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ARD最熱門話題:「和平協議」絕對不能簽


Lightwave18 wrote:
你真的很好笑,講到...(恕刪)


你真的很好笑,被打臉就語無倫次了? 自己才幫國共簽了和平協議,現在又不敢承認啦?


簽兩次不夠,你有簽第三次嗎?
簽兩次不夠,你有簽第三次嗎?
簽兩次不夠,你有簽第三次嗎?

這誰講的啊?

以你自編故事+幫老蔣簽和平協定的程度 ,也難怪會把慕尼黑協定解釋成和平協定
張伯倫說帶來和平,跟協定是不是和平協定,有啥狗屁關係?
一份協議的性質,是取決於協議內容,還是政客單方嘴砲?


這位節錄維基時,還會故意遺漏最關鍵部分的穿越歷史大師

4月19日,南京政府發表廣播,表示對和平協定未能全部同意,
4月19日,南京政府發表廣播,表示對和平協定未能全部同意,
4月19日,南京政府發表廣播,表示對和平協定未能全部同意,

這叫簽了兩次啊??

Lightwave18 wrote:
失敬,我不曉得你的...(恕刪)


你的古,不就是幫了國共簽了北平和談,還把慕尼黑協定變成和平協議嗎?

失敬,我不曉得你的腦袋中連 "古" 的最基本知識都是錯的
既然你的古都是你自己創造的古,我自然不可能知你自己創造的古了

DESPACITO wrote:
你的古,不就是幫了...(恕刪)



你不知道中文的抽象性啊,國民黨想簽不算簽嗎?你自己對號入座幻想我說老蔣吧

下面這句乞憐的話誰說的啊?
「謹慎地秉承政府的意旨,幾最大的誠意,和中共方面進行商談,希望能夠獲得協議,使真正永久的和平,得以早日實現」<4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


我還以為你要說沒有北平和談這件事,反正沒簽成就不算歷史事件嗎?
說服不了人,就在知微末節上做文章
慕尼黑協定提到張伯倫講和平就東躲西藏,只會在標題上做文章

編故事大師,本人再問一次,我哪句話說老蔣有簽北平和談,如果沒有,請你先道歉好嗎?
編故事大師,本人再問一次,我哪句話說老蔣有簽北平和談,如果沒有,請你先道歉好嗎?
編故事大師,本人再問一次,我哪句話說老蔣有簽北平和談,如果沒有,請你先道歉好嗎?
逐風太陽 wrote:
你這句話大有問題!
美國當然必須承認中國的"主權...(恕刪)

你在說啥碗糕?

1979中美建交聯合公報: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recognize”這表示「正式承認」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身分
“acknowledge”這表示「認知到」中國的立場


中國所持臺灣係中國一部分之觀點
完全是中國自己的立場

美方對此立場表示「聽到了」
不表示承認或接受

事實上,美國不但從未承認臺灣是PRC的一部份
反而還特別訂定臺灣關係法以及對臺軍售
幫助臺灣對抗中國的武力侵略,至今超過半個世紀咧

逐風太陽 wrote:
台海和平是要靠自己維護的,想要靠別人只是嘴炮台獨最沒出息的想法,因為美國會不會出賣台灣,你一點也不會知道的。...(恕刪)

台海的和平當然是要靠自己維護
同時也得借助國際社會的力量

當初你們共產黨也是靠蘇聯人啊
忘記了嗎?
甚至在聯侵略中國之際
偉大的中國共產黨還武裝保衛蘇聯咧
阿不就好棒棒??


逐風太陽 wrote:
在ROC之下,我們還能有"馬習會",你說都是一樣"分裂",那麼你ROT看看,看中共會不會發賀電?
...(恕刪)

你搞清楚一件事情
上述充其量是黨對黨
國共兩黨眉來眼去
絕對不是ROC對PRC

事實上...
中國共產黨不但不承認ROC
更在國際社會百般打壓ROC
閣下通通視若無睹?

