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國道收費員工作媒合服...(恕刪)
大大引用的是 6/6 的公告
以下小弟就看不懂一些重點.
國道收費員工作媒合服務區職缺成果說明
高速公路局說明:高速公路局強力監督與要求遠通應提供收費員更多元就業工作機會選擇。....恕刪。
上述這點不就是國道自救會的訴求....高公局為何不能同意?????
遠通沒有同意..遠通附屬交通部公公局怎麼會同意?????
高公局都發公告文了......怎麼會沒有監督與督導執行????
遠通附屬交通部公公局怎麼可能讓母公司受傷.....
這樣轉置要花不少錢
若以190位收費員 每位60萬補助來看..
也要補助一億多..
至於部分收費員質疑服務區營運契約係短暫之標案,如何能確保工作權問題,......遠通公司亦與新得標廠商達成協議,將會繼續錄用收費員,收費員應可安心工作,高速公路局亦將持續關懷收費員轉置工作情形。 ....恕刪。
這不廢話...
要不然開這種職缺不是讓人 A點報到, 沒兩下就要搬家。
媒合成功收費員透過適應與高速公路局關懷 創造職涯另一春
高速公路局說明:為協助收費員進行工作轉置,並依收費員需求進行媒合,高速公路局嚴格監督遠通公司,提供無學、經歷門檻限制之大量職缺,只要填意願就會有工作....恕刪。
無學、經歷門檻限制之大量職缺..不早點給。
國道全面轉換成ETC計程收費後,收費員面臨轉職,在高速公路局協助並要求遠通積極媒合下,目前已有100人在職,高速公路局對轉置成功收費員也持續關懷,瞭解成功轉職收費員工作情形。
20餘歲、輕度肢障的甲收費員工作3年多....恕刪。他計劃今年秋天到專科學校進修企業管理。
專科畢業近50歲的乙收費員擔任收費員十多年...恕刪。1月6日就已經到新工作摩斯漢堡報到了。
年近50的丙收費員去年12月下旬向遠通遞出履歷,得到愛買的工作機會,並且在1月6日即前往新職報到。....恕刪。
以上高公局所舉例的三位收費員...不知道是否還在遠通轉職職位。
若沒有...那麼下面就是白講了......
誰敢繼續讓遠通轉職.....
高速公路局對收費員持續關懷 請收費員多參加工作媒合
高速公路局說明:高速公路局為協助收費人員順利轉置就業並持續關懷其就業狀況,自轉置作業起即由北、中、南三區工程處同仁及原收費站站長、輔導員等成立關懷小組,並逐一針對已轉職及轉職中收費員就近關心同仁生活狀況及工作需求,提供即時就職資訊;而對於全體收費人員,無論是選擇工作轉置或支領轉職補償金者,高速公路局於今年1月起即持續召開會議追蹤與關懷收費員轉置;5月20日再成立永續的關懷平台--「收費人員轉置關懷專案會議」,迄今總計召開近50次會議,主要目的係檢討目前收費人員已就業、媒合中及尚未參加面談的狀況及原因,並將所蒐集收費員對職缺期望及需求責成遠通公司提出解決方案,持續關懷並維持溝通管道暢通,提供收費人員工作權益之保障並增加準備參加媒合收費人員之轉職信心。
高速公路局提醒,收費員自救會訴求由政府專案安置,經評估並無可行性,現階段高速公路局已責由遠通公司提出無學經歷限制之無門檻大量職缺,只要填意願就會有工作,鼓勵「收費員應積極參與轉置選職,確保自身權益,並儘早回歸正常生活」。此外,收費員轉置係遠通公司必須履約之責任,高速公路局將持續強力要求遠通公司依照承諾履約,如未達到契約要求,高速公路局除將依契約判定違約處罰外,仍須由遠通公司依契約繼續完成轉置。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