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布克F91 wrote:
171分
樓主
tgdlyg wrote:
王義川不是大數據專家...(恕刪)
一個禮拜還沒下車啊
要證明您或是王義川的謊言
只要有另一個人跟王義川做一樣的事
說不定兩天後
這位tgd 也要用膝蓋來推 集會屬性分析了....
講了一堆都亂湊
真的是跟某t 一樣
最後都得靠機率論才能說得通...
絕代蝴蝶 wrote:
這一段說的很好,沒有人知道行動電話的移動軌跡在專案結束後是否真的刪除,如果沒有刪除,那擁有原始資料業者(非單指電信業者)在去識別化的過程中會不會偷塞關聯值,進而反查出編碼過後的數值原始主人是誰?
絕代蝴蝶 wrote:
基於國安、治安理由,監控某些參與陳抗活動的人士我個人是可以接受的,例如幫派、非本國籍、重大前科犯等等,但如果是監控識別不同政治立場的廣大群眾,這就是侵犯人權的政治偵防了。
Joseph.Yang wrote:
Lossy Hash後,資料還有識別性嗎?歐盟EDPB的解讀
1. 識別性是風險的客觀判斷,不考慮控管者意圖
2. Hash處理只是提升識別難度,並未把識別風險降至幾近於零
我國個資法下,結果是否會不同?
1. 我國主管機關也認同,Hash並不保證去識別
2. 我國個資法關於識別性的判斷,趨向GDPR的「風險客觀判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