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 每年的評比列出來啊!
我是懶得找資料啦!
大馬1251 wrote:
這個我打錯了應該是58...(恕刪)
無限重生 wrote:
遠雄都乖乖的跑程序了,你還在遠古時代嗎?XD
袁秀慧 談到,2015 年建管處去大巨蛋的工地檢查,發現了那高達 79 處、與送進來核准的圖完全不符合的部分,已經違反了建物建管法令裡面的條文,當然都發局就依法做停工處分。接著遠雄去行政法院爭執,後來 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也認為都發局在停工的部分其實是適法有據 ,所以也是支持停工處分, 停工處分在法律上來講沒有任何問題。
袁秀慧說明,依法停工就要依法復工,停工的問題在於未按圖施工,所以當然就要把圖再經過原來的程序再走一遍,到台建中心再審一次防火避難,接著經過都審委員會再審一次,然後這兩邊審完之後再看遠雄的申請內容,看要不要環評或環查,完畢之後才能再去變更建照,然後取得建照之後才能依法復工。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我笑了! 柯黑想打...(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