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ucheng11 wrote:一般變更設計?原本只有一顆蛋,後來多了好幾棟建物這樣算是一般變更設計?那是怎樣?要把一顆蛋變成一隻雞的時候才不算一般變更是嗎? K粉真是有趣可以鬼扯到這個程度其他的建物明明也都有取得建照,取得建照之後的設計變更當然是一般工程上的變更設計前面大馬網友的資料寫得清清楚楚閣下連自己在反對什麼都沒弄清楚.....
yaucheng11 wrote:遠雄大巨蛋園區工程消失的17座逃生梯 都發局回應專業界的討論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施工科聯絡人:魏國忠科長聯絡資訊:27258383 球員兼裁判的台詞也拿來說嘴
yaucheng11 wrote:自己要做功課啊!不...(恕刪) 你的政令宣導還是沒寫建築法哪一條規定設計圖變更一定比例時就必須送審查?要經營建署通過?你的紅字部分是說變更了某些特定部分要變更設計不是變更一定比例時就必須送審查你星期一去問問你們公司簽證的建築師(如果有的話)yaucheng11 wrote:...是否有立即公共安全,容有不同見解...(恕刪) 容有不同見解?台北市政府在大巨蛋大底還在施工階段就要求馬上停工後來被外界批評,才要求廠商回去施作完成這種專業程度已經笑死人了他的基礎工程和土壤力學不知是在哪學的你星期一去問問你們公司簽證的土木技師或是結構技師(如果有的話)
如果K粉真心的相信這些樓梯的變更會造成未來的公安問題那就蓋完不要發使照就好啦,到時候照樣可以刁死遠雄而且只要不使用,就沒有疏散的問題問題是KP選擇在建築蓋到一半的時候停工任由建物的鋼構風吹雨打,重量也達不到原先的計算這算那們子的公共安全考量? 鬼扯哪個有頭腦的人會這樣決策?KP就是在錯誤的時間做了錯誤的決策而且理由牽強不符合比例原則所以真的上法院解約搞不好市府要賠到死還真正的影響了大巨蛋的安全K粉們不可不知....KP就是這樣的一個二百五
xilats wrote:說說看你們柯屁現在...(恕刪) 你問錯人了吧!這你應該要去問遠雄啊!柯P早就說過了,只要大巨蛋通過評鑑送進市政府,市府人員一定全都迴避由第三方公正專業人士組成的評審小組盡快審查通過啦!你如果自認在這方面也很專業的話到時候不如去參加評審小組一員啊!你也許可以聯合其他評審委員閉隻眼讓遠雄過關,這樣就不會變大爛蛋了
不默而生 wrote:你的政令宣導還是沒...(恕刪) 所以你現在是要挑字詞毛病囉!好!是我用詞不當,不好意思,但至少我把你要的法條找出來給你了,請問你還有什麼要幫遠雄或前任市長護航的嗎?可別說你從來就沒有要幫他們護航啊!這種話現在說出來沒人會信
utubetcl wrote:如果K粉真心的相信...(恕刪) 你認為遠雄會在乎大巨蛋能不能啟用還是在乎它週邊的旅館、商場、影城能不能啟用,大巨蛋不能啟用就不能啟用啊!周邊的旅館、商場、影城能夠拿到使用執照就好了,有規定說大巨蛋能啟用周遭商場、影城、旅館才能啟用嗎?沒有麻.....所以遠雄根本不會在乎那顆蛋能不能用,要不然他也不會把那些樓梯拿掉了不是嗎?難道黑粉們也相信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場內四萬人靠遠雄那兩三座樓梯可以在短時間內疏散完畢?
yaucheng11 wrote:要不然他也不會把那些樓梯拿掉了不是嗎?難道黑粉們也相信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場內四萬人靠遠雄那兩三座樓梯可以在短時間內疏散完畢? 再多樓梯也會被你們家柯批威力強大的無形牆給擋住無法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