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diamondc
wrote:
李述德的部分他是自己...(恕刪)
你當主管還蓋章當然要付法律責任。法有明文。不必推卸責任了。
Kapa wrote:
所以柯現在不就被羈押...(恕刪)
crazydiamondc wrote:
如果這麼簡單 那檢調...(恕刪)
crazydiamondc wrote:
都委會是專業機構 如果專業機構刻意誤導首長做犯法的事情 首長須要負責嗎?
如果做什事情 有蓋章的都有事 那現在台灣政府官員一堆都要進去
柯文哲他相信專業 所以相信都委會結論 而執行 這樣都要罰
那以後下面部門都裁掉好了 有案子都丟法務部審核
JasonQ wrote:
不要漏掉馬英九喔!
當年柯文哲也是在「沒有金流、涉嫌圖利」的情況下移送馬英九,不是嗎?
剛好,當年柯文哲用圖利罪移送了兩個
1. 李述德 - 一審判9年
2. 馬英九 - 查無實證簽結
柯文哲目前也是在「沒有掌握金流、涉嫌圖利」的情況下被以圖利罪偵辦中
將來結果不就是在李述德或是馬英九的狀況中選一個? 有罪或是無罪的結果
那麼,為何現在柯文哲被檢調用圖利罪調查就好像司法迫害、司法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