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王家,文林苑都更案的解決之道

kf211434 wrote:
到今天還在玩這文字遊...(恕刪)


有人不但愛玩文字遊戲,還讀不懂文字似的強詞奪理。

你說到重點了,依法被劃入,想被劃出也要依法;這群人很愛拿來證明樂揚不好的仁愛路房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仁愛路房子是不是在都更區內,是。
劃進去合理嗎?依法看合理。
但能否改變被劃進去的命運?能。
仁愛路住戶不是整合時、審核時、審核後才開始喊不知道,他們從劃入都更區就開始努力,尋找各項資料,而法官也認可把他們排除於都更案內,是損失最小也最符合比例原則的。
喜歡拿仁愛路住戶來說都更法不好、政府法官鴨霸的能不能正面肯定法官斷案清明,北市府依法行政正確?>
別忘了,仁愛路住戶不像王家,他們沒有一個從談都更開始就知道都更有強制性的建築系碩士。
但是,不知都更有強制性的仁愛路住戶,可以為了不被都更而努力,在相同的法條中找尋有利於己的證據;而知道都更有強制性的王家,家中有專業人士的王家,為什麼不為了不被強制都更而努力。



現在不是叢林社會,不可能用暴力打架來決定事情要怎麼做,所以用法律來進行基本規範。
要都更,不要都更,都是個人選擇,都該尊重。
但是當兩股意見相左時,該聽誰的?該怎麼辦?!
法律就是要找出符合大多數人意見,又保護少數人權益的方法。

你要都更,就朝都更的方向努力;所以都更戶達成95%的同意率。
你不要都更,你就朝不要都更的方向努力;王家有嗎?
王家的地雖是袋地畸零地,可以跟鄰居買地直到有建築線,如果王家覺得這樣太花錢,也可以試著說服21%的鄰居不參加都更,要不就積極表達反對,說不定能在程序期間爭取到協調的機會......而不是收了通知說沒收,去公聽會說沒去,明明想要一樓店面說不要都更......

就算樂揚認定王家不願意,但法律認定王家一定得參加時,要如何?
明知法律不同意畫出王家,非要怪樂揚沒嘗試排除王家是為什麼?!來證明樂揚的誠意和努力?那王家保住祖厝的誠意和努力呢?
尊重王家的意願,犧牲36戶的意願,這就符合某些只把王家人當人看的鄉民的公平正義原則了嗎?!你們能找個兩全又合法的辦法嗎?
能不能不要強詞奪理,非把義務兩個字解釋成可以自由選擇,你的國文老師會哭的。
王家意願該尊重,36戶的意願也該尊重;當兩邊意見不同又被法律綁在一起時,要嘛就一起做,要嘛都大家都別做,到底要怎樣?!讓36戶和王家打一架論輸贏還是論法,還是拖到天荒地老(這違反36戶意願)。

不表達就是不表達,不算同意,也不叫不同意。
今天不管建商形象爛不爛,不管過去的案子它怎樣(一個學生考試作弊,就每次考試都作弊嗎?),就個案看,樂揚在文林苑案有哪點該做的沒做?反觀王家在法律程序期間有哪點是聲稱不要都更的他們做了的?
再說一次,王家知道都更有強制性。
真想保住祖厝,會用不表達意見來讓自己不被強制都更?!
為什麼那個沒有專業知識的廟啦美髮行反而知道要寄個存證信函?

豆子小珍珠 wrote:
別忘了,仁愛路住戶不像王家,他們沒有一個從談都更開始就知道都更有強制性的建築系碩士。
但是,不知都更有強制性的仁愛路住戶,可以為了不被都更而努力,在相同的法條中找尋有利於己的證據;而知道都更有強制性的王家,家中有專業人士的王家,為什麼不為了不被強制都更而努力。


你這段完全是誅心之論,憑什麼家裡有專業人士,就可以被認定一定要完全了解都更進行?\

照你這樣的說法,要是警察被金光黨詐騙,那麼派出所也可以不受理嘛!

因為警察本身就是專業人士,被騙純屬"自願"?


搞清楚! 人家的財產權不是你拿一些莫名其妙藉口,就可以強奪的!

土地沒有經當事人確實同意轉移產權,是不會成立的! 即便到現在為止都是如此!

王家若據此認定市政府不會硬上,不是什麼嚴重不合理的判斷錯誤!

文林苑案引起激憤,甚至都更倒退,不是只有王家抗爭一下辦得到的!



更何況好好拆的發生是頭一遭,以往地方政府並不會採取強制硬上的手段,

因為"法律雖然有規定多數決強制拆遷,但政府的裁量並不會讓此事發生"!

這也是郝市長會被罵到臭頭的原因!


仁愛路趙家其實是個政府與建商強奪民地的代表作! 請問趙家房子幾年歷史? 八年!

台北市政府竟然可以用都更條例逼他們納入都更? 這本身就是錯的了,還問啥意願?

不要只單純看結果討論事情,趙家能逃過魔掌,不過是司法願意給予其需要的救濟罷了!

王家則否,但王家的抗爭,讓台北市政府知難而退,不再主張強行拆遷,所以王家土地產權

現在仍在王家手中! 當然同樣是合法的,因為要不要強制拆遷,是地方政府的裁量權力!


其實,台北市政府一向是建商好朋友,至少建商可以拿著多數決硬上逼迫不同意戶就範!

