鎖喉招,這又是甚麼心態~

現在讓大家知道他紅了.....
這個要推,怎麼可以搶執法人員的飯碗?

alex0 wrote:
法律寫得很清楚
1/4立委提議
2/3立委同意
選舉人1/2以上投票,投票過半數同意,則通過罷免

你主觀覺不覺得被打臉,我不在意
普世價值的法律證明不是高門檻(你被打臉)

那就可以


罷免法證明的是在法律下,總統不是100%穩穩做4年,他可以透過某些方法提早下臺(門檻)。但罷免並沒有,也不能證明其門檻是高是低。

NBA三分球要在約7公尺以外才成立,要一球三分就是站在7公尺外進球。然而這規則不能證明進三分球本身的難度高低。

你如果要貼罷免法打臉,對象要找一個說「台灣罷免總統的法律不存在」的人。

一個無知的人對著照片上的太陽花說他查清這是香蕉,結果事後證明是太陽花,這叫打臉。

我說香蕉好吃太陽花難吃,你說香蕉難吃太陽花才好吃,這叫口味不同。

以上用邏輯分析差別又舉例教你了,所以我重申一次,要打臉要用無法反駮的事實,不是用主觀看法。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罷免法證明的是在法律...(恕刪)


多的我也不想跟你廢話
"憲政運作下罷免與彈劾制度之意義"
裡面有各國關於罷免的法律規定

你主觀覺不覺得被打臉
我一點興趣也沒有

這就是我說的普世價值
不是我的主觀

你要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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