逐風太陽 wrote:
當然有不同。民進黨只有執政時才會心不甘、情不願地喊一下"中華民國",等在野了,他們要建立"新國家"的言論就會拿出來煽動人民了...(恕刪)

笑死人了..
國民黨嗆民進黨的時候,才想起中華民國
但是國民黨在對共產黨的時候,連個屁都不敢吭

不要瞎扯淡了
「臺灣是我們的家園,也是我們的國家,正式國名是中華民國,通稱為臺灣」
「臺灣是主權國家,名叫做中華民國」

一個是國民黨版,一個是民進黨版
你認為哪裏不同?

逐風太陽 wrote:
ROC是主權國家並沒有錯,但它的主權是應該及於大陸的,而這就和聲稱主權及於台灣的PRC產生了重疊。並且,兩岸是相互不承認對方主權的,所以各自的主權只能透過各自的邦交國來維繫...(恕刪)


ROC是主權國家
PRC當然也是主權國家

兩韓互不承認,憲法領土互相涵蓋
但仍然是兩個國家阿

PRC面積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國家人口近十四億,聯合國五常之一
這不是主權國家是甚麼?

當年中國共產黨勾結蘇聯人,武裝叛亂佔據大陸地區,並成立PRC
實際成為獨立於ROC之外的主權國家

ROC建立於1912年
足足要比PRC早了37年

如今ROC和PRC彼此無隸屬關係
且臺灣亦不屬於PRC
這是事實也是現況

而你自認和中國共產黨同屬一個國家
完全是你個人認知問題
我沒辦法睜眼說瞎話

你的論述連小孩都沒辦法說服
自欺欺人而已..


大马1251 wrote:
你在说啥碗糕?197...(恕刪)

谁告诉你两韩互不承认?
你甚至都不知道有

《关于南北和解、互不侵犯与合作交流协议》
【南北共同宣言】
一知半解就胡说?

有这些前提才可以在联合国和平相处

而prc和roc正好相反
互不承认且没有签署任何和解协议
因此在prc眼里roc不是国家是叛乱政府
roc根据宪法框架prc也不是国家而是叛乱政府
所以才叫内战的延续

大馬1251 wrote:
你在說啥碗糕?1979...(恕刪)



記得有一次討論,網友說中國和台灣情況等同北韓和南韓

可是南韓說北韓是反國家團體

南韓的《國家安保法》也是基於憲法第三條,明訂北韓是「反國家團體」,任何讚揚或支持的行為都形同違法

tempe2205 wrote:
谁告诉你两韩互不承认?
你甚至都不知道有...(恕刪)

兩韓互相承認了?
我還真不知道耶
甚麼時候發生的事情?

tempe2205 wrote:
roc根据宪法框架prc也不是国家而是叛乱政府...(恕刪)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早已廢除
ROC沒有把PRC當作叛亂團體
僅因政治因素,所以互不承認


大馬1251 wrote:
acknowledge”這表示「認知到」中國的立場...(恕刪)




小綠綠再說尛?
只挑自己喜歡的翻譯來自慰?這樣會特別爽?
AIT 的官網最有公信力啦



人民的名義 wrote:
小綠綠再說尛?只挑...(恕刪)



第三條寫

互相尊重主權
人民的名義 wrote:
小綠綠再說尛?只挑...(恕刪)

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常看視
公報有中英兩種版本
而中文版是中國共產黨版

1979建交聯合公報: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recognize”這表示「正式承認」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身分
“acknowledge”這表示「認知到」中國的立場


用屁股想都知道有區別
否則為何在同一份公報用兩種字詞?

當初中國共產黨自己在上海公報內
也將「acknowledge」翻成:認識到
也將「acknowledge」翻成:認識到
也將「acknowledge」翻成:認識到
懂了嗎?



美國人的政策究竟為何
應以美國人的解釋為準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於媒體圓桌會議致詞
美國在北京私下和公開發表的聲明,包括《美中聯合聲明》,不代表美國對台灣主權的立場有任何改變。美國對台灣地位的立場,包含在美國與中國從1972年到1979年簽署的《聯合公報》之中,在公報中聲明了美國「認知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也是美國最後一次對於台灣的地位發表聲明。

過去三十七年來,美國明白表示「認知」不代表認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認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義
。過去三十七年來,有許多場合都有人對美國施壓,要求美國在台灣主權問題上採取更明確的立場,美國從來都不曾同意。美國向來敦促任何台灣海峽兩岸之間的議題,都應該和平解決,並且得到海峽兩岸人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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