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ma222 wrote:自己google我可...(恕刪) 一個區段徵收從頭到尾都是公辦,土地變更、規畫道路公園機關用地、重新分配建地、土地標售、扣除開發費用、所有盈餘收歸縣庫。請問你說的圖利在什麼地方圖利,你只會說google卻又不說是什麼新聞。
coolma222 wrote:對啊說台南圖利也說不...(恕刪) 台南圖利什麼我完全不清楚,所以我算是霧裡看花,不打算發表這部分內容,不過大埔的情形對於我這個參與過竹北區段徵收的人來說很簡單了解,我不懂你說的圖利到底是什麼?
seven9999 wrote:賴清德應該審慎處理這...(恕刪) 這個對照表的資料有意義嗎?補償方面,區段徵收可分回農地面積到41-46%當建地,變田僑仔,而且建地在徵收區內享受開發後繼續增值的好處。而一般徵收只能拿地走人,就算補一棟房子讓人依照成本價買,也遠遠比不上區段徵收的條件。大埔最後抗爭的張藥房,沒有農地,也沒有申請抵價地,最後苗府提供30坪的土地讓張藥房以7萬元購買,大埔的建地目前15萬一坪。張藥房還拒絕。所以你對照表中的南鐵補償優惠,和大埔的條件怎麼比?這就是為何大埔最後是900多同意戶:4戶不同意戶,而南鐵是號稱407戶不同意。
seven9999 wrote:賴清德應該審慎處理這...(恕刪) 照顧方式你可能要去查正一下了,大埔的補償方式或許你不知道吧!所以說一堆人被懶人包誤導,區段徵收配地對於原本是農地的地主來說,算是整個大埔計畫裡面最大的受益者,而討論老半天的圖利就是圖利農民吧!大埔有很多保留戶,並不是全部拆除,會拆的4戶有其原因。
Erichuangtw1980 wrote:補償方面,區段徵收可分回農地面積到41-46%當建地,變田僑仔,而且建地在徵收區內享受開發後繼續增值的好處。而一般徵收只能拿地走人,就算補一棟房子讓人依照成本價買,也遠遠比不上區段徵收的條件。 南鐵不適用區段徵收,只適合一般徵收還有徵收土地完工後根本無法增值,因為沒辦法在蓋房子,增值的只是周圍沒有在徵收範圍內的土地且目前市府是採市價徵收,居住地也設在分站旁分享增值利益,當然這是比不上在市區內周圍土地增值利益的一般徵收基本上不會做到這樣,只是自救會覺得不夠,開出來的價碼讓人傻眼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