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
法官看事情 會有不同...(恕刪)
明月書流 wrote:
竊賊闖入 就可以動私...(恕刪)
這跟動私刑根本兩回事
為什麼一定要把莫須有的罪名推到屋主身上?
你跟屋主有仇嗎?
還是就新聞已知的內容發表看法吧,不需要擴大你的想像力
人不是機器
發生在你身上,你也不可能有多餘的心力去思考不要弄死對方
如果這樣有罪,才叫沒天理
如果你是跌倒時不會直覺出手撐地或抓周圍物品防止傷害,反而是選擇前翻或側翻或其他更好的動作的人,或許你辦得到
在緊急狀況下,每個人直覺會採取的行動本來就不同
當然,對於一些根本就只能被打的人,或是根本無力保護家人的人
他們採取的行動,可能就是龜縮在旁邊,不與歹徒衝突,被殺也自認倒霉
但不是每個人的直覺反應都是這樣
對於直覺動手反抗的人,還要去苛責這些,完全沒有道理
說這些話之前,先想想,自己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考量這麼多嗎?
如果我是當事人,如果我身邊有刀,即便對方沒有武器,但對方如果攻擊,我可能還是會直接捅下去
情況來了,我有可能先思考捅哪裡不會致死才動作嗎?我辦不到
據說全台灣神人最多的地方就是01了,或許很多神人辦得到
我只是普通人,我辦不到
Irene1058 wrote:
我是覺得把一個人活活...(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警方到場後發現張嫌呼吸微弱,立即通報救護車將張嫌送榮總急救,但因張嫌缺氧過久呈現腦死狀態,無法自主呼吸,十小時後經家屬同意,拔管放棄急救,由醫師宣告死亡。
請不要濫用你的同情心
還有
請不要看新聞標題就自行想像內容,請再多了解一下始末
...
既然要壓制,就是要勒昏
只有癱軟,你根本不知道竊賊是否還有反擊能力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