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m wrote:
咦,這種資訊會找不...(恕刪)
感謝,原來是新聞面對面...
可惜,張娟芬沒來和夏林清對談...



dennis10 wrote:
那大概刑法上所有的教唆犯罪都不會成立了 每個人都說是建議就好了 ︿
dennis10 wrote:
再來 您真的很喜歡把輔大校長扯進來 人家什麼時候覺得工作小組OK了?
否認有這可能? 你在哪看到的? 不是都已經承認違法並道歉了啦?



dennis10 wrote:
但這小組明顯做法不適 接觸性侵犯 性侵犯朋友 家人 導致有偽證等嫌疑 甚至也提交了報告給性平會
甚至導致性平會的結論受到影響....
過客4112 wrote:
因為工作小組根本就沒有校方的授權, 應該說從頭到尾就不存在授權這個問題



jimlinsung wrote:
2.法律事件這間學校竟然會有其它考量想要掩飾真相,令人不齒。
3.參與"公審"的人你們不但沒有專業連最起碼的同理心也沒有,真不曉得學校是怎麼教你們的,讀聖賢書做出這樣的事。
6.那些參與公審的人,也許是被別人誤導,也許基於相信師長,但身為一個成年人,你們連獨立思考的能力都沒有,將來有一天當道德與利益衝突時,我很懷疑你們有多少的道德勇氣。


a1874161 wrote:
法律上規定要在學校處理性侵案就是要給性平會
夏林清卻組成一個無任何作用的工作小組忽悠被害者說
這也是在校內處理
這樣沒問題?
a1874161 wrote:
是他主張不要交給性平會的
這跟壓案有87%相似耶



a1874161 wrote:
經過公審會的影片中看到
"被害人是否清醒,我們其他人都跟你這位現場目擊者意見不同"
最後該位目擊者只能被迫認為他無法判別被害者當時是否清醒
這樣有沒有教唆偽證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