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tr wrote:
在台灣活了40年走在...(恕刪)
不是奴性重,是這些人有被害妄想症。
一群學家,有組織行為學、管理學、犯罪心理學、社會學及法律學的~~
每個都跟大法官似的,開始評判警察所作所為~
尤其擔任政務官身分的,領域在企管及管理相關
明明不懂相關法條,硬是用自身看法去評斷整件事,還有網友附和~
真的很好笑~~~
難怪台灣警察很難做~~
knightcsf wrote:
當警察沒有具體的原因去攔查A的時候,就有可能因此
失去發現旁邊可能更可疑的B

knightcsf wrote:
這是機會的問題,因此在警察花時間去攔查一個人
進行身分辨別之前,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先短時間判斷
這個人是不是有具體可以懷疑的地方

knightcsf wrote:
當警察隨意叫住一個人,而並非從他的言行中感覺出
有具體可以認定問題的地方,那麼有沒有做過統計
這樣發現通緝犯的成功率有多少?
而此時旁邊沒有被發現的通緝犯,正以驚恐的眼神溜過的
機會有多少?
knightcsf wrote:
如果警察辦案,必須仰賴路上隨意攔查人民才能發現通緝犯,那表示在案罪偵查
的這塊是有很多的改進的地方


knightcsf wrote:
警察想攀談,當事人不想
就可以多聊兩句,
接下來就是警察專業的判斷了,
但這就是真的有具體判斷的開始了不是嗎?

瓦斯槍 wrote:
懷疑當事人形跡可疑...(恕刪)
iijima_ai wrote:
凶宅打卡】人面魔獸...(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