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ASRAAM wrote:
這裡容我題外話一下
這段出自《孟子.離婁上》,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這段話的正確解釋應該是:「不孝的表現很多,但以不盡後輩的本分為最。舜娶妻的時候沒有稟告父母,是沒有盡到後輩的本分。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稟告,但與稟告了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因為舜娶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後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而此時,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稟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

無後為大指的是沒有盡到後輩該據實告知父母的本份
而不是沒有產下後代子女


古書都是會有新解的,新解符合時代的需要,但可能連古人都不知道會有這樣的解釋,這在我們學習的過程也不少見。

myhope wrote:
剛剛看了有人提到大自然

科學家只能就他觀察到的去解釋,要去下任何的定義(學說定理之類我忘記了)必須經過各種不同的驗證。

也不是今天定律就永遠不會被推翻,只要有足夠的條件,定律仍然會有被推翻掉的可能。

所以~~~不要再說大自然就是男與女~~~只有男與女?還是你不願意接受到你看到不是男與女的組合?

如果你看到的大自然只有男與女(或者公與母),那我只能說妳的大自然範圍太小了。

科學雖然沒有甚麼了不起,但就是客觀,相對於宗教客觀。

宗教如果不能接受科學,你們可以把自己關在廟裏面保護你們的屁眼。


科學需要實證,所以即使推論很大膽,但定論卻很保守,它的範圍不會大過哲學,而宗教正是一種哲學。

許多宗教迫害過科學家,但很少科學家敢否定上帝。
逐風太陽 wrote:



科學需要實證,...(恕刪)

我只知道實驗室的研討會如果胡說八道又沒有證據的話會死的很難看。
逐風太陽 wrote:



我寫的每一篇都...(恕刪)


你這樣說就對了
我們可以討論的是這次的程序夠不夠透明跟有沒有做好人民溝通的渠道和緩衝
而不是抹殺同志的權利、散播仇同論點、用看似好像政府的錯包裝實際上反同的思想,這是不道德的


歐洲這幾年動亂不完全是因為同婚通過的關係,而是種種因素所造成的,保含難民、移民、經濟衰退、極端宗教組織等等

不過至少在我看來他們在人權方面不妥協和保障弱勢的態度是比台灣好很多,台灣應該朝這個方向走,就像你說的每個國家有自己的特色、傳統和問題,但我們該想是,改革開放真的帶來的都是壞處嗎?傳統觀念真的能與現代的社會條件配合嗎?面對新興的問題,打壓和阻止改變真的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嗎?還是會造成反效果?協商真的是為了議題而討論嗎?如果因為想保留傳統價值的票倉(利益關係)而對方的論點什麼都聽不進去,只會淪為多數暴力,有意義嗎?就像今天去叫非洲部落公投女性應不應該割陰蒂並展開協商,割陰蒂派穩贏的,但這真的是對的嗎?

在我看來台灣其實某些地方先天條件上,如果民風開放,甚至能比歐洲還更能成功、成為比歐洲更完整的人文關懷社會。
也許現在台灣的社會一般還不太能接受太進步的價值,但任何衝擊性大的轉型都會有陣痛期,端看人民如何去適應。


像這次一樣的「現代和傳統的價值衝突」的事件,以後只會越來越多。如果每一次都吵成這樣,國家還有餘地運作和前進嗎? 我們可以討論如何讓這兩種價值配合、如何讓程序更加的完整、多一點緩衝的配套措施等等
但是底線就是不能打著民情不同的口號來抹殺少數族群應有的權利。尤其是在憲法內就已經解釋的東西。
同志基本上都快樂的去夜店狂歡慶祝了,沒人在看這些落落長的討論串........,這裡基本上是同志婚姻平權受害者(十字邪教及互加萌之類的)互舔傷口的地方。

Frostbite Hands wrote:
你這樣說就對了我們...(恕刪)


這問題根本就不是多數不尊重少數問題

別講的多數不尊重少數 或者是打壓字眼來扣帽子給傳統

而是執政者壓根沒把中華民國的傳統當成一回事

所以中國的傳統什麼都能打破

別把這個不同意同同就跟不前進劃上等號

一切就是執政者最上頭不認同這個國家




這篇是什麼爛文
連討論的議題都沒搞懂還敢發文
db2
標準的為反對而反對,連專法對於領養的規定都沒看就在反對,真可笑
專法內規定...不能領養沒有血源關係的小孩,只能繼親領養
相信你也不知道何謂"繼親領養",自己去查吧~~
逐風太陽 wrote:
你若是同性戀,你們不生小孩,只想領養別人的小孩,到底是誰"自私自利"?
你們同性戀有人權,你們領養的小孩能夠有拒絕成為你們的小孩的"人權"嗎?
nelsonliu0323 wrote:
標準的為反對而反對,...(恕刪)

怕被領養的小孩變成同性戀,可是也沒看到育幼院的小朋友被領養到一個都不剩,
標準的說一套做一套。

syney wrote:
這個婚姻自由當初立憲法時
有保障同性婚姻嗎?

憲法何時定義過婚姻是一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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