所以現在還在講"反對就可以排除",當然是假話! 不然台灣何來都更受害者?

當然這也是為了同區域郭家大樓能逃出都更範圍做解釋! 還有對建商圈地買地搞多數決的指控消毒!


但現實是: 都更採取強制多數決,自然有強制性,表達意見"只供參考"而已!

某位大師去函營建署不也得到這樣的答案?






ZZZ ing wrote:
你這段完全是誅心之論,憑什麼家裡有專業人士,就可以被認定一定要完全了解都更進行?\

照你這樣的說法,要是警察被金光黨詐騙,那麼派出所也可以不受理嘛!


照你的說法,某個政府高層跑去替關係企業關說然後收取快兩百萬美金當然沒罪拉

因為他雖然身為政府官員,但憑甚麼認定他一定要完全了解相關貪污與否的規定

這完全是豬心之論嘛

ZZZ ing wrote:
王家則否,但王家的抗爭,讓台北市政府知難而退,不再主張強行拆遷


你是說不惜說謊也要欺騙大眾、欺騙法官的這個手法就是王家抗爭的手段?而且它是合法的?

只因為這樣作才能保全了王家的土地財產權?

你自己都承認在都更案中司法仍願意給予其需要的救濟,而仁愛路的案子也確實成功了

卻容許今天王家不照規定來尋求救濟,而以說謊、欺騙大眾的方式來保權自己的利益?

你說不要以結果來討論事情,但你自己的所有立論卻都是建立在"強拆"這一結果上


ZZZ ing wrote:
你這段完全是誅心之論...(恕刪)


你是把大家當白癡還是把自己當白癡.一個專業人士就算對特定法規不了解

去找一下法規條文.網路上搜尋一下相闗條文要多久一個小時.十分鐘.

需要到兩年還不懂嗎
ZZZ ing wrote:
你這段完全是...(恕刪)



專業人士或許不會知道都更的每個要求與細節,但能讓他們比36戶更知道要如何解讀都更了解法令,更知道要如何尋求相關支援。

而且都更條例只有62條(?),二天研讀一條,不到半年就差不多了,文林苑案大概就談了兩年;而且他還有教授可請教,同意戶可沒有。
土城還是永和有個成功個案,社區民眾自辦都更,完全沒有委託建商都是自己跑行程民眾是門外漢從不懂到懂,靠的就是問;一個建築系碩士的會比這些民眾糟嗎?!
何況這個專業人士打從談都更開始,就知道都更有強制性,口說要保護祖厝,卻完全沒有為了不被強制進去努力,你相信這種話?!


土地沒有經當事人確實同意轉移產權,是不會成立的........
原來我們沒有三七五減租過,沒有土地徵收過,不動產沒有因為債權債務而假扣押拍賣過,所有的都更案通通都是100%同意的........

文林苑案引起激憤,甚至都更倒退,不是只有王家抗爭一下辦得到的!....王家的謊話,資料不實的懶人包,以及懶的解讀法令了解過程而被騙的鄉民,功不可沒。
其中還包括,可以把義務解釋成有裁量權的人。

同樣是義務;你說有代拆義務的北市府可以裁量自己要不要拆,有義務要納稅服兵役的你,可以裁量你自己要不納稅服兵役嗎?
這問題你要不要回答一下?

你可支持都更或不支持,可以認定法規合不合理,但有必要硬坳嗎?!

豆子小珍珠 wrote:
專業人士或許不會知道...(恕刪)


算了拉.....反正接下來他就是手一攤的說"現在土地權就在王家手上"

然後跳針花個幾百字形容一下建商多麼無恥鴨霸,過去談到這邊他都是這麼作的

而關於你的疑問,他一個字都不會回答


現況都已經是這樣了,我想我們還是閉嘴讓王媽媽去討她想要的一樓店面就好


kf211434 wrote:
算了拉.....反正...(恕刪)


不對喔.現在土地權是在建商手上.現在正確來說都更案土地作業已經完成


現在建商就只差動工興建建物

狼0226 wrote:
不對喔.現在土地權是...(恕刪)


佔地為"王"的最大。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佔地為"王"的最大。...(恕刪)

地本來就是他家的,現在也還是。

應該說你認為準備佔地為"樂"的最大。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佔地為"王"的最大。...(恕刪)


還在耍嘴皮子嗎?

王家土地經過權變了嗎? 產權現在在誰手上?

過去台灣哪個都更案,可以不經過權利變更,產權轉移,然後才進行動工?

你不願面對的現實是:文林苑的都更程序,已經被實質凍結,要解套,若台北市政府不願意,

那就只剩下走私權交易路線取得王家土地,這鐵的事實,你就是不敢也沒勇氣承認!



好吧,你說的都對,那麼請準備拆除大隊,直接向王家下黑手吧?

說自己一切合法,做什麼都對,卻又拿不到人家產權,也無法進行都更最重要的權變程序,

趕走王家很簡單,財大氣粗樂揚建設黑衣人不會請嗎? 把去年的警察換成黑衣人不就得了?

你說王家土地已經是樂揚建設財產,當然樂揚有權把王家攆走,那就幹啊!


不敢幹,又或不能幹,只剩一張嘴,又不願放棄,

那你倒底想幹啥?


撇開一些見不得人的手段及陰謀,也只能說你想等王家自動放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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