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鄭捷爸媽~沒有賠償不了的問題,只有是否有心賠償的誠意


狀況. wrote:
我真的覺得他父母很可憐了
還有一堆人怪他父母不懂在想什麼

要怪去怪加害人好嗎
...(恕刪)


那傢伙因為滿20歲,他父母可以不道歉不賠償什麼事都不鳥,可以什麼都裝作不知道

被他傷者滿20歲,傷者的父母卻要帶傷者去就醫,不能因為小孩已滿20歲就裝作不知道
被他刺死者滿20歲,亡者的父母卻要強忍悲傷辦理後事,不能因為小孩已滿20歲就裝作不知道
這樣公平嗎?

您應該還沒結婚生子吧

現在4位死者的父母都在抱怨那傢伙的父母完全沒有上門道歉
自己想想是為什麼吧
A辣愛怕跑 wrote:
那傢伙因為滿20歲,他父母可以不道歉不賠償什麼事都不鳥,可以什麼都裝作不知道

被他傷者滿20歲,傷者的父母卻要帶傷者去就醫,不能因為小孩已滿20歲就裝作不知道
被他刺死者滿20歲,亡者的父母卻要強忍悲傷辦理後事,不能因為小孩已滿20歲就裝作不知道
這樣公平嗎?

您應該還沒結婚生子吧

現在4位死者的父母都在抱怨那傢伙的父母完全沒有上門道歉
自己想想是為什麼吧
,...(恕刪)


因為死者的家屬已經一開始就在媒體上公開表明"道歉沒用"了
既然明知道歉沒用,那又何必多此一舉去道歉呢?您說是不是?人家要的本來就不是道歉而是錢嘛

要多少還是直接開個價吧,反正現在知道向鄭捷要不到就到處找倒楣的替死鬼來當代罪羔羊
不只北捷要負責,連救人的醫院都要負責了.........最好可以這麼離譜,雖然名字裡面都有個捷,但殺人的是鄭捷不是北捷好嗎?雖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但也該明白冤有頭債有主吧?

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這種莫名其妙的要求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因為你們受到傷害了所以要其他人陪你們一起受罪?沒道理嘛

先聲明一點,我是堅決反對人本和廢死的,鄭捷應處極刑,但一人做事一人當,沒有連坐父母的理由,在鄭捷犯案前,鄭捷沒有任何前科與不良紀錄,他的父母要如何未卜先知?
A辣愛怕跑 wrote:
現在4位死者的父母都在抱怨那傢伙的父母完全沒有上門道歉(恕刪)

登門道歉誰來保證鄭嫌父母的安全?
依照一些人言必稱道義責任的想法
家人被刺死了,打不到鄭嫌,打他父母出氣也是很合理的吧...

對照有的被害人家屬痛批捷運公司560萬賠償"誠意不足"
今天還有人要告亞東醫院醫療疏失
鄭嫌的父母登門道歉,被害人家屬就欣然接受嗎?
我不敢如此樂觀

GreedIsland wrote:
因為死者的家屬已經一開始就在媒體上公開表明"道歉沒用"了
既然明知道歉沒用,那又何必多此一舉去道歉呢?您說是不是?人家要的本來就不是道歉而是錢嘛

要多少還是直接開個價吧,反正現在知道向鄭捷要不到就到處找倒楣的替死鬼來負責
不只北捷要負責,連救人的醫院都要負責了.........最好可以這麼離譜

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這種莫名其妙的要求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恕刪)


就媒體的敘述所知
亡者家屬是不接受那傢伙本人的道歉
但對那傢伙的父母沒有來登門道歉這事不能諒解
GreedIsland wrote:
http://udn...

那些家屬們吃相可不可以不要這麼難看?

(恕刪)


在捷運站前的追思會上跪下道歉,啊是對空氣道歉喔


吃相難看?現在是給500要1000嗎?根本出來談都沒有好嗎
A辣愛怕跑 wrote:
在捷運站前的追思會上跪下道歉,啊是對空氣道歉喔


吃相難看?現在是給500要1000嗎?根本出來談都沒有好嗎
...(恕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704896.shtml

誠意不夠要怎麼談?先開個價人家好參考參考嘛,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些新聞報導要找出來驗證很容易的,那些家屬一開始就擺明了不是要個道歉而是要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6988

要錢沒關係,但也請開個價碼嘛,不然人家給少了會被說沒誠意你知道嗎?

http://www.nownews.com/n/2014/06/11/1273716

亞東醫院還真倒楣喔,幫忙救人還要被告
雖然不必負任何法律責任,但心態上還是值得被批評的
那傢伙就父母的敘述,很正常,不是個壞孩子,但事發至今那傢伙父母的態度就像是那傢伙本來就是一個無藥可醫的壞孩子,不想有任何作為來去挽救這個孩子,如果能”主動”與受害者家屬見面慰問、致歉、幫那傢伙說些好話……即使是表面話也好,都有機會讓受害者家屬原諒、心軟、放下仇恨,進而使那傢伙”有機會”在未來贖罪,也可協助那傢伙在未來賠償(畢竟那傢伙沒有賠償能力),起碼,這是一個起頭,也是一個機會,都有可能讓事情有轉寰的機會。但我們看到的不是這樣,一切都”放乎爛”,不想有任何作為,現在都還沒起訴、宣判,那傢伙的父母像是自己就先宣判死刑了。


GreedIsland wrote:
要錢沒關係,但也請開個價碼嘛...(恕刪)


道義賠償最好還是由那傢伙父母先開口,就算是50W也好,至少這是個起頭

A辣愛怕跑 wrote:
道義賠償最好還是由那傢伙父母先開口,就算是50W也好,至少這是個起頭...(恕刪)


不同意,法治社會不應該有道義賠償。

無論媒體怎麼報導,我相信鄭捷父母相信也很難過。畢竟自己的小孩做了這麼大的壞事,造成人家的損失,也讓自己沒有了兒子。在這件事情上,他們也是受害人,不只失去兒子,還變成過街老鼠。

這種事當了父母的人應該比較能想像,我們不應該再加害他們了。
球德洛 wrote:
我不想鄉愿和矯情,鄭...(恕刪)


對!
鄭捷的國小老師 國中老師 高中老師 大學老師 教官 系主任 校長
也應該負起道義責任!

當初接生鄭捷的護理人員更應該負起道義責任!

鄭捷的國小 國中 高中 大學同學出來面對道義責任!

戶籍轄區派出所警員 巡佐 所長 出來負起道義責任!

法治國家那來道義責任這一招?
就算道義責任 也請去找兇手本人啊!

不然鄭捷父母出來賠償道歉
負了道義責任後
鄭捷無罪定讞馬上釋放

好不好?





球德洛 wrote:
所以???????????

在傷害別人的家庭使其破碎後

什麼都不用賠,也不用去上香

假使最後把錢留來為自己兒子打官司脫罪

這樣會比較符合你們的道德標準嗎?...(恕刪)



我還以為殺人的是鄭捷的爸